本溪市文化旅游和广播电视局(网上办事大厅)
(一)贯彻落实党和国家文化、文物、旅游、体育及广播电视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研究拟订全市文化旅游体育和广播电视、网络视听节目服务管理政策措施,起草相关地方性法规和市政府规章草案并监督实施,加强广...
机构信息
地区: 溪湖区
分类: 政府机构 > 文旅局
网址: 进入网上办事大厅
工作时间: 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8:30—11:30 下午 1:00—5:00
电话: 024-42807161 传真:42807148
地址: 本溪市明山区北地街道新城路35号
详细介绍

(一)贯彻落实党和国家文化、文物、旅游、体育及广播电视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研究拟订全市文化旅游体育和广播电视、网络视听节目服务管理政策措施,起草相关地方性法规和市政府规章草案并监督实施,加强广播电视阵地管理,把握正确的舆论导向和创作导向。

(二)统筹规划全市文化事业、文化产业、文物事业、旅游业、体育和广播电视事业发展,拟订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推进文化和旅游融合发展,推进文化、旅游、体育和广播电视领域体制机制改革。

(三)管理全市性重大文化活动,指导市重点文化、公共体育设施建设,组织全市旅游整体形象和重点品牌推广,促进文化和旅游产业对外合作及市场推广,制定全市旅游市场开发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推进全域旅游。制定广播电视领域事业发展政策和规划,组织实施公共服务重大公益工程和公益活动,指导、监督广播电视重点基础设施建设。

(四)指导、管理全市文艺事业,指导艺术创作生产,扶持体现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具有导向性代表性示范性的文艺作品,推动各门类艺术、各艺术品种发展。

(五)负责公共文化事业发展,推进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和旅游公共服务建设,深入实施文化惠民工程,推进基本公共文化服务标准化、均等化。

(六)指导、推进全市文化和旅游科技创新发展,推进文化和旅游行业信息化、标准化建设,负责文化和旅游行业信息收集与发布工作。

(七)负责全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推动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传承、普及、弘扬和振兴。

(八)统筹规划全市文化产业、旅游产业和体育产业,组织实施文化、旅游和体育资源普查、挖掘、保护和利用工作,促进文化产业、旅游和体育产业发展。

(九)指导全市文化和旅游市场发展,对文化和旅游市场经营进行行业监管,推进文化和旅游行业信用体系建设,依法规范文化、旅游和体育市场,负责全市旅游安全的综合协调和监督管理,承担全市旅游经济运行监测。

(十)负责指导、协调全市不可移动文物(包括附属文物)的管理、保护、抢救、研究及勘探发掘等工作。

(十一)负责指导、协调全市博物馆收藏、研究、展示等工作,负责可移动文物及社会文物管理保护等工作。

(十二)指导全市文化市场综合执法,组织查处全市性、跨区域文化、文物、广播电视、电影、旅游、体育等市场的违法行为,督查督办重大案件,维护市场秩序。

(十三)指导、管理全市文化、旅游和体育的对外交流、合作和宣传、推广工作,组织开展对外文化、旅游和体育交流活动。

(十四)负责对全市各类广播电视机构进行业务指导和行业监管,会同有关部门对网络视听节目服务机构进行管理。实施依法设定的行政许可,组织查处重大违法违规行为。

(十五)指导电视剧行业发展和电视剧创作生产。监督管理、审查广播电视节目、网络视听节目的内容和质量。指导、监管广播电视广告播放。

(十六)指导、协调广播电视重大宣传活动,指导实施广播电视节目评价工作。

(十七)负责推进广播电视与新媒体新技术新业态融合发展,推进广电网与电信网、互联网三网融合。

(十八)组织制定广播电视科技发展规划、政策和行业技术标准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负责对广播电视节目传输覆盖、监测和安全播出进行监管,指导、推进应急广播体系建设。指导、协调广播电视系统安全和保卫工作。

(十九)负责广播电视领域对外及对港澳台的交流与合作。协调推动广播电视领域走出去工作,负责广播电视节目的进口、收录和管理。

(二十)指导广播电视、网络视听行业人才队伍建设。

(二十一)对本溪广播电视台宣传、发展、传输覆盖等重大事项进行指导、协调和管理。

(二十二)组织全市体育领域重大科研攻关和成果推广工作,组织开展反兴奋剂工作。

(二十三)推行全民健身计划,指导并开展群众性体育活动,推动国家体育锻炼标准的实施,开展国民体质监测负责对公共体育设施的监督管理工作。

(二十四)统筹规划竞技体育发展,指导全市体育运动项目的设置与布局,组织全市综合性体育竞赛,组织参加省内重大体育比赛。

(二十五)统筹规划青少年体育发展,指导和推进青少年体育工作,指导运动员的文化教育和保障工作。

(二十六)负责本部门及本行业安全生产管理工作。

(二十七)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十八)职能转变。加强组织推进广播电视领域公共服务,大力促进城乡公共服务一体化发展,促进广播电视事业繁荣发展。加强指导、协调、推动广播电视产业发展,优化配置广播电视资源,加强业态整合,促进综合集成发展。加强推进广播电视领域体制机制改革。加强对网络视听节目服务、公共视听载体播放广播电视节目的规划指导和监督管理,推动协调其健康发展。加强广播电视国际传播能力建设,协调推动广播电视走出去工作。加强管理理念和方式创新转变,充分发挥市场调节、社会监督和行业自律作用。

本溪市文化旅游和广播电视局为市政府工作部门,正处级,加挂本溪市体育局、本溪市文物局牌子。内设机构共15个,分别为:办公室、党群人事科财务审计科政策法规科资源规划科文化事业科文物管理科工业遗产科广电管理科社会体育科竞技体育科产业发展科市场开发科市场监管科行政审批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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