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嘉定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原工商局)
(一)负责市场综合监督管理。贯彻执行有关市场监督管理的法律、法规、规章以及方针、政策、标准。贯彻国家质量强国战略、食品安全战略和标准化战略,维护市场秩序,营造诚实守信、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结合...
机构信息
地区: 嘉定区
分类: 政府机构 > 市场监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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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时间: 周一至周五8:30-11:30,13:30-17:30(5月1日-9月30日);周一至周五8:30-11:30,13:00-17:00(10月1日-4月30日)
电话: 021-59999000 单位传真:021-59521866
地址: 上海市嘉定区迎园路955号 邮政编码:201822
详细介绍

(一)负责市场综合监督管理。贯彻执行有关市场监督管理的法律、法规、规章以及方针、政策、标准。贯彻国家质量强国战略、食品安全战略和标准化战略,维护市场秩序,营造诚实守信、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结合本区实际,开展区域经济发展中市场监督管理新体制下有关问题的调查研究,研究制定相关制度措施,并组织实施。

(二)负责市场主体注册许可。负责辖区内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个体工商户等市场主体的登记注册工作,确认市场经营主体资格,核发有关市场主体营业执照及相关许可证,并对其登记注册事项和备案事项进行监督管理,依法查处市场主体违反登记管理规定的违法行为;受上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委托,受理辖区内外商投资企业及分支机构的登记;负责食品生产(除高风险、食品添加剂和保健食品以外)、流通和餐饮服务环节的行政许可;负责辖区内药品零售企业、第三类医疗器械经营企业的行政许可,以及第一类医疗器械产品、第一类医疗器械生产企业和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企业的备案;负责酒类商品零售经营的行政许可,负责特种设备施工告知、使用登记以及特种设备安全工作人员资格认定许可工作。

(三)负责组织市场监督管理综合执法工作。按照要求推动市场监督管理领域综合执法体制改革。对市场主体准入、生产、经营、交易中的有关违法行为和案件进行查处和指导,查处辖区市场监督管理领域内重大违法案件,组织指导查处不正当竞争、违法直销、传销、无照生产经营和相关无证生产经营行为;规范市场监督管理行政执法行为。

(四)负责价格监督管理工作。监督检查辖区经营者执行政府价格政策、行政机关及事业单位执行收费政策、市场商品价格和服务收费行为;组织开展辖区内价格诚信建设活动;监督检查辖区内价格改革方案和价格调控措施贯彻落实情况;开展辖区内价格法律、政策等宣传,指导有关组织和消费者对价格行为进行社会监督。

(五)负责监督管理市场秩序。依法监督管理市场交易、网络商品交易及有关服务的行为;依法监督管理各类消费品市场、生产资料市场等;拟订合同监督管理的制度和具体措施,依法组织实施合同、拍卖行为的监督管理,管理动产抵押物登记;监督管理经纪人、经纪机构、经纪活动以及有关中介服务机构,受上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委托,办理执业经纪人的登记注册和经纪执业证书的审验;指导广告业的发展,监督管理广告经营活动,组织指导查处违法广告行为。

(六)负责消费维权和信用监管工作。完善辖区消费维权体系,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受理、处理消费投诉、举报和咨询;负责市场主体信用监管,建立市场主体信息公示和共享机制,依法公示和共享有关信息,联合辖区相关部门共同推进市场主体信用体系建设并实施联合惩戒。

(七)负责知识产权指导管理和保护工作。贯彻执行有关商标、专利、原产地地理标志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方针、政策;拟订知识产权发展规划和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推动知识产权保护体系建设,组织指导查处区内商标、专利违法行为,承担区内知识产权纠纷调处、争议处理、维权援助工作;指导区内产业聚集区、园区、行业协会、知识产权中介服务机构开展知识产权管理和服务工作;推进知识产权转移转化。

(八)负责宏观质量管理。开展质量发展综合协调工作,推动健全协调联动机制;组织开展质量状况分析、质量奖励、质量信用体系建设、质量教育等工作;推进品牌发展战略,编制和发布质量状况分析报告,贯彻实施缺陷产品召回制度,会同做好辖区重大产品质量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做好质量强区各项相关工作;组织实施工程设备监理活动的监督管理和质量信用数据库建设。

(九)负责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负责产品质量监督检查和风险监控工作,组织实施产品质量监督抽查;负责辖区工业产品生产许可管理;建立并组织实施质量分级制度、质量安全追溯制度。

(十)负责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对本区域内特种设备安全和节能实施监督管理;受理特种设备施工告知和使用登记,负责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发证和监督管理;负责对特种设备生产单位、使用单位、检验检测机构和作业人员考试机构的监督检查;负责对高耗能特种设备节能和锅炉环境保护标准执行情况进行监管;负责对特种设备事故的上报和调查处理,对违法违规行为进行移送执法;负责涉及特种设备安全违法行为投诉举报的受理和核查处理;负责特种设备统计和安全宣传工作。

(十一)负责监督管理计量工作。推行法定计量单位和计量制度,监督检查本辖区的法制计量检定机构、计量授权、计量校准机构和社会公正计量行(站),依法对计量器具实施监督管理,规范和监督商品量和市场计量行为;组织进行计量仲裁,处理计量纠纷;推进诚信计量体系建设;开展能源计量监督管理工作。

(十二)负责管理标准化工作。依法推动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和地方标准在辖区的贯彻实施,依法协调指导辖区标准化战略的实施推进,制定并实施辖区标准化奖励政策,推进和指导辖区企业采用国际标准和国外先进标准。

(十三)负责监督管理检验检测工作。实施认可与检验检测监督管理制度和检验检测行业标准规范,规范检验检测市场,完善检验检测体系,提升市场监督管理技术机构的能级和水平。

(十四)负责监督管理和综合协调认证认可工作。组织对辖区各类认证活动的监督管理;组织实施国家统一的认证认可和合格评定监督管理制度,负责对辖区内认证机构进行备案管理;鼓励和引导辖区各类组织开展管理体系认证和自愿性产品认证工作。

(十五)负责食品安全监督管理综合协调。负责辖区食品安全应急体系建设,组织指导重大食品安全事件应急处置和调查处理工作;落实食品安全重要信息报送制度,防范区域性、系统性食品安全风险,承担区食品药品安全委员会日常工作;负责食品安全监督管理综合协调,推动健全协调联动机制。

(十六)负责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建立辖区覆盖食品生产、流通、消费全过程的监督检查制度和隐患排查治理机制并组织实施;保障辖区重大活动的食品安全;牵头组织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含食物中毒)处置工作;组织开展食品安全监督抽检、核查处置和风险预警工作;组织开展特殊食品和食品添加剂生产加工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工作;推进辖区食品安全诚信体系建设;开展电子监管追溯体系,配合信息化建设。

(十七)负责药品、医疗器械和化妆品监督管理工作。贯彻执行国家和上级部门有关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安全监督管理的法律、法规和规章;配合上海市药品监督管理局做好药品、医疗器械和化妆品生产企业、药品批发、零售连锁总部的监督管理工作;组织实施药品零售、医疗器械经营的许可、检查和处罚,以及化妆品经营和药品、医疗器械使用环节质量的检查和处罚。依法承担药品、医疗器械和化妆品安全应急管理工作。

(十八)负责酒类商品零售企业管理工作。贯彻执行国家和本市有关酒类商品流通管理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规章;对酒类商品零售企业经营实施许可管理;对酒类商品批发、零售企业有关经营行为实施监督检查;受理酒类商品消费者投诉、举报,组织查处侵犯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违法行为。

(十九)负责市场监管领域安全事故应急体系建设,组织重大突发事件应对处置和调查处理工作,监督事故查处落实情况。

(二十)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十一)职能转变。

嘉定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局领导班子名单及分工

党组书记、局长夏彬:主持局党组、行政、区食药安办和区知识产权局全面工作。

分管执法大队、办公室、干部人事科、财务科、区食品药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区知识产权联席会议办公室。

党组副书记、副局长丁喆:负责党群、干部人事、纪检监察、党风廉政建设、政风行风建设、精神文明建设、基层指导、机关党委工作;负责药品、化妆品、医疗器械监管工作;负责ADR工作;负责药品、化妆品、医疗器械应急处置工作。

分管党群工作科、医疗器械监督管理科、药品化妆品监督管理科。协管干部人事科。联系华亭所、外冈所、嘉定新城所。

党组成员、副局长陈登宇:负责法制工作、行政执法、行政处罚工作;负责无证无照整治组织协调工作;负责食品(含保健食品、食品相关产品)生产、流通、餐饮消费领域监管工作;负责食品安全应急处置、重大活动食品安全保障工作;负责食品安全宣传培训、舆情监测及处置;协管区食药安办日常工作(B角)。

分管政策法规科、执法监督管理科、食品生产监督管理科、食品经营监督管理科、食品安全协调科(B角)。协管区食品药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联系马陆所、江桥所、嘉定镇所。联系区南翔小笼协会。

党组成员、副局长陶伟:负责各类企业及其他从事生产经营活动单位的登记注册相关工作;负责食品、食品相关产品、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许可、酒类商品的许可;负责特种设备、计量、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许可和标准备案;负责网络交易和市场规范监督管理工作;负责事中事后监管组织协调工作;负责市场主体监督管理工作;负责价格监督检查工作。

分管注册许可科、信用监督管理科、网络交易和市场规范监管科。联系南翔所、真新所、菊园新区所。联系区个体劳动者协会、区私营企业协会、区合同信用促进会、上海市执业经纪人协会嘉定联络处。

党组成员、副局长陆海英:负责信息化、后勤保障、政务公开、档案、信访、保密、舆情监测处理和宣传培训工作;负责知识产权保护和广告监督管理;负责质量管理工作。

分管知识产权管理科(广告监督管理科)、质量管理科。协管办公室、财务科。联系新成路所、工业区所、叶城所。联系区市场监管学会、区质量协会。

党组成员、副局长陈洁:负责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负责计量管理、标准化工作。

分管消费者权益保护科、标准化管理科、计量监督管理科。协管执法大队。联系安亭所、徐行所。联系区消保委。

党组成员、副局长张红英:协管区食药安办日常工作(A角);负责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工作及特种设备安全应急工作,开展“工程师之家”有关活动;负责认证认可工作、产品质量监督管理工作。

分管食品安全协调科(A角)、特种设备安全监察科、认证与产品监督管理科。联系国际汽车城所、区食品药品检验检测中心、区特种设备监督检验所。联系区食品安全协会、区质量技术咨询服务中心、上海空标压缩机技术检测中心。

执法大队党总支书记、执法大队大队长张炯:负责执法大队党建、干部队伍建设、行政工作;负责安全应急处置办公室日常工作。

二级调研员刘正斌:协管后勤保障工作。

四级调研员陆毅:协管区质量和发展工作。

四级调研员钱青:协管区食品药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日常工作。

四级调研员李勇:协管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工作;协管特种所。

四级调研员李淑君:协管计量管理、标准化、信息化工作;协助开展“工程师之家”有关活动。

四级调研员侍秉恒:协管党建、窗口督查工作。

当遇有职能交叉、争议等前述分工无法明确的情况时,原则上由具体职能相关、相近的业务科室先行履职,确保工作先行开展。具体分管同志由局党组商议后再行明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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