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06811《企业会计准则附注》
《企业会计准则附注》 |
附注一般应当按照下列顺序至少披露: |
本准则规定,附注是对在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和所有者权益变动表等报表中列示项目的文字描述或明细资料,以及对未能在这些报表中列示项目的说明等。本准则对附注的披露要求是对企业附注披露的最低要求,应当适用于所有类型的企业,企业还应当按照各项会计准则的规定在附注中披露相关信息。 附注披露的总体要求:本准则规定,附注相关信息应当与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和所有者权益变动表等报表中列示的项目相互参照,以有助于使用者联系相关联的信息,并由此从整体上更好地理解财务报表。 企业在披露附注信息时,应当以定量、定性信息相结合,按照一定的结构对附注信息进行系统合理的排列和分类,以便于使用者理解和掌握。 |
(一)企业的基本情况 |
1.企业注册地、组织形式和总部地址。 |
(二)财务报表的编制基础 |
财务报表的编制基础企业应当根据本准则的规定判断企业是否持续经营,并披露财务报表是否以持续经营为基础编制。 |
(三)遵循企业会计准则的声明 |
本准则规定,企业应当声明编制的财务报表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真实、完整地反映了企业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等有关信息,以此明确企业编制财务报表所依据的制度基础。如果企业编制的财务报表只是部分地遵循了企业会计准则,附注中不得做出这种表述。 |
(四)重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 |
(1)重要会计政策的说明。本准则规定,企业应当披露采用的重要会计政策,并结合企业的具体实际披露其重要会计政策的确定依据和财务报表项目的计量基础。其中,会计政策的确定依据主要是指企业在运用会计政策过程中所做的重要判断,这些判断对在报表中确认的项目金额具有重要影响。比如,企业如何判断持有的金融资产是持有至到期的投资而不是交易性投资,企业如何判断与租赁资产相关的所有风险和报酬已转移给企业从而符合融资租赁的标准,投资性房地产的判断标准是什么等。财务报表项目的计量基础包括历史成本、重置成本、可变现净值、现值和公允价值等会计计量属性,比如存货是按成本还是按可变现净值计量的等。 |
(五)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变更以及差错更正的说明 |
本准则规定,企业应当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28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的规定,披露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变更以及差错更正的情况。 |
(六)报表重要项目的说明 |
企业应当按照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所有者权益变动表及其项目列示的顺序,对报表重要项目的说明采用文字和数字描述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披露。报表重要项目的明细金额合计,应当与报表项目金额相衔接。 (3)在资产负债表日后、财务报告批准报出目前提议或宣布发放的股利总额和每股股利金额(或向投资者分配的利润总额)。 《“研发支出”辅助账汇总表》、《“专项应付款”搬迁项目的披露格式》 |
(七)或有和承诺事项、资产负债表日后非调整事项、关联方关系及其交易等需要说明的事项 |
或有和承诺事项、资产负债表日后非调整事项、关联方关系及其交易等需要说明的事项企业应当按照相关会计准则的规定进行披露。 |
(八)有助于财务报表使用者评价企业管理资本的目标、政策及程序的信息 |
有助于财务报表使用者评价企业管理资本的目标、政策及程序的信息资本管理受行业监管部门监管要求的金融等行业企业,除遵循相关监管要求外,比如我国商业银行遵循中国银监会《商业银行资本管理办法(试行,)》进行有关资本充足率等的信息披露,还应当按照本准则的规定,在财务报表附注中披露有助于财务报表使用者评价企业管理资本的目标、政策及程序的信息。 |
【表单说明】
适用于企业会计准则(一般企业)、企业会计准则(商业银行)、企业会计准则(证券公司)、企业会计准则(保险公司)、企业会计准则(典当企业)、企业会计准则(担保企业会计核算办法)财务报表报送与信息采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