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区: | 离石区 |
分类: | 政府机构 > 科技局 |
网址: | 进入网上办事大厅 |
电话: | 0358-3368800 |
地址: | 吕梁市离石区滨河北中路35号 |
吕梁市科学技术局机构职能信息
吕梁市科学技术局是市政府工作部门, 为正处级,负责贯彻落实党中央、 省委、市委关于科技创新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科技创新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
一、基本情况
吕梁市科学技术局位于离石区滨河北中路35号,所有内设机构和所属事业单位均在此办公。办公室电话为0358-3368800,邮政编码为033000。
二、主要职责
(一)拟订全市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方针以及科技发展、引进国外智力规划和政策并组织实施。
(二)统筹推进市创新体系建设和科技体制改革,会同有关部门健全技术创新激励机制。优化科研体系建设,指导科研机构改革发展,推动企业科技创新能力建设,承担推进科技军民融合发展相关工作,推进市重大(重点)科技决策咨询制度建设。
(三)牵头建立全市统一的科技管理平台和科研项目资金协调、评估、监管机制。会同有关部门提出优化配置科技资源的政策措施建议,推动多元化科技投入体系建设,协调管理市科技计划(专项、基金等)并监督实施。
(四)拟订市基础研究规划、政策和标准并组织实施,组织协调市重大(重点)基础研究和应用基础研究.拟订重大(重点)科技创新基地建设规划并监督实施,参与编制重大(重点)科技基础设施建设规划并监督实施,牵头组织重点实验室等平台建设,推动科研条件保障建设和科技资源开放共享。
(五)编制市重大(重点)科技项目规划并监督实施,统筹关键共性技术、前沿引领技术、现代工程技术、颠覆性技术研发和创新,牵头组织重大(重点)技术攻关和成果应用示范。组织协调我市国际科学计划和科学工程。
(六)组织拟订高新技术发展及产业化、科技促进农业农村和社会发展的规划、政策和措施。组织开展重点领域技术发展需求分析,提出重大(重点)任务并监督实施。组织申报和管理高新技术企业。
(七)牵头全市技术转移体系建设,拟订科技成果转移转化和促进产学研结合的相关政策措施并监督实施。指导科技服务业、技术市场和科技中介组织发展。
(八)统筹区域科技创新体系建设,指导区域创新发展、科技资源合理布局和协同创新能力建设,推动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等科技园区建设。
(九)负责科技监督评价体系建设和相关科技评估管理,指导科技评价机制改革,统筹科研诚信建设。组织实施创新调查和科技报告制度,指导科技保密工作。
(十)拟订科技对外交往与创新能力开放合作的规划、政策和措施,组织开展国际科技合作与科技人才交流。指导我市相关部门和各县(市、区)对外科技合作与科技人才交流工作。
(十一)负责引进国外智力工作。拟订市重点引进外国专家总体规划、计划并组织实施,建立外国高端专家、团队吸引集聚机制和重点外国专家联系服务机制。拟订出国(境)培训总体规划、政策和年度计划并监督实施。
(十二)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市科技人才队伍建设规划和政策,建立健全科技人才评价和激励机制,组织实施科技人才计划,推动高端科技创新人才队伍建设。拟订科学普及和科学传播规划、政策。
(十三)负责省科学技术奖的推荐和市科学技术奖的评审组织工作。
(十四)配合组织、协调、管理我市自然科学基金相关工作。
(十五) 职能转变。围绕贯彻实施科教兴国战略、 人才强国战略、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加强、优化、转变政府科技管理和服务职能,完善科技创新制度和组织体系,加强宏观管理和统筹协调,减少微观管理和具体审批事项,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和科研诚信建设。从研发管理向创新服务转变,深入推进科技计划管理改革,建立公开统一的全市科技管理平台, 减少科技计划项目重复、分散、封闭、低效和资源配置“碎片化” 现象。进一步改进科技人才评价机制,建立健全以创新能力、质量、贡献、绩效为导向的科技人才评价体系和激励政策,统筹市内科技人才队伍建设和引进国外科技智力工作。
三、内设机构基本信息
吕梁市科学技术局设下列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负责机关日常运转,承担政务信息、安全保密、应急值守、信访、新闻宣传、建议提案办理和重要政务工作的督查督办等工作。统筹安排党组会、办公会和局领导参加的重要会议、活动,承办党组、局领导安排的有关工作。负责综合性文稿起草工作。承担机关公文处理、文书档案管理和印章管理工作。承担市国防动员委员会交办的科技动员工作。承担建立科技管理平台和科研项目资金协调、评估、监管机制相关工作,协调提出科技资源合理配置的政策措施建议。承担市财政科技计划(专项、基金等)协调管理工作,建设管理全市科技管理信息系统,指导项目管理专业机构建设,实施科技报告制度。负责本部门预算相关工作。负责局机关财务和本系统基本建设、国有资产管理。
按照干部管理权限,承担局机关和所属事业单位的干部人事、机构编制、劳动工资和教育工作。配合协助有关方面开展驻外人员的选派与相关管理工作。负责机关和所属事业单位的党群工作。负责机关离退休人员工作,指导所属事业单位的离退休人员工作。
(二)政策法规与科技监督科。承担推进创新体系建设和科技体制改革工作,拟订科技创新政策措施,组织起草科技创新发展的规范性文件草案,拟订科学普及和科学传播的规划、政策,开展科技普法宣传,提出激励企业技术创新的政策建议。拟订科研机构改革发展与布局的规划和政策并监督实施,组织开展市级科研机构创新绩效管理。承担科技军民融合发展、科技安全和科技保密相关工作。负责本部门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相关工作,负责本部门政务服务管理工作,负责本部门具有审批性质行政职权事项的受理、办理或牵头组织联审联办工作,指导本系统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承担科技监督评价体系建设和科技评估管理相关工作,提出科技评价机制改革的政策措施建议并监督实施,开展科技评估评价和监督检查工作。承担科研诚信建设工作。
(三)战略规划与成果转化科。拟订科技创新发展战略、规划并协调实施,组织开展技术预测,承担我市重大(重点)科技决策咨询制度运行相关工作。实施创新调查制度,承担科技统计相关工作。拟订全市基础研究规划、政策和标准并组织实施,协调重大(重点)基础研究和应用基础研究,研究提出重大(重点)任务和重点实验室等重大(重点)科技创新基地和科研条件保障规划建议并监督实施。推进科技资源和科学数据开放共享。承担技术转移体系工作,提出科技成果转移转化及产业化、促进产学研深度融合、科技知识产权创造的相关政策措施建议,推动科技服务业、技术市场和科技中介组织发展。承担区域科技创新体系建设工作,指导推进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等建设。负责省科学技术奖的推荐和市科学技术奖的评审组织工作。配合组织、协调、管理我市自然科学基金相关工作。
(四)高新技术科。拟订相关领域高新技术发展及产业化的规划、政策和措施,组织开展相关领域技术发展需求分析,提出重大(重点)任务并监督实施,推动重大(重点)关键技术攻关。提出相关领域平台、基地规划布局并组织实施。组织申报和管理高新技术企业。会同有关方面研究提出科技重大专项布局规划建议,拟订科技重大专项实施办法,审核实施计划,提出综合平衡、方案调整和相关配套政策建议,跟踪和监督实施,协调解决重大(重点)问题,组织评估和验收。
(五)农村与社会发展科。拟订科技促进农业农村发展和社会发展领域科技创新的规划和政策,提出重大(重点)任务并监督实施,推动重大(重点)关键技术攻关。指导农村科技进步和县域创新驱动发展工作,推动科技扶贫工作和农村科技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促进生物技术发展及产业化,推动绿色技术创新,开展科技应对气候变化工作。提出相关领域平台、基地规划布局并组织实施。
(六)外国专家服务与国际合作科。拟订外国专家管理办法,建立重点外国专家联系服务机制,承担外国专家服务工作。拟订引进国外智力规划和政策,拟订出国(境)培训总体规划、政策和年度计划并监督实施,组织实施重点出国(境)培训项目。提出科技人才队伍建设规划和政策建议,承担相关科技人才计划实施工作,推动高端科技创新人才队伍建设。拟订科技对外交往、科技交流及创新能力开放合作的规划、政策和措施并推动落实,承担市科技局外事管理工作。牵头组织实施国际及涉港澳台科技创新合作任务与交流事宜。
四、所属事业单位基本信息
(一)市科技情报所。负责收集和分析国外科技发展动态,为本地区科技、经济和社会发展提供科技信息服务,为社会公众提供公益性服务;负责本局科技期刊馆藏、阅览、管理工作;负责科技局局城网络和现代化办公及计算机服务工作;负责本地区科技项目网上申报及可行性论证等服务工作;负责科技信息网络建设工作。
(二)市科技交流中心(市高新技术开发管理办公室、市生产力促进中心)。主要职责任务:技术咨询;技术引进与培训;科技成果转化及产业化;“三农”服务与促进;企业诊断与咨询;帮助企业引进人才、技术和资金;组织企业、农民参加各种形式的技术成果交易会、项目洽谈会、项目对接会等;承办科技成果的信息收集、传递和反馈。
(三)市科技局红枣开发中心。主要职责任务:负责编制全市红枣发展的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负责引进各地区枣树优良品种、丰产栽培技术和加工技术,进一步开发我市红枣资源;负责组织协调广大专业技术人员研究红枣新课题、开发红枣新品种,开展红枣重大专项行动;协调枣农加工企业申报各类科技计划项目。
(四)市科技局煤焦化工研究中心。主要职责任务:煤焦化工工程技术咨询,对煤焦化工技术项目进行可行性研究、评估;科技成果转化应用、引进、吸收国内外先进煤焦化工技术成果,改造提升传统产业等;煤焦化工工程的综合规划设计,洁净煤项目的研究、环保、节能、节水项目的开发等;煤化战略研究,国际国内煤化市场分析,市场需求调查论证,发展趋势预测等。
(五)市科技评估中心。主要职责任务:负责对吕梁市科技战略、政策、规划、项目、成果等科技活动进行综合评估工作;面向社会,为各类企、事业单位的技术创新活动提供评估服务;指导各县市科技评估活动的开展;与有关国际组织及各国科技评估机构进行交流与合作等。
(六)市科技基金中心。主要职责任务:依照法律法规,运用基金管理,进行科技创业投资与管理、项目评估、项目咨询,为基金持有人谋取利益。
五、领导分管情况
牛鹏飞,市科学技术局局长,负责主持科技局全面工作。分管高新技术科和外国专家服务与国际合作科。
侯光钰,市科学技术局副局长,协助局长分管科技规划计划、成果奖励、基础研究、女工、计划生育、工会、共青团和老干部工作。分管战略规划与成果转化科、科技情报所、科技交流中心(生产力促进中心)、科技基金中心、煤焦化工研究中心、科技评估中心等科室。
成文豪,市科学技术局副局长,协助局长分管机关党务、财务、人事、农业社会科技、后勤安全保卫、宣传文化文秘和重大专项工作。分管办公室、政策法规与科技监督科、农村与社会发展科、红枣开发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