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区: | 那大镇 |
分类: | 政府机构 > 税务局 |
网址: | 进入网上办事大厅 |
工作时间: | (工作日)上午08:00-12:00;下午14:30-17:30 |
电话: | 0898-23327222、0898-23885157、0898-23650372,服务投诉电话:0898-23865796 违纪举报电话:0898-23330956 违法检举电话:0898-12366 |
地址: | 海南省儋州市那大镇中兴大街188号 |
根据国税地税征管体制改革工作部署,依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税务机构改革有关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32号),为确保我市税务机构改革后各项税收工作平稳有序运行,现就我市各级新税务机构挂牌后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国家税务总局儋州市税务局于2018年7月5日挂牌,承继原儋州市国家税务局、儋州市地方税务局税费征管的职责和工作,启用新的行政用章,以新税务机构的名称开展工作。原儋州市国家税务局、儋州市地方税务局的行政印章停止使用。2018年7月20日启用新的税收业务印章,原儋州市国家税务局、儋州市地方税务局税收业务印章2018年7月20日停止使用。
国家税务总局儋州市税务局办公地址:儋州市那大镇中兴大街118号,邮政编码:571799。
国家税务总局儋州市税务局另设中兴大街办公区,办公地址:儋州市那大镇中兴大街50号,邮政编码:571799。
二、原儋州市国家税务局内设科室、分局,儋州市地方税务局内设科室、分局、直属分局,暂以国家税务总局儋州市税务局及其办公室名义开展工作,待三定方案调整确定后,以新税务机构名称对外开展工作,具体改革有关事项另行公布。
国家税务总局儋州市税务局的主要职责是:
(一)负责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加强党的全面领导,履行全面从严治党责任,负责党的建设和思想政治建设工作。
(二)负责贯彻执行税收、社会保险费和有关非税收入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研究制定具体实施办法。组织落实国家、省政府规定的税收优惠政策。
(三)负责所辖区域内的税收、社会保险费和有关非税收入的会统核算工作。组织开展收入分析预测。
(四)负责开展税收经济分析和税收政策效应分析,为海南省税务局和市委、市政府提供决策参考。
(五)负责所辖区域内各项税收、社会保险费和有关非税收入征收管理。组织实施税(费)源监控和风险管理,加强大企业和自然人税收管理。
(六)负责组织实施本单位税收、社会保险费和有关非税收入服务体系建设。组织开展纳税服务、税收宣传工作,保护纳税人、缴费人合法权益。承担涉及税收、社会保险费和有关非税收入的行政处罚听证、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事项。
(七)负责所辖区域内国际税收和进出口税收管理工作组织反避税调查和出口退税事项办理
(八)协助有关部门开展辖区内税务稽查和社会保险费、有关非税收入检查工作。
(九)负责增值税专用发票、普通发票和其他各类发票管理。负责税收、社会保险费和有关非税收入票证管理。
(十)负责组织实施本单位各项税收、社会保险费和有关非税收入征管信息化建设和数据治理工作。
(十一)负责本单位内部控制机制建设工作,开展对本单位贯彻执行党中央、国务院重大决策及上级工作部署情况的督查督办,组织实施税收执法督察。
(十二)负责本单位基层建设和干部队伍建设工作,加强领导班子和后备干部队伍建设,承担税务人才培养和干部教育培训工作。负责本单位绩效管理和干部考核工作。
(十三)负责本单位机构、编制、经费和资产管理工作。
(十四)完成海南省税务局和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