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区: | 合山市 |
分类: | 政府机构 > 税务局 |
网址: | 进入网上办事大厅 |
工作时间: | 自动语音:7天×24小时; 人工服务:工作日8:30-12:00,14:00-17:30 |
电话: | 0772--4263100,0772-6686208 |
地址: | 来宾市兴宾区人民路西309号 ; |
根据国税地税征管体制改革工作部署,来宾市国家税务局、来宾市地方税务局于2018年7月5日正式合并,挂牌成立国家税务总局来宾市税务局,具体承担所辖区域内各项税收、非税收入征管等职责(相关社保费和有关非税收入征管职责划转准备工作还在进行中)。自2018年7月5日起,国家税务总局来宾市税务局启用新的行政、业务印章,统一以新机构名称开展工作。
国家税务总局来宾市税务局设在兴宾区人民路西309号(原来宾市国家税务局办公场所),联系电话:0772-6445300。同时,在兴宾区维林大道417号(原来宾市地方税务局办公场所)设置“国家税务总局来宾市税务局维林大道办公区”,联系电话:0772-6686208。
国家税务总局来宾市税务局的主要职责是:
(一)负责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加强党的全面领导,履行全面从严治党责任,负责党的建设和思想政治建设工作。
(二)负责贯彻执行税收、社会保险费和有关非税收入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研究制定具体实施办法。组织落实国家规定的税收优惠政策。
(三)负责研究拟定本系统税收、社会保险费和有关非税收入中长期规划,参与拟定税收、社会保险费和有关非税收入预算目标并依法组织实施。负责本系统税收、社会保险费和有关非税收入的会统核算工作。组织开展收入分析预测。
(四)负责开展税收经济分析和税收政策效应分析,为上级税务局和当地党委、政府提供决策参考。
(五)负责所辖区域内各项税收、社会保险费和有关非税收入征收管理。组织实施税(费)源监控和风险管理,加强大企业和自然人税收管理。
(六)负责组织实施本系统税收、社会保险费和有关非税收入服务体系建设。组织开展纳税服务、税收宣传工作,保护纳税人、缴费人合法权益。承担涉及税收、社会保险费和有关非税收入的行政处罚听证、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事项。
(七)负责所辖区域内国际税收和进出口税收管理工作,组织反避税调查和出口退税事项办理。
(八)负责组织实施所辖区域内税务稽查和社会保险费、有关非税收入检查工作。
(九)负责增值税专用发票、普通发票和其他各类发票管理。负责税收、社会保险费和有关非税收入票证管理工作。
(十)负责组织实施本系统各项税收、社会保险费和有关非税收入征管信息化建设和数据治理工作。
(十一)负责本系统内部控制机制建设工作,开展对本系统贯彻执行党中央、国务院重大决策及上级工作部署情况的督查督办,组织实施税收执法督察。
(十二)负责本系统基层建设和干部队伍建设工作,加强领导班子和后备干部队伍建设,承担税务人才培养和干部教育培训工作。负责本系统绩效管理和干部考核工作。
(十三)负责本系统机构、编制、经费和资产管理工作。
(十四)完成国家税务总局、广西壮族自治区税务局和当地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派出机构
第一税务分局(大企业税收服务和管理局)
组织实施大企业税收服务和管理工作;承担“千户集团”企业名册管理、数据采集、风险应对工作。
第二税务分局
组织落实车辆购置税征收管理规章制度及规范性文件;承担车辆购置税的税源管理、纳税评估、日常检查、纳税服务等工作。
第三税务分局(税收风险管理局)
组织实施信息数据和风险管理工作;承担各类税收数据、社会保险费和有关非税收入数据的集中管理与分析应用。
稽查局
组织实施税务稽查法律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承担案源管理、税务稽查、社会保险费和有关非税收入检查工作;组织查办督办税收重大违法案件。
第一稽查局
负责来宾市兴宾区、忻城县、合山市区域内税收、社会保险费和有关非税收入违法案件的查处以及查办案件的执行工作;承担上级统筹安排案源的检查和执行等稽查工作。
第二稽查局
负责象州县、武宣县、金秀瑶族自治县区域内税收、社会保险费和有关非税收入违法案件的查处以及查办案件的执行工作;承担上级统筹安排案源的检查和执行等稽查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