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区: | 炉霍县 |
分类: | 政府机构 > 税务局 |
网址: | 进入网上办事大厅 |
电话: | 0836—7322522 |
地址: | 炉霍县新都镇沿河西街11号 |
国家税务总局炉霍县税务局主要职责是:
(一)负责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加强党的全面领导,履行全面从严治党责任。负责党的建设和思想政治建设工作。
(二)负责贯彻执行税收,社会保险费和非税收入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研究制定具体实施办法,组织落实国家规定的税收优惠政策。
(三)负责研究拟定本单位税收,社会保险费和有关非税收入中长期规划,参与拟定税收,社会保险费和有关非税收入预算目标并依法组织实施,负责本单位税收,社会保险费和有关非税收入的会统核算工作,组织开展收入分析预测。
(四)负责开展税收经济分析和税收政策效应分析,为国家税务总局甘孜州税务局和县委,县政府提供决策参考。
(五)负责所辖区域内各项税收,社会保险费和有关非税收入征收管理,组织实施税(费)源监控和风险管理,加强大企业和自然税收管理。
(六)负责组织实施本单位税收社会保险费和有关非税收入服务体系建设;组织开展纳税服务,税收宣传工作,保护纳税人,缴费人合法权益,承担涉及税收,社会保险费和有关非税收入的行政处罚听证,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事项。
(七)负责所辖区域内国际税收和进出口税收管理工作,组织反避税调查和出口退税事项办理。
(八)负责组织实施所辖区域内税收社会保险费和有关非税收入检查工作。
(九)负责增值税专用发票,普通发票和其他各类发票管理。负责税收,社会保险费和有关非税收入票证管理。
(十)负责组织实施本单位各项税收,社会保险费和有关非税收入管理信息化建设和数据治理工作。
(十一)负责本单位内部控制机制建设工作,开展对本单位贯彻执行党中央,国务院重大决策及上级工作部署情况的督察督办,组织实施税收执法督察。
(十二)负责本单位基层建设和干部队伍建设工作,加强领导班子和后备干部队伍建设,承担税务人才培养和干部教育培训工作,负责本单位绩效管理和干部考核工作。
(十三)负责本单位机构,编制,经费和资产管理工作。
(十四)完成国家税务总局甘孜州税务局和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