慈溪市税务局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国税地税征管体制改革的工作部署,为确保税务机构改革后各项税收工作平稳有序运行,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国家税务总局慈溪市税务局第二税务所主要负责全市货币银行服务业、资本市...
机构信息
地区: 慈溪市
分类: 政府机构 > 税务局
网址: 进入网站
工作时间: 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00;
电话: 0574-63712366
地址: 浙江省慈溪市古塘街道三北大街398号 ,邮政编码:315300
详细介绍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国税地税征管体制改革的工作部署,为确保税务机构改革后各项税收工作平稳有序运行,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国家税务总局慈溪市税务局第二税务所主要负责全市货币银行服务业、资本市场服务业、保险业企业及其分支机构,慈溪市国有投资企业及其分支机构,全市电信、邮政、供电、供水、供气、烟草、盐业等国有、国有绝对控股企业及其分支机构(不包括房地产开发经营业企业),全市医院、卫生院,全市全日制学历教育学校,全市行政事业单位,慈溪市现代农业开发区内纳税人的税源集中管理、风险应对、社会保险费和有关非税收入征收管理等工作。相关社保费和有关非税收入征管职责划转准备工作还在进行中。

机构办公及办税服务地点为慈溪市古塘街道开发大道318号,邮编315300,电话63025702。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税务机构改革有关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32号)、《国家税务总局宁波市税务局关于税务机构改革有关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宁波市税务局公告2018年第1号)精神,为确保我市税务机构改革后各项税收工作平稳有序运行,现就我市新税务机构挂牌后有关事项具体公告如下:

一、国家税务总局慈溪市税务局于2018年7月5日挂牌,承继原慈溪市国家税务局、慈溪市地方税务局的工作职责和权利义务。挂牌后启用新的行政、业务印章,以新税务机构名称开展工作,原慈溪市国家税务局、慈溪市地方税务局的行政、业务印章停止使用。

国家税务总局慈溪市税务局机关办公地址:慈溪市三北大街398号,邮政编码:315300。

国家税务总局慈溪市税务局机关另设白沙路办公区,办公地址:慈溪市白沙路街道南二环东路1158号,邮政编码:315300。

国家税务总局慈溪市税务局外网地址:www.nb-n-tax.gov.cn/nbcx/cxsw。

二、国家税务总局慈溪市税务局挂牌后,在原慈溪市国家税务局稽查局、慈溪市地方税务局稽查局办公地点设办公区。原慈溪市国家税务局稽查局、慈溪市地方税务局稽查局的行政印章停止使用。自7月5日起,原慈溪市国家税务局稽查局、慈溪市地方税务局稽查局暂以国家税务总局慈溪市税务局的名称对外执法。

税收违法行为检举电话:0574-63880000。

三、国家税务总局慈溪市税务局挂牌后,在原慈溪市国家税务局、慈溪市地方税务局各派出机构办公地点设办公区。原慈溪市国家税务局、慈溪市地方税务局各派出机构的行政、业务印章停止使用。 自7月5日起,原慈溪市国家税务局、慈溪市地方税务局各派出机构暂以国家税务总局慈溪市税务局的名称对外执法。

四、纳税人使用原宁波市国家税务局、宁波市地方税务局网上办税服务厅的账户均可统一登录宁波市网上税务局(https://wsbs.nb-n-tax.gov.cn/login.html) 办理涉税业务。

五、自国家税务总局慈溪市税务局挂牌之日起,纳税人在全市综合性办税服务场所、宁波市网上税务局可统一办理原国税、地税涉税业务,实行“一厅通办”“一网通办”“主税附加税一次办”。

全市综合性办税服务场所地址不变。纳税人在移动办税终端办理原国税、地税涉税业务的,办理事项和途径不变。


国家税务总局慈溪市税务局的主要职责是:  

(一)负责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加强党的全面领导,履行全面从严治党责任,负责党的建设和思想政治建设工作。 

(二)负责贯彻执行税收、社会保险费和有关非税收入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组织落实国家规定的税收优惠政策。 

(三)负责研究拟定本单位税收、社会保险费和有关非税收入中长期规划,参与拟定税收、社会保险费和有关非税收入预算目标并依法组织实施。负责本单位税收、社会保险费和有关非税收入的会统核算工作。组织开展收入分析预测。 

(四)负责开展税收经济分析和税收政策效应分析,为国家税务总局宁波市税务局和慈溪市委、市政府提供决策参考。 

(五)负责所辖区域内各项税收、社会保险费和有关非税收入征收管理。组织实施税(费)源监控和风险管理,加强大企业和自然人税收管理。 

(六)负责组织实施本单位税收、社会保险费和有关非税收入服务体系建设。组织开展纳税服务、税收宣传工作,保护纳税人、缴费人合法权益。承担涉及税收、社会保险费和有关非税收入的行政处罚听证、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事项。 

(七)负责所辖区域内国际税收和进出口税收管理工作,组织反避税调查和出口退税事项办理。 

(八)负责增值税专用发票、普通发票和其他各类发票管理。负责税收、社会保险费和有关非税收入票证管理。 

(九)负责组织实施本单位各项税收、社会保险费和有关非税收入征管信息化建设和数据治理工作。 

(十)负责本单位内部控制机制建设工作,开展对本单位贯彻执行党中央、国务院重大决策及上级工作部署情况的督查督办,组织实施税收执法督察。 

(十一)负责本单位基层建设和干部队伍建设工作,加强领导班子和后备干部队伍建设,承担税务人才培养和干部教育培训工作。负责本单位绩效管理和干部考核工作。 

(十二)负责本单位机构、编制、经费和资产管理工作。 

(十三)完成国家税务总局宁波市税务局和慈溪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机构地图
办事大厅
办事机构
宁波市税务局

宁波市税务局

(查看详细信息)
慈溪市政务服务中心

慈溪市政务服务中心

(查看详细信息)
相关资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