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青县税务局
国家税务总局高青县税务局的主要职责是: (一)负责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加强党的全面领导,履行全面从严治党责任,负责党的建设和思想政治建设工作。 (二)负责贯彻执行税收、社会保...
机构信息
地区: 高青县
分类: 政府机构 > 税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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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时间: 工作日 8:30-12:00 13:30-17:00 (法定节假日除外)
电话: 0533-6961265
地址: 山东省淄博市高青县清河路1甲1号,邮政编码: 256300
详细介绍

国家税务总局高青县税务局的主要职责是:

(一)负责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加强党的全面领导,履行全面从严治党责任,负责党的建设和思想政治建设工作。

(二)负责贯彻执行税收、社会保险费和有关非税收入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研究制定具体实施办法,组织落实国家规定的税收优惠政策。

(三)负责研究拟定本单位税收、社会保险费和有关非税收入中长期规划,参与拟定税收、社会保险费和有关非税收入预算目标并依法组织实施。负责本单位税收、社会保险费和有关非税收入的会统核算工作。组织开展收入分析预测。

(四)负责开展税收经济分析和税收政策效应分析,为国家税务总局淄博市税务局和县委、县政府提供决策参考。

(五)负责所辖区域内各项税收、社会保险费和有关非税收入征收管理。组织实施税(费)源监控和风险管理,加强大企业和自然人税收管理。

(六)负责组织实施本单位税收、社会保险费和有关非税收入服务体系建设;组织开展纳税服务、税收宣传工作,保护纳税人、缴费人合法权益。承担涉及税收、社会保险费和有关非税收入的行政处罚听证、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事项。

(七)负责所辖区域内国际税收和进出口税收管理工作,组织反避税调查和出口退税事项办理。

(八)负责组织实施所辖区域内税收、社会保险费和有关非税收入检查工作。

(九)负责增值税专用发票、普通发票和其他各类发票管理。负责税收、社会保险费和有关非税收入票证管理。

(十)负责组织实施本单位各项税收、社会保险费和有关非税收入征管信息化建设和数据治理工作。

(十一)负责本单位内部控制机制建设工作,开展对本单位贯彻执行党中央、国务院重大决策及上级工作部署情况的督察督办,组织实施税收执法督察。

(十二)负责本单位基层建设和干部队伍建设工作,加强领导班子和后备干部队伍建设,承担税务人才培养和干部教育培训工作,负责本单位绩效管理和干部考核工作。

(十三)负责本单位机构、编制、经费和资产管理工作。

(十四)完成国家税务总局淄博市税务局和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派出机构


1.第一税务分局(办税服务厅)。承担税收、社会保险费和有关非税收入的征收和服务。

2.第二税务分局。承担征管职责范围内的纳税人和缴费人的基础事项、风险应对和辅导服务等工作。承担千户集团企业、油田、建筑业、房地产业、金融业企业的税源管理相关工作。

3.田镇税务分局。承担征管职责范围内的纳税人和缴费人的基础事项、风险应对和辅导服务等工作。承担田镇街道办事处(含个体经济园)、木李镇区域内的税源管理相关工作。

4.芦湖税务分局。承担征管职责范围内的纳税人和缴费人的基础事项、风险应对和辅导服务等工作。承担芦湖街道区域内的税源管理相关工作。

5.青城税务分局。承担征管职责范围内的纳税人和缴费人的基础事项、风险应对和辅导服务等工作。承担青城镇、黑里寨镇区域内的税源管理相关工作。

6.高城税务分局。承担征管职责范围内的纳税人和缴费人的基础事项、风险应对和辅导服务等工作。承担高城镇、花沟镇区域内的税源管理相关工作。

7.唐坊税务所。承担征管职责范围内的纳税人和缴费人的基础事项、风险应对和辅导服务等工作。承担唐坊镇区域内的税源管理相关工作。

8.经济开发区税务分局。承担征管职责范围内的纳税人和缴费人的基础事项、风险应对和辅导服务等工作。承担高青经济开发区、常家镇区域内的税源管理相关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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