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区: | 周村区 |
分类: | 政府机构 > 税务局 |
网址: | 进入网上办事大厅 |
工作时间: | 工作日 8:30-12:00 13:30-17:00 (法定节假日除外) |
电话: | 0533-6181377 |
地址: | 山东省淄博市周村区新建东路169号 ,邮政编码: 255300 |
国家税务总局淄博市周村区税务局主要职责是:
(一)负责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加强党的全面领导,履行全面从严治党责任,负责党的建设和思想政治建设工作。
(二)负责贯彻执行税收、社会保险费和有关非税收入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结合周村区实际情况,研究制定具体措施和管理办法。组织落实国家规定的税收优惠政策。
(三)负责研究拟定本单位税收、社会保险费和有关非税收入中长期规划,参与拟定税收、社会保险费和有关非税收入预算目标并依法组织实施。负责本单位税收、社会保险费和有关非税收入的会统核算工作。组织开展收入分析预测。
(四)负责开展税收经济分析和税收政策效应分析,为国家税务总局淄博市税务局和周村区委、区政府提供决策参考。
(五)负责周村区各项税收、社会保险费和有关非税收入征收管理。组织实施税源监控和风险管理,加强大企业和自然人税收管理。
(六)负责组织实施本单位税收、社会保险费和有关非税收入服务体系建设。组织开展纳税服务、税收宣传工作,保护纳税人、缴费人合法权益。承担涉及税收、社会保险费和有关非税收入的行政处罚听证、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事项。
(七)负责周村区国际税收和进出口税收管理工作,组织反避税调查和出口退税事项办理。
(八)负责组织实施周村区各项税收和社会保险费、有关非税收入日常检查工作。
(九)负责增值税专用发票、普通发票和其他各类发票管理。负责税收、社会保险费和有关非税收入票证管理。
(十)负责组织实施本单位各项税收、社会保险费和有关非税收入征管信息化建设和数据治理工作。
(十一)负责本单位内部控制机制建设工作,开展对本单位贯彻执行党中央、国务院重大决策及上级工作部署情况的督查督办,组织实施税收执法督察。
(十二)负责本单位全面建设工作,加强领导班子和后备干部队伍建设,承担税务人才培养和干部教育培训工作。负责本单位绩效管理和干部考核工作。
(十三)负责本单位经费和资产管理工作。
(十四)完成国家税务总局淄博市税务局和周村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派出机构
第一税务分局(办税服务厅)。承担税收、社会保险费和有关非税收入的征收和服务。
第二税务分局。承担辖区内列名企业、重点税源企业、重点行业、特定对象的基础事项管理、风险应对和辅导服务等工作;承担区直机关事业单位社会保险费征收管理等工作。
青年路税务分局。承担征管职责范围内的纳税人和缴费人的基础事项、风险应对和辅导服务等工作,承担青年路街道办事处、永安街道办事处区域内的税源管理相关工作。
南郊税务分局。承担征管职责范围内的纳税人和缴费人的基础事项、风险应对和辅导服务等工作,承担南郊镇区域内的税源管理相关工作。
王村税务分局。承担征管职责范围内的纳税人和缴费人的基础事项、风险应对和辅导服务等工作,承担王村镇区域内的税源管理相关工作。
大街税务所。承担征管职责范围内的纳税人和缴费人的基础事项、风险应对和辅导服务等工作,承担大街街道办事处、丝绸路街道办事处区域内的税源管理相关工作。
经济开发区税务分局。承担征管职责范围内的纳税人和缴费人的基础事项、风险应对和辅导服务等工作,承担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城北路街道办事处、北郊镇区域内的税源管理相关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