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区: | 海港区 |
分类: | 政府机构 > 税务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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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时间: | 工作日 8:30—12:00 14:30—17:30(夏季) 13:30—17:30(冬季) |
电话: | 0335-8590009 (工作时间); 0335-8590001 (非工作时间 |
地址: | 河北省秦皇岛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祁连山北路2号 |
国家税务总局秦皇岛市税务局于2018年7月5日挂牌,承继原秦皇岛市国家税务局、秦皇岛市地方税务局税费征管的职责和工作,启用新的行政、业务印章,以新税务机构的名称开展工作。原秦皇岛市国家税务局、秦皇岛市地方税务局的行政、业务印章停止使用。
国家税务总局秦皇岛市税务局(以下简称“秦皇岛市税务局”)的主要职责是:
(一)负责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加强党的全面领导,履行全面从严治党责任,负责党的建设和思想政治建设工作。
(二)负责贯彻执行税收、社会保险费和有关非税收入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研究制定具体实施办法。组织落实国家规定的税收优惠政策。
(三)负责研究拟订本系统税收、社会保险费和有关非税收入中长期规划,参与拟订税收、社会保险费和有关非税收入预算目标并依法组织实施。负责本系统税收、社会保险费和有关非税收入的会统核算工作。组织开展收入分析预测。
(四)负责开展税收经济分析和税收政策效应分析,为国家税务总局河北省税务局和市委、市政府提供决策参考。
(五)负责所辖区域内各项税收、社会保险费和有关非税收入征收管理。组织实施税(费)源监控和风险管理,加强大企业和自然人税收管理。
(六)负责组织实施本系统税收、社会保险费和有关非税收入服务体系建设。组织开展纳税服务、税收宣传工作,保护纳税人、缴费人合法权益。承担涉及税收、社会保险费和有关非税收入的行政处罚听证、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事项。
(七)负责所辖区域内国际税收和进出口税收管理工作,组织反避税调查和出口退税事项办理。
(八)负责组织实施所辖区域内税务稽查和社会保险费、有关非税收入检查工作。
(九)负责增值税专用发票、普通发票和其他各类发票管理。负责税收、社会保险费和有关非税收入票证管理。
(十)负责组织实施本系统各项税收、社会保险费和有关非税收入征管信息化建设和数据治理工作。
(十一)负责本系统内部控制机制建设工作,开展对本系统贯彻执行党中央、国务院重大决策及上级工作部署情况的督查督办,组织实施税收执法督察。
(十二)负责本系统基层建设和干部队伍建设工作,加强领导班子和后备干部队伍建设,承担税务人才培养和干部教育培训工作。负责本系统绩效管理和干部考核工作。
(十三)负责本系统机构、编制、经费和资产管理工作。
(十四)完成国家税务总局河北省税务局和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注:相关社保费和有关非税收入征管职责划转准备工作还在进行中。
派出机构
第一税务分局(重点税源企业税收服务和管理局)
主要职能:承担“千户集团”企业名册管理、数据补充采集、风险分析和风险应对等事项;组织实施本系统列名大企业的风险分析、风险应对等专业化管理和个性化服务等工作。
第二税务分局
主要职能:承担车辆购置税的征收管理工作;组织实施进出口税收的管理工作;参与海关特殊监管区域税收管理工作;分配下达并组织实施年度退税安排;指导出口退税的日常管理、日常检查等工作。
第三税务分局(税收风险管理局)
主要职能:承担本系统税收风险管理模型构建、分析识别、任务推送、监控评价结果反馈等工作;承担各类税收数据、社会保险费和有关非税收入数据的集中管理、质量控制、分析应用、共享交换及税务云平台管理等工作。
稽查局
主要职能:组织落实税务稽查法律、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组织、指导、协调全市税务稽查、社会保险费和有关非税收入检查工作;集中管理涉税违法检举;集中选取和下达稽查案源;承担推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承担税收违法“黑名单”公布及联合惩戒工作;参与实施“一案双查”;承担上级交办案件、重大涉税案件的查处或组织查处等工作。
第一稽查局
主要职能:主要承担所辖区域(海港区、山海关区、卢龙县、青龙满族自治县、北戴河新区)内税收、社会保险费和有关非税收入违法案件查处、审理以及查办案件的执行等工作。
第二稽查局
主要职能:主要承担所辖区域(北戴河区、抚宁区、昌黎县、经济技术开发区)内税收、社会保险费和有关非税收入违法案件查处、审理以及查办案件的执行等工作。
王宏顺国家税务总局秦皇岛市税务局党委书记、局长
徐立川国家税务总局秦皇岛市税务局党委委员、副局长
张银国国家税务总局秦皇岛市税务局党委委员、副局长
郭安举国家税务总局秦皇岛市税务局党委委员、副局长
柴育红国家税务总局秦皇岛市税务局党委委员、副局长
曹印来国家税务总局秦皇岛市税务局党委委员、纪检组组长
李伟国家税务总局秦皇岛市税务局党委委员、总经济师
孙洪波国家税务总局秦皇岛市税务局党委委员、总会计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