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区: | 连州市 |
分类: | 政府机构 > 税务局 |
网址: | 进入网上办事大厅 |
工作时间: | 工作日8:30-12:00,14:30-17:30 |
电话: | 0763-6676788 |
地址: | 连州市连州大道西税务局办公楼, 邮政编码:513400 |
根据国税地税征管体制改革工作部署,国家税务总局连州市税务局于7月20日正式挂牌。为确保税务机构改革后各项税收工作平稳有序运行,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国家税务总局连州市税务局挂牌后,承继原广东省连州市国家税务局、原广东省连州市地方税务局的税费征管等职责,并严格按《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税务机构改革有关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32号)、《国家税务总局广东省税务局关于税务机构改革有关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广东省税务局公告2018年第2号)、《国家税务总局清远市税务局关于税务机构改革有关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清远市税务局公告2018年第2号)所明确事项和规定执行。
二、国家税务总局连州市税务局办公地址为:连州市连州大道西税务局办公楼,邮政编码:513400,联系电话:0763-6676788。原广东省连州市国家税务局办公区(连州市湟川北路61号,邮政编码:513400,联系电话:0763-6633603)为国家税务总局连州市税务局湟川北办公区。
三、2018年7月20日起,原“连州国税”微信公众号停止使用。
四、2018年7月20日起,原连州市国家税务局网站(网址:http://old.gd-n-tax.gov.cn/pub/003017/lzs/)即日起停止更新和受理业务,相关职能由国家税务总局广东省税务局网站(网址:www.gd-n-tax.gov.cn)连州市税务局专栏承接。此前在原连州市国家税务局网站提交的依申请公开、咨询、投诉、举报等受理结果仍在原连州市国家税务局网站查询。
五、纳税人提起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纳税服务咨询、税收违法行为和投诉、税务干部违纪举报、信访诉求,均可以信函方式寄送至国家税务总局连州市税务局(办公地址:连州市连州大道西税务局办公楼,邮政编码:513400),或分别通过以下渠道提出:
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联系电话:0763-6623192;
纳税服务咨询和投诉,联系电话:12366;
税收违法行为检举,检举电话:12366;
税务干部违纪举报,举报电话:0763-6624271;
信访诉求,联系电话:0763-6623192。
六、原连州市国家税务局、原连州市地方税务局及其直属机构、派出机构[稽查局、税务分局(所)]的涉税涉费业务印章停止使用,按规定启用国家税务总局连州市税务局税费业务专用章、国家税务总局连州市税务局代开发票专用章、国家税务总局连州市税务局退库专用章、国家税务总局连州市税务局征税专用章、国家税务总局连州市税务局印花税收讫专用章、国家税务总局连州市税务局代保管资金专用章(样式见附件)。
国家税务总局连州市税务局的主要职责是:
(一)负责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加强党的全面领导,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负责党的建设和思想政治建设工作。
(二)负责贯彻执行税收、社会保险费和有关非税收入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研究制定具体实施办法。组织落实国家规定的税收优惠政策。
(三)负责研究拟定本系统税收、社会保险费和有关非税收入中长期规划,参与拟定税收、社会保险费和有关非税收入预算目标并依法组织实施。负责本系统税收、社会保险费和有关非税收入的会统核算工作。组织开展收入分析预测。
(四)负责开展税收经济分析和税收政策效应分析,为上级税务机关和连州市委、市政府提供决策参考。
(五)负责所辖区域内各项税收、社会保险费和有关非税收入征收管理。组织实施税(费)源监控和风险管理,加强大企业和自然人税收管理。
(六)负责组织实施本系统税收、社会保险费和有关非税收入服务体系建设。组织开展纳税服务、税收宣传工作,保护纳税人、缴费人合法权益。承担涉及税收、社会保险费和有关非税收入的行政处罚听证、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事项。
(七)负责所辖区域内国际税收和进出口税收管理工作,组织反避税调查和出口退税事项办理。
(八)负责增值税专用发票、普通发票和其他各类发票管理。负责税收、社会保险费和有关非税收入票证管理。
(九)负责组织实施本系统各项税收、社会保险费和有关非税收入征管信息化建设和数据治理工作。
(十)负责本系统内部控制机制建设工作,开展对本系统贯彻执行党中央、国务院重大决策及上级工作部署情况的督查督办,组织实施税收执法督察。
(十一)负责本系统基层建设和干部队伍建设工作,加强领导班子和后备干部队伍建设,承担税务人才培养和干部教育培训工作。负责本系统绩效管理和干部考核工作。
(十二)负责本系统机构、编制、经费和资产管理工作。
(十三)完成国家税务总局清远市税务局和连州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注:相关社会保险费和有关非税收入征管职责划转准备工作还在进行中。
派出机构
第一税务分局(办税服务厅)
主要职责:负责税收、社会保险费和有关非税收入的征收和服务工作。
第二税务分局
主要职责:负责本级重点税源管理、风险应对和社会保险费管理工作。
连州税务分局
主要职责:负责连州镇、保安镇、九陂镇、龙坪镇、西江镇、星子镇、大路边镇、东陂镇、丰阳镇、西岸镇、三水瑶族乡、瑶安瑶族乡的税收、社会保险费和有关非税收入的基础事项管理及其风险应对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