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区: | 海棠区 |
分类: | 政府机构 > 市场监管局 |
网址: | 进入网上办事大厅 |
工作时间: | 法定工作日8:00—12:00,15:00—18:00。 |
电话: | 0898-88689977 |
地址: | 三亚市迎宾路372号(原海南省三亚质量技术监督局) |
根据三亚市机构改革方案要求,组建三亚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加挂三亚市知识产权局牌子,不再保留海南省三亚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海南省三亚质量技术监督局、三亚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三亚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已于2019年2月19日挂牌。
办公地址
三亚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机关科室分别位于3个办公区办公,其中1号办公楼位于三亚市迎宾路372号(原海南省三亚质量技术监督局),2号办公楼位于三亚市迎宾路368号(原三亚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3号办公楼位于三亚市解放路563号(原海南省三亚市工商行政管理局)。三亚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吉阳分局和三亚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天涯分局也在3号办公楼办公。
局办公室在2号办公楼办公。
联系电话
局办公室电话号码:88689977
局传真号码:88688377
主要职责
一、贯彻落实党和国家、省有关市场监督管理工作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执行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和中国(海南)自由贸易试验区、中国特色自由贸易港市场监督管理工作方面的政策措施。
二、研究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市市场监督管理工作政策规定、地方性法规、规章、发展战略,研究推进市场监督管理改革,研究提出中国(海南)自由贸易试验区、中国特色自由贸易港市场监督管理工作方面的意见和建议。
三、组织实施质量强市战略、食品安全战略和标准化战略。
四、负责市场综合监督管理。拟订并组织实施市场监督管理相关规划。规范和维护市场秩序,加快形成法治化、国际化、便利化的营商环境和公平开放统一高效的市场环境。
五、负责市场主体的登记注册。负责各类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和从事经营活动的单位、个体工商户以及外国(地区)企业常驻代表机构等市场主体的登记注册和监督管理工作。建立市场主体信息公示和共享机制,依法公示和共享有关信息。加强信用监管,推动市场主体信用体系建设。
六、负责市场监督管理执法工作。整合和建设市场监督管理执法队伍,推动实行统一的市场监管。组织查处重大、跨区域和上级部门交办的违法案件。规范市场监管行政执法行为。
七、负责监督管理市场秩序。依法监督管理市场交易、网络商品交易及有关服务的行为。组织查处价格违法违规、不正当竞争、违法直销、传销、侵犯商标专利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行为。指导广告业发展,监督管理广告活动。组织查处无照生产经营和相关无证生产经营行为。指导三亚市消费者组织开展消费维权工作。
八、负责宏观质量管理。负责统筹质量基础设施协同服务及应用工作。组织统筹质量发展规划。组织实施重大工程设备质量监理制度。组织重大质量安全事故调查。组织落实缺陷产品召回制度。依法监督管理产品防伪工作。
九、负责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组织实施产品质量安全风险监控、监督抽检工作。建立并组织实施质量分级制度、质量安全追溯制度。负责工业产品生产许可管理工作。
十、负责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综合管理特种设备安全监察、监督工作。监督检查高耗能特种设备节能标准和锅炉环境保护标准的执行情况。
十一、负责食品安全监督管理综合协调。督促检查各区政府和市政府有关部门履行食品安全监督管理职责并负责考核评价。负责食品安全应急体系建设,组织协调重大食品安全事件应急处置和调查处理工作。建立健全食品安全重要信息直报制度。承担市食品安全委员会日常工作。
十二、负责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建立覆盖食品生产、流通、消费全过程的监督检查制度和隐患排查治理机制并组织实施。防范区域性、系统性食品安全风险。推动建立食品生产经营者落实主体责任的机制,健全食品安全追溯体系。组织开展食品安全监督抽检、风险监测、核查处置和风险预警、风险交流、风险分级管理工作。依法实施食品生产、食品销售、餐饮服务行政许可。负责对食品生产经营违法行为查处。组织实施辖区重大活动的食品安全保障工作。依法发布食品质量信息。负责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的监督管理工作。
十三、负责食盐监督管理工作。负责食盐经营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工作。
十四、负责计量管理工作。落实法定计量单位和国家计量制度。管理计量器具及量值传递和比对工作。监督指导计量技术机构工作。规范、监督商品量和市场计量行为。
十五、负责统一管理标准化工作。研究构建经济社会发展标准体系,依法制定市级地方标准。组织开展标准化试点示范,推动标准实施。组织参与国内外标准化活动。全面实施企业标准自我声明公开和监督制度。负责组织、协调、监督管理公共信息标志标准化工作。
十六、负责认证认可和检验检测监督管理工作。组织实施认证认可、合格评定和检验检测监督管理制度。指导认证行业与检验检测行业发展。推进检验检测资源整合和改革工作,规范检验检测市场,完善检验检测体系。负责推动管理体系和自愿性产品认证工作。
十七、负责全市药品(含中药、民族药,下同)、医疗器械和化妆品监督管理工作。监督实施国家药品、医疗器械和化妆品法律法规规章。
十八、负责全市药品、医疗器械许可备案工作。负责辖区药品零售企业及第三类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审批,负责第一类医疗器械产品备案,第一类医疗器械生产备案和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工作。
十九、负责全市药品、医疗器械和化妆品质量管理。监督实施药品经营(零售环节)、使用和医疗器械生产、经营、使用质量管理规范。监督实施国家化妆品经营管理规范,负责制定并组织实施本市化妆品经营监督管理制度。
二十、负责全市药品、医疗器械和化妆品上市后风险管理。建立药品不良反应、医疗器械不良事件和化妆品不良反应监测体系,并开展监测、评价和处置工作。负责药品、医疗器械和化妆品安全事件应急体系建设,组织和指导药品、医疗器械和化妆品安全事件应急处置和调查处理工作。
二十一、负责开展全市药品、医疗器械和化妆品监督检查。负责药品、医疗器械和化妆品检查和处罚。依法监督管理麻醉药品、精神药品、毒性药品、放射性药品、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
二十二、负责开展全市药品、医疗器械和化妆品对外交流合作、安全宣传、教育培训;推动全市药品、医疗器械和化妆品追溯体系、信用体系建设。
二十三、负责组织制定并监督实施全市药品、医疗器械和化妆品的抽检计划,发布药品、医疗器械和化妆品质量信息。建立问题产品召回和处理制度并监督实施。
二十四、拟定并组织实施全市知识产权工作规划和政策措施,起草有关法规规章草案,研究提出推进全市知识产权改革的意见和建议。负责全市商标、专利、原产地地理标志、集成电路布图设计等领域的知识产权保护。建设和优化全市知识产权保护体系。指导和监督全市知识产权保护工作。建立和完善全市知识产权创造、运用管理和服务体系。培育高价值知识产权,拟订知识产权产业化政策。探索知识产权质押融资和信用担保体制,推进知识产权运营体系建设。建设和优化知识产权公共服务体系。负责全市知识产权服务机构的监督和管理。拟订知识产权服务业扶持政策,引进知识产权服务机构,培育知识产权服务品牌,加强对知识产权服务机构监督。负责知识产权对外合作与交流。拟订全市知识产权涉外工作的政策,参与涉外知识产权谈判,统筹协调涉外知识产权事务。
二十五、负责市场监督管理科技和信息化建设、新闻宣传、对外交流与合作等工作。承担技术性贸易措施有关工作。
二十六、完成市委、市政府和上级部门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十七、有关职责分工。
1.与市公安局的有关职责分工。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与市公安局建立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工作衔接机制。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发现违法行为涉嫌犯罪的,应按照有关规定及时移送公安机关,公安机关应及时依法处置,如不予立案应及时告知市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并作出说明。公安机关依法提请市场监督管理部门作出检验、鉴定、认定等协助的,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应予以协助。
2.与市农业农村局的有关职责分工。市农业农村局负责食用农产品从种植养殖环节到进入批发、零售市场或者生产加工企业前的质量安全监督管理。食用农产品进入批发、零售市场或生产加工企业后,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监督管理。市农业农村局负责动植物疫病防控、畜禽屠宰环节、生鲜乳收购环节质量安全的监督管理。两部门要建立食品安全产地准出、市场准入和追溯机制,加强协调配合和工作衔接,形成监管合力。
3.与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的有关职责分工。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同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联合开展食品安全事件应急演练,建立重大药品不良反应和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相互通报机制和联合处置机制。市卫生健康委员会负责食品安全事件的流行病学调查,负责创建健康餐厅及健康食堂,负责监管餐饮具集中消毒服务单位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负责食品安全事件的现场处置,负责餐饮单位的食品安全监管。
4.与三亚海关的有关职责分工。两部门要建立机制,避免对各类进出口商品和进口食品、化妆品进行重复检验、重复收费、重复处罚,减轻企业负担。三亚海关负责进口食品安全、质量监督检验和监督管理。境外发生的食品安全事件可能对我国境内造成影响,或在进口食品中发现严重食品安全问题的,三亚海关应及时采取风险预警或者控制措施,并向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通报,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应及时采取相应措施。两部门要建立进口产品缺陷信息通报和协作机制。三亚海关在口岸检验监管中发现不合格或存在安全隐患的进口产品,依法实施技术处理、退运、销毁,并向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通报。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统一管理缺陷产品召回工作,通过消费者报告、事故调查、伤害监测等获知进口产品存在缺陷的,依法实施召回措施;对拒不履行召回义务的,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向三亚海关通报,由三亚海关依法采取相应措施。
领导分工
文开平 党组书记、副局长 (正处级) 主持局党组工作。
王 晓 党组副书记、局长、知识产权局局长 主持局行政工作。
阎国镭 党组成员、副局长 分管餐饮服务监督管理科、药品和化妆品监督管理科(黎药监督管理科)、医疗器械监督管理科、重大活动安全保障科、三亚市药品不良反应监测中心。
万琼云 党组成员(副处级) 分管办公室、组织人事科、科技和信息化科、财务审计科、机关党委日常工作,负责局政务公开工作,指导工会、妇委会、共青团组织工作。
周少球 党组成员、稽查支队支队长 分管市场监管综合执法队、海南省三亚质量技术监督技术所、三亚市食品药品稽查支队,负责行政执法办案工作。
吴照军 党组成员、副局长 分管质量发展科、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科、特种设备安全监察科、计量科、标准化科、认证认可监督管理科。
谢协越 党组成员、副局长 分管法规科、食品综合协调与食品安全抽检监测科、食品生产监督管理科、食品流通监督管理科、食盐和特殊食品监督管理科。(谢协越同志2019年12月至2020年12月到省民宗委挂职,挂职期间其分管工作由阎国镭同志代管。)
符冬文 党组成员、副局长 分管登记注册科(行政审批办公室)、信用监督管理科、价格监督检查和反不正当竞争科(规范直销和打击传销办公室)、网络交易监督管理科、广告监督管理科、消费者权益保护科、知识产权保护合作科、知识产权运用服务科、旅游市场监督管理科、投诉举报科(12315消费者投诉举报指挥中心)。
陈利琛 党组成员、海棠分局局长 负责海棠分局全面工作,负责改革信息办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