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区: | 龙马潭区 |
分类: | 办事大厅 > 企业办事 |
所属行业: | 综合 |
为严格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避免人群聚集,防止交叉感染,有效遏制疫情扩散和蔓延,切实保护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市委、市政府已于1月25日正式启动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一级应急响应机制。按照疫情防控工作有关要求,坚决防止疫情通过政务服务大厅传播蔓延,自2月3日起,取消周六延时服务,并调整市本级和区县政务服务大厅窗口受理办理方式。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鼓励一网通办。针对可全程网办的事项,各申请人可通过“四川政务服务网(泸州)”在线提交申请办理相关业务;对未实现全程网办事项,各申请人可采用网上申报、线下通过邮政快递材料的方式进行,避免往来实体大厅。
二、推行预约办理。对不是特别紧急的事项,尽量延后到疫情平稳后再来办理,对确需到政务大厅现场办理的事项,可以通过电话预约,预约成功后,通知申请人在指定时间、指定窗口办理。对涉及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的相关事项,各政务服务大厅窗口应开通绿色通道预约办理,提供快速优质安全服务。
为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深化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加快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工作,提高政府服务效率和透明度,便利群众办事创业,进一步激发市场活力和社会创造力,根据《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工作方案的通知》(川府发〔2017〕50号,以下简称《通知》)和《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四川省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总体框架设计方案》(川办函〔2017〕181号),结合我市实际情况,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目标
坚持统筹规划、协调发展、分步实施原则,用2—3年时间,构建集行政审批、公共服务、阳光政务、效能监察、互动交流等功能于一体,覆盖全市、统合统筹、整体联动、部门协同、一网办理的“互联网+政务服务”体系,最大限度提供利企便民服务。
2017年底,全面公开政务服务事项,推动企业注册登记、项目投资、创新创业以及与群众生活密切相关的政务服务事项网上办理,政务服务标准化、网络化水平显著提升,政务数据资源有效整合和共享开放,初步形成以泸州市政务云为支撑、市政府门户网站为入口的一体化网上政务服务平台和支撑体系。
2020年底,建成完善的“互联网+政务服务”体系,实现与国家和省政务服务平台的互联互通、无缝衔接,行政审批、公共服务等政务服务事项全部实现网上查询、网上预约和网上办理,政务服务智慧化水平大幅提升,实现互联网与政务服务深度融合,政府服务更聪明、更透明,企业和群众办事更方便、更快捷、更有效率。
二、优化再造政务服务
(一)清理网上服务事项。指导各县(区)人民政府、市级各部门认真清理审核行政许可事项目录、公共服务事项目录,按照省上规定的时间节点予以公布。按照简政放权有关要求,最大限度取消行政审批事项。重点抓好自贸区川南临港片区相对集中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指导自贸区川南临港片区按照权责一致原则,建立权责清单制度。(牵头单位:市政府办公室、市委编办;责任单位:各县〔区〕人民政府、各园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有关单位)
(二)优化网上服务流程。指导相关部门(单位)对行政审批事项进行清理、优化、整合,编制标准化审批操作流程,进一步精简审批程序,提升办事效率。推进自贸区川南临港片区“一口受理”行政审批软件运用,开通网上办事大厅,开放网络服务端口,实现网上预约、网上评议、考核管理、统计分析等集成应用。建立手机APP、微信公众号等移动客户端,实现政务服务审批移动办公,推进行政审批“最多跑一次”,力争实现“一次都不用跑”。(牵头单位:市政府办公室、市委编办、市政务服务中心;责任单位:各县〔区〕人民政府、各园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有关单位)
(三)推进服务事项网上办理。按照“应上尽上,全程在线”要求,加快推动与企业注册登记、年度报告、项目投资、生产经营、专利、资质认定、税费办理、安全生产以及与居民教育医疗、户籍户政、社会保障、劳动就业、住房保障、交通车辆等密切相关的服务事项,纳入网上政务服务平台公开运行,推行网上受理、网上办理、网上反馈。推广“一窗进出、一网运行、一次(集中)踏勘、一体监督”模式,涉及多个部门的事项实行“一口受理、网上运转、并行办理、限时办结”。逐年提高网上办理事项率,力争到2020年,实现所有政务服务事项网上办理。(牵头单位: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市政务服务中心;责任单位:各县〔区〕人民政府、各园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有关单位)
(四)创新网上服务模式。推进政务信息资源互认共享。大力推广远程办理、跨层级联动办理、跨部门协同办理,进一步增加服务事项,扩大服务地域和服务范围。从2017年开始,每年新增一批异地办理、同城通办、全市通办服务事项。依法有序开放网上政务服务资源和数据,鼓励公众、企业和社会机构开发利用,以提供多样化、创新性的便民服务。(牵头单位:市政府办公室、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市政务服务中心、市通信发展办公室;责任单位:各县〔区〕人民政府、各园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有关单位)
积极探索移动政务服务。推动网上平台服务向移动端、自助服务终端、服务热线等延伸,实现教育医疗、卫生计生、劳动就业、住房保障等民生领域以及工商、税务、质监等面向企业的服务事项移动办理。有效利用微信、支付宝等公共平台拓展和延伸移动政务服务。(牵头单位:市政府办公室、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市政务服务中心;责任单位:各县〔区〕人民政府、各园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有关单位)
开展智慧主题服务试点。每年选择一批基础较好的部门和县(区)人民政府开展网上办事主题服务试点。有效整合政务服务中的群众行为、电子证照、事项审批、网格管理等数据资源,通过跨领域、跨渠道综合分析,洞察服务需求、优化资源配置、丰富服务内容,利用网页、短信、微信等方式开展个性化推送及日常提醒服务,推进政务服务供给侧改革,实现网上服务事项精准化供给。完善企业法人专属网页。(牵头单位:市政府办公室、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市工商局、市政务服务中心;责任单位:各县〔区〕人民政府、各园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有关单位)
(五)全面公开服务信息。加强政府门户网站、微信、微博、移动客户端、宣传手册以及实体政务大厅等综合应用,集中、全面、深入公开与政务服务事项相关的法律法规、政策文件、通知公告、办事指南、审查细则、常见问题、监督举报方式和网上可办理程度,以及行政审批涉及的中介服务事项清单、机构名录等信息,并实行动态调整。建立完善各类信息发布平台协调对接机制,通过平台载体联动,确保线上线下信息内容准确一致,推动实现服务事项办理全过程公开透明、可追溯、可核查。(牵头单位:市政府办公室、市政务服务中心;责任单位:各县〔区〕人民政府、各园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有关单位)
三、加强平台渠道建设
(六)构建一体化网上政务服务平台。根据“‘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全省通建,市(州)不再建设的原则”,按照统一标准进行功能拓展,实现各个部门信息共享。按照“全市统筹”原则,主动对接四川网上政务服务平台,并按省级平台标准加快推进政务服务“泸州通”项目建设,打造线上线下融合、多级联动的政务服务体系。推动跨部门、跨地区数据共享和业务协同,实现政务服务统一申请、统一受理、集中办理、统一反馈和全流程监督等功能。新建“多规合一”业务协同平台与政务服务相关的部门业务办理系统,“多规合一”业务协同平台与各部门业务系统、市区建设项目审批信息管理平台通过系统进行对接,实现信息交换。各系统要按照政务服务“泸州通”平台统一标准进行建设,积极推进省级业务系统的对接。到2020年底,“多规合一”业务协同平台面向企业和群众办事的业务系统逐步实现与网上政务服务平台互联互通。(牵头单位:市政府办公室、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市政务服务中心、市城乡规划管理局;责任单位:各县〔区〕人民政府、各园区管委会、市委编办、市发展改革委、市投资促进局、市政府法制办等相关部门)
打造网上政务服务总门户。推进全市政府网站集约化建设,形成栏目设置规范、链接畅通、用户体验基本一致的全市政府网站群。依托政府门户网站,整合政务服务资源和数据,实现网上政务服务平台与政府门户网站前端整合,加强各级电子政务大厅和本级政府门户网站的深度融合,打造网上政务服务总门户。建立以政府门户网站为主,微信、微博、移动客户端、自助服务终端、96196服务热线等为辅的多元化网上政务服务渠道。(牵头单位:市政府办公室、市政务服务中心;责任单位: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有关单位)
建设全市统一的电子证照系统。加强电子证照登记管理系统的应用。积极推行电子证照登记管理,通过省上建立的电子证照系统和电子证照库,按照省上制定的统一标准规范和要求,以及确定的须开通的电子证照服务和应用电子证照范围,明确管理部门、签发部门、使用部门职责,提升制证签发、证照管理、公众服务、业务应用等服务能力。建立健全电子证照服务目录,实行网上证照查验。加快推动证照签发部门改革升级相关业务办理系统,集成电子证照服务,实现电子证照与纸质证照同步签发、及时归集。加快推进存量纸质证照电子化,及时核对纠正、补充、更新有缺失的电子证照。依托我市数据资源管理服务平台,实现电子证照信息获取、验证,推进跨层级、跨区域、跨部门电子证照常互认共享。(牵头单位:市政府办公室、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市政务服务中心、市工商局、市公安局;责任单位: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有关单位)
构建统一身份认证体系。建设以公民身份证号、企业社会信用代码为主的市、县(区)人民政府两级用户注册和认证体系,联通整合实体办事大厅、电子政务大厅、移动客户端、自助终端、服务热线等不同认证渠道,实现企业和群众办事“单点登录、全网通办”。逐步整合已建系统存量账户,推动已建系统新账户和新建系统使用统一身份认证平台开展身份认证。(牵头单位:市政府办公室、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市公安局、市工商局;责任单位:各县〔区〕人民政府、各园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有关单位)
完善网上缴费和物流配套服务体系。按照省上统一部署,推进非税网上缴费功能接入网上政务服务平台,实现网上交款、验证、对账等功能。充分利用现有成熟第三方物流服务,建立物流配套服务系统,并与网上缴费对接,实现申请材料、办理结果的传递交接。(牵头单位:市财政局、市电子政务办、市政务服务中心;责任单位: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有关单位)
(七)推进线上线下政务服务融合发展。加快推进相对集中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推动龙马潭区改革试点,形成改革试点经验,力争在全市各县(区)推广。推进自贸区川南临港片区“一窗受理”高效服务模式,变“多头受理”为“一口受理、接办分离”,推行“统一收件、内部流转、联合审批、限时办结、统一发证”的行政审批模式。(牵头单位:市委编办、市政务服务中心;责任单位: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有关单位)
推动线上线下无缝衔接。整合改造各级政务服务中心、社保中心、住房公积金中心、办税大厅、部门办事大厅等线下服务实体,实现实体办事大厅统一使用网上政务服务平台办理政务服务事项,做到线上线下服务标准一致、无缝衔接、合一通办。加快推进垂直业务系统与网上政务服务平台对接,推动网上政务服务平台、电子政务大厅向更多部门延伸,形成线上线下功能互补,市、县(区)人民政府多级联动的服务模式。加强网上政务服务平台与农村信息化平台、基层网格化服务平台融合,实现所有服务一网协同。(牵头单位:市政务服务中心、市经济和信息化委;责任单位: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有关单位)
扩大网上政务服务覆盖范围。充分利用网上政务服务平台等资源,拓展乡镇(街道)便民服务中心、邮政服务点、村(社区)便民服务室(代办站、代办点)的社会管理和服务功能,贴近需求为群众提供便捷的政策咨询和综合服务,重点围绕劳动就业、税费办理、社会保险、社会救助、扶贫脱贫等领域,开展上门办理、免费代办等,加快推动网上政务服务向老少边穷地区延伸。到2020年底,实现省、市、县、乡、村五级“互联网+政务服务”全覆盖。(牵头单位:市政务服务中心;责任单位: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有关单位)
四、夯实支撑发展基础
(八)完善网络基础设施。完善电子政务外网网络平台,持续提升骨干网支撑保障能力。大力推动各县(区)人民政府各部门内部业务专网整合迁移,建立以电子政务外网为核心的全市统一政务服务公共网络体系。加快实施“宽带中国”战略,落实《四川省推进宽带基础设施建设重点工作方案(2016—2017年)》,将通信基础设施建设纳入地方城乡规划。加快推进“宽带乡村”试点工程、中小城市基础网络完善工程、下一代移动互联网、下一代广播电视网(NGB)、“千兆城市”工程、电信普遍服务工程建设,稳步推进光纤到户工作,提高4G基站普遍覆盖和无线局域网(WLAN)热点广泛覆盖水平,提升网络流量疏导能力。有效降低上网资费水平。(牵头单位:市政府办公室、市发展改革委、市文体广局、市通信发展办公室;责任单位: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有关单位,中国电信泸州分公司、中国移动泸州分公司、中国联通泸州分公司、中国铁塔泸州分公司、四川广电网络泸州分公司)
(九)加强我市政务云建设应用。强力推动市级各部门、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各县(区、园区)下属部门、事业单位、国有企业的非涉密业务系统向我市政务云迁移部暑,同步开展等级保护测评等相关工作。加强完善我市政务云平台基础架构,建设统一的政务云容灾备份中心,完善政务云安全防护体系。扩充操作系统、数据库、中间件等公共服务软件,拓展平台层、软件层服务功能。建立健全统一运维管理体系和制度规范,不断提高我市政务云支撑保障和服务能力。(牵头单位:市政府办公室、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市发展改革委;责任单位:市政府各部门,有关单位)
(十)加快我市智慧城市建设。结合我市实际,综合运用物联网、云计算、大数据、空间地理信息等新一代信息技术,大力推进我市智慧城市建设。建设全市政务信息数据库,汇聚城市人口、法人、建筑街道、管网、环境、交通等信息,建立大数据辅助决策的城市治理新方式。推进智慧云护城墙、雪亮工程、智慧环保、智慧城管等项目构建高效的行政服务能力。在教育文化、医疗卫生、社会保障等领域积极发展民生服务智慧应用,向城市居民、农民工及随迁家属提供更加方便、及时、高效的公共服务,构建多元普惠的民生信息服务体系。提供电力、燃气、交通、水务、物流等公用基础设施智能化水平,实行精细化运行管理。(牵头单位:市政府办公室、市经济和信息化委;责任单位:各县〔区〕人民政府、各园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有关单位)
(十一)强化数据资源共享交换。制定泸州市政务信息资源共享管理暂行办法。积极对接省级政务信息资源共享交换平台,建设泸州市数据资源管理服务平台,整合构建横向互联、纵向贯通、安全可靠的政务服务数据共享平台,加快推进人口、法人、地理、统计信息、信用信息、城市活动等基础数据库与省级基础信息库的互联互通,推进涉税、商务、旅游、检验检疫、海关、国土资源、产权、交通运输等领域政务信息资源跨部门、跨层级、跨区域交换共享。建设政府数据开放平台,在保障信息安全的前提下,有序向基层、社会开放政府部门、公共服务机构数据,发展基于云平台的数据资源共享和大数据应用,促进我市大数据产业的发展。(牵头单位:市政府办公室、市经济和信息化委;责任单位:各县〔区〕人民政府、各园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有关单位)
(十二)建立健全制度标准规范。加快清理修订不适应“互联网+政务服务”的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和有关规定,制定完善相关管理制度和服务规范,明确电子证照、电子公文、电子签章等的法律效力。积极对接省上“互联网+政务服务”技术体系建设指南,推动四川省电子证照、统一身份认证等相关规范或标准在我市的贯彻执行,配合省级部门开展政务服务资源、数据采集、传输等方面标准和技术规范的研制。(牵头单位:市政府办公室、市政府法制办、市质监局;责任单位:市委编办、市公安局、市发展改革委、市统计局、市档案局、市政务服务中心)
(十三)强化效能监察和效能评估体系建设。积极推进网上政务服务电子监察系统应用,加强对全市政务服务事项的动态监督、预警纠错、投诉处理和督查督办。坚持以评促建、以评促用,鼓励引导群众分享办事经验,认真听取、反馈群众意见和建议,开展满意度评价,不断研究改进工作。(牵头单位:市监察局、市政务服务中心)
(十四)加强网络和信息安全保护。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及国家云计算服务、网络安全防护和信息安全等级保护等法规与制度,加强全市各级政府网站信息安全建设,健全政务信息系统安全保障体系,推进泸州市信息安全监控中心建设。明确政务服务各平台、各系统安全责任,开展等级保护定级备案、风险漏洞测评等工作,提高各平台、各系统安全防护能力。建立各方协同的信息安全防范、检测、通报、响应和处置机制,加强对电子证照、统一身份认证、在线支持等重要系统和关键环节的安全监控。加强电子认证管理和数字证书应用,对具有身份认证、授权管理、责任认定要求的统一规范使用数字证书,完善信息共享、业务协同的身份认证和授权管理机制。根据省上构建四川省统一数字认证体系相关文件要求,在本市建立安全、可靠、权威的统一数字认证体系。建立健全保密审查制度,加大对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等重要数据保护力度,提升信息安全支撑保障水平和风险防范能力。(牵头单位:市保密局、市公安局、市政府办公室、市发展改革委、市经济和信息化委;责任单位:各县〔区〕人民政府、各园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有关单位)
五、保障措施
(十五)强化组织领导。“互联网+政务服务”工作覆盖面广、涉及部门多,时间紧、任务重,各县(区)人民政府、市级各部门要高度重视,充分认识“互联网+政务服务”工作对建设廉洁高效、人民满意的服务型政府的重要意义,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密切协同、积极配合、分工负责。
(十六)加强考核监督。建立健全“互联网+政务服务”工作绩效考核制度,纳入政府绩效考核体系和市政府重点督查事项,加大考核权重,重点对部门政务服务事项梳理、申请材料精简细化、服务事项办理时限、数据共享交换水平、创新服务和公众监督等情况进行考评,定期通报并公开工作进展情况和成效。发挥媒体监督、专家评议、第三方评估等作用,畅通群众投诉举报渠道,完善举报受理、处理和反馈制度,及时解决群众反映的问题。在市政府门户网站设立曝光纠错栏目,公开群众反映的在办事过程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并及时反馈处理结果。建立健全正向激励机制和问责机制。
(十七)加强统筹整合。按照“五个统一”总体原则,推进政务信息系统整合共享。严格执行《四川省省级电子政务工程建设项目管理办法》,全面落实部门“一把手”负责制。加强项目立项建设和运行维护信息采集,推动政务信息化建设全口径备案。建立政务信息化项目建设投资审批和运维经费审批跨部门协商联动机制,重点从项目建设规划、数据资源共享、业务协同办理等方面对政务信息化项目进行严格审核把关,对不符合共建共享要求的项目不予立项、不拨付运维经费。
(十八)优化建设模式。加大财政支持力度,每年对“互联网+政务服务”相关重点平台和系统建设、日常运维等必要经费予以合理安排。推行集约化建设模式,市级各部门要充分依托现有政府门户网站和网上政务服务平台,创新优化政务服务工作模式,为群众提供一站式政务服务。加快改变信息化自建自用自管模式,推广政府购买服务、特许经营、政企合作等新模式。鼓励信息资源社会化、市场化开发,支持企业建设公共服务平台、合理开发利用公共信息资源。
(十九)加强培训宣传。各县(区)人民政府及各部门要将“互联网+政务服务”培训工作纳入干部教育培训体系,把提高服务意识、业务能力和办事效率作为培训重要内容,建设一支既具备互联网思维与技能,又精通政务服务的专业化队伍。加强与传统媒体合作,做好宣传推广和引导,充分利用互联网传播快、范围广、影响力大的特点,引导企业和群众体验网上办事,提高“互联网+政务服务”的社会认知度和群众认同感。
我市“互联网+政务服务”工作已有一定的工作基础和实践经验,各县(区)人民政府、各园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有关单位要根据部门职责和工作分工,按照《指导意见》和本方案具体要求,做到工作措施到位、人员队伍到位、保障经费到位,努力推动我市“互联网+政务服务”工作再上新台阶,最大程度利企便民,让企业和群众共享“互联网+政务服务”发展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