眉山市政务服务网入口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全力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部署和要求,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国务院《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政务服务...
服务信息
地区: 东坡区
分类: 办事大厅 > 企业办事
所属行业: 综合
办理流程

  为认真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减少大量群众到政务服务大厅聚集办事,有效阻断传播途径,保护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眉山市政务服务管理局与相关窗口部门一道,从提升群众办事便利度、快捷度、安全感出发,积极采取多项措施,持续做好疫情防控期间政务服务工作。

一是实施“网上办”。广而告之办事群众尽量减少前往实体服务大厅办事,优先选择网上服务大厅申请办理,注册登录“眉山政务服务网”,选择办理事项,提交办件申请。

二是实施“掌上办”。对缴纳水、电、气费等生活类服务,优先选择微信、微信公众号、APP进行网上缴费,并对办理步骤、操作方式以通告形式在“微眉山”“智慧眉山”等媒体进行宣传发布。

三是实施“就近办”。在网上办理的基础上,尽量减少群众到公共场所集中办事,在眉山中心城区60余个“宏远上铖超市”设置了天然气代办点,在红旗超市、移动营业厅等设置电费代收点。

四是实施“预约办”。针对办事群众确需到政务服务大厅办理的,及时向社会公布预约服务联系电话,提醒在约定时间快速办理、快速离开,避免办事长时间等候,防范交叉感染。

五是实施“快速办”。开辟专门通道对涉及疫情相关行政许可事项特事特办,加速高效办理。

六是实施“自助办”。在政务服务大厅开启出入境证照申领、税务、社保医保、个人征信、住房公积金、公安户政、交电费等自助查询、自助办理服务,实现分流办理,减少群众办事“扎堆”。

七是实施“邮政办”。对申请网上办理或到实体政务服务大厅办理不能当场取件的,办事人员向办事窗口提供准确收件地址、收件人和联系方式,市政管局提供免费快递送达。

八是实施“代帮办”。市民前往政务服务大厅办事前,如出现发热、乏力、干咳、呼吸困难等症状,提醒将拟办事项委托他人代办、帮办,有效阻断可能产生的疫情传播途径。

九是实施“错时办”。对非紧急类服务事项,引导企业和群众提前准备好办事资料,待疫情缓解后办理,充分有效利用好各类办事资源。

基本信息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全力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部署和要求,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国务院《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政务服务大厅集中办事特点,现将疫情防控期间政务服务相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期间,请广大市民优先选择网上服务大厅申请办理,注册登录“眉山政务服务网”,选择办理事项,提交办件申请,尽量减少前往实体服务大厅办事。

二、广大市民缴纳水、电、气费等生活类服务,请优先选择“网上办”、“就近办”。办理方式、步骤如下:

1.缴纳水费。

请在手机微信上关注“眉山市供排水总公司”微信公众号→点击“我的用水”→“在线缴费”→输入“用户编号”→“查询”→“预存水费”,进行自助缴费。

2.缴纳电费。

①在手机端上下载“网上国网”APP→点击“去缴费”→输入“缴费户号”,进行自助缴费;

②通过微信点击“我”→“支付”→“生活缴费”→“电费”→输入“缴费户号”,进行自助缴费。

3.缴纳燃气费。

①四川眉山兴能天然气公司(裴城路以北)用户,可到各住宅小区附近的“宏远上铖超市”代办点缴费。“普表用户”直接在微信中点击“我”→“支付”→“生活缴费”→“燃气费”→输入“缴费户号”,进行自助缴费。

②四川眉山天然气公司用户,通过微信点击“我”→“支付”→“生活缴费”→“燃气费”→输入“缴费户号”,进行自助缴费。

三、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解除前,广大市民确需到政务服务大厅办理的,请提前进行预约(预约联系方式附后)。到现场办理时,必须佩戴口罩,做好自身防护,主动接受体温检测,快速办理,快速离开。如检测到体温异常,应主动配合工作人员安排,及时转送指定医院就诊治疗。对拒不听劝导,扰乱公共秩序的,移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对办事结果不能当场取件的,办事人员向办事窗口提供准确的收件地址、收件人和联系方式,市政管局提供免费快递送达。

四、广大市民前往政务服务大厅办事前,如出现发热、乏力、干咳、呼吸困难等症状,请自觉到指定医院就诊治疗,并将拟办事项委托他人代办,减少人群聚集,造成交叉感染。

五、本通告发布之日起,暂停周六便民服务,待疫情解除后再行通告。

六、市民如需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相关情况进行咨询、投诉,请拨打市政务热线电话:12345。

七、市政管局将采取定期消毒、杀菌、通风、体温检测等措施,加强办事大厅疫情防控,保障办事人员和工作人员身体健康、生命安全。

八、办事群众如需到各县(区)行政审批局办理政务服务事项,请遵照当地主管部门相关要求执行。

根据全市疫情防控工作安排,眉山市政务服务管理局将对相关服务调整情况及时告知。由此带来的不便,敬请谅解。

管理机构
眉山市税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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眉山市政务服务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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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理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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