达州市政务服务网入口
一、工作目标 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以最大程度利企便民为出发点,根据“全省统筹、统分结合”原则,对接好全省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建设、应用等工作,切实解决当前“互联网+政务服务”工作中存在的建设管理...
服务信息
地区: 通川区
分类: 办事大厅 > 企业办事
所属行业: 综合
办理流程

为有效遏制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扩散和蔓延,防止交叉感染,保护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根据《四川省人民政府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I级响应措施》《达州市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通告》,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推行“一网通办”。针对网上覆盖的事项,申请人可全程通过“四川政务服务网”在线申请办理相关业务。

二、实行邮政办理。对未实现全程网办事项,各申请人可采用网上申报、线下邮递申请材料和办理结果的方式进行,减少往来实体政务服务大厅。邮寄申办资料地址统一为:达州市金兰路116号市政务服务大厅XXX窗口。如不清楚具体办事窗口可通过0818-2182523电话咨询。

三、特殊事项快速办理。对涉及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的相关事项实行预约办理,大厅窗口实行快速高效优质服务。

四、加强窗口代办服务。对工程(投资)建设项目审批事项实行全程免费代办服务,申请人可通过网上申报和电话预约(0818-2538377或2181579)的方式,向代办服务综合窗口申请代办服务。代办事项咨询预约成功后,可通过线下邮寄相关资料或线上相关系统申报等方式提出申请,代办服务综合窗口将按照代办服务流程高效办理。

五、推进预约办理。对确需到大厅现场办理的事项,申请人可通过“四川政务服务网”和各入驻部门业务专网进行网上预约,也可以通过入驻部门窗口电话和市政务服务大厅咨询导引服务台电话预约。通过入驻部门业务专网和入驻部门窗口电话预约成功的,由入驻部门窗口工作人员直接通知申请人;通过咨询导引台预约成功的,由咨询导引员及时通知申请人在指定时间,到指定窗口办理。市政务服务大厅咨询导引台电话:0818-2182523。

六、提倡延后办理。在疫情防控期间,为了您和他人的身体健康,如非特殊需要或必办事项,建议尽量延后办理,在疫情解除后再到市政务服务大厅申请办理。

七、严格大厅防疫管控。进入市政务服务大厅的各类人员必须佩戴口罩、做好防护措施,实行一门进出,自觉接受身份核验和体温检测,服从防疫管控。请合理安排出行计划,减少在大厅等待逗留时间。业务办理完毕后,请尽快离开大厅,并将用过的纸巾和口罩带出大厅,丢弃至指定垃圾桶。

八、广大市民前往市政务服务大厅办事前,如出现发热、乏力、干咳、呼吸困难等症状,请自觉到指定医院就诊治疗,并将拟办事项委托他人代办,减少人群聚集,造成交叉感染。


基本信息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认真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快推进全国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平台建设的指导意见》(国发〔2018〕27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进一步深化“互联网+政务服务”推进政务服务“一网、一门、一次”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国办发〔2018〕45号)和《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加快推进四川省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建设进一步深化“互联网+政务服务”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川府发〔2018〕42号)要求,加快推进我市对全省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的对接、应用工作,全面实现政务服务“一网通办”和企业群众办事“只进一扇门”“最多跑一次”目标,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以最大程度利企便民为出发点,根据“全省统筹、统分结合”原则,对接好全省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建设、应用等工作,切实解决当前“互联网+政务服务”工作中存在的建设管理分散、办事系统繁杂、事项标准不一、数据共享不畅、业务协同不足等堵点、难点、痛点问题,确保到2018年年底前,对接、应用好全省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发挥好市级“互联网+政务服务”系统作用,政务服务事项应上尽上,“一网通办”能力显著增强,“最多跑一次”改革初见成效;到2019年年底前,政务服务事项基本做到标准统一、整体联动、业务协同,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或涉及国家秘密等外,政务服务事项全面实现“一网通办”和“最多跑一次”,热点高频事项实现“掌上办”;到2020年年底前,互联网与政务服务深度融合,大数据服务能力显著增强,政务服务质量与实效大幅提升,为持续推进“放管服”改革、推动政府治理现代化提供强有力支撑。
二、重点任务
(一)高质量完成与全省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对接工作。
1.强化与全省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对接工作。持续做好市、县两级部门自建政务服务业务办理系统与全省政务服务一体化平台对接有关工作,2019年1月底前全部完成对接,实现省、市、县(市、区,含达州经开区,下同)平台互联互通、数据共享、业务协同,形成形式统一规范、内容深度融合的政务服务公共入口,实现事项集中发布、服务集中提供,为企业群众办事“一网通办、全国漫游”提供支撑保障。〔牵头单位:市政务服务中心;责任单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级各部门;完成时限:2019年1月底〕
(二)规范政务服务事项。
2.实施政务服务事项动态管理。围绕全省统一的政务服务目录清单、实施清单,规范所有政务服务事项(包括所有行政权力事项和公共服务事项)清理、发布、运行管理,配合做好政务服务事项设立、调整、废止等全省联动的动态管理。市、县两级政务服务部门要在本级政府公告发布之日起,10日内在全省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同步作出相应调整,确保市、县(市、区)政务服务事项一库汇聚、应上尽上。乡、村两级政务服务事项能上尽上,实现政务服务事项数据同源、同步更新。〔牵头单位:市政府办公室、市委编办、市政务服务中心;责任单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级各部门;完成时限:2018年12月底,持续推进〕
3.规范政务服务事项标准。按照政务服务事项全国标准统一要求,同一事项在统一名称、编码、依据、类型等基本要素的基础上,完善政务服务事项受理条件、申请材料、中介服务、办理流程等信息要素,科学细化量化审查工作细则,压减自由裁量权,实现同一事项在全市范围内无差别受理、同标准办理。以依申请办理的行政权力事项和公共服务事项为重点,推动实现办事指南中主项名称、子项名称、设定依据、法定时限、申请材料、申请表单“六统一”,原则上各地各部门不得自行修改、增减标准和另设要求。〔牵头单位:市政府办公室、市委编办、市政务服务中心;责任单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级各部门;完成时限:2019年12月底〕
(三)优化政务服务流程。
4.实现政务服务事项全流程在线办理。按照“一网通办”要求进一步优化政务服务流程,推动依申请政务服务事项的申请、受理、审查、决定、制证、公开、收费、咨询等环节全流程在线办理,在全省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统一流转。除有特殊保密要求外,各级各部门原则上不得新建政务服务业务办理系统;凡是能在四川政务服务网办理的事项,不得要求企业和群众必须到现场办理。主动行使的政务服务事项务必在案件发生之时起,2个工作日内录入全省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并根据案件发生进展情况适时在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在线规范办理。2018年底前,市、县(市、区)依申请政务服务事项网上可办率不低于50%;2019年底前,市、县(市、区)依申请政务服务事项网上可办率达到100%。〔牵头单位:市政府办公室、市委编办、市政务服务中心;责任单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级各部门;完成时限:2019年12月底〕
5.精简办事材料、缩短办理时限。推进办事材料目录化、标准化、电子化,开展在线填报、在线提交、在线预审和在线审核,推动证照、办事材料、数据资源共享互认,减少不必要的重复举证。凡是没有法律法规依据的办事材料一律取消;凡是企业和群众提交过且能够复用的办事材料不得要求重复提交;凡是全省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和各级政务信息资源共享交换平台能够核验的信息不得要求企业和群众重复提交。企业和群众到政府办事所提供的材料2018年年底前减少30%以上,2019年年底前减少60%以上。〔牵头单位:市政务服务中心;责任单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级各部门;完成时限:2019年12月底〕
6.完善“一窗受理、分类审批、统一出件”工作模式。利用全省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一窗受理和智能表单功能,聚焦不动产登记、市场准入、企业投资、建设工程、民生事务等办理量大、企业和群众关注度高的重点领域重点事项,将各级政务服务中心原来分设在各个部门的服务窗口整合为综合受理窗口,集成多证合一、多图联审、多规合一、告知承诺、容缺受理、并联审批、多级联办等服务功能,推动实现更多事项一窗进出、一次告知、一表申请、一次办成。2018年年底前,完成50%以上政务服务事项“一窗受理”,其中投资项目审批、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商事登记、不动产交易登记、医保社保、公安服务等领域政务服务事项全部实现“一窗受理”;2019年年底前,完成70%以上政务服务事项“一窗受理”;2020年年底前,所有政务服务事项实现“一窗受理”。〔牵头单位:市政务服务中心;责任单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级各部门;完成时限:2020年12月底〕
7.以社会公众需求为导向推动跨层级、跨部门并联审批。围绕企业群众办好“一件事”,聚焦不动产登记、市场准入、企业投资、建设工程、民生事务等办理量大、企业和群众关注的重点领域重点事项,将涉及跨层级多部门的事项归并整合、优化改造,建立一体化的办事规范和办理流程,打通层级间、部门间办事环节,形成跨层级、跨部门协同联办机制,实现“一件事”全流程“最多跑一次”。2018年年底前,市、县各级30个高频事项实现“最多跑一次”,2019年年底前,市、县各级100个高频事项实现“最多跑一次”。〔牵头单位:市政务服务中心;责任单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级各部门;完成时限:2019年12月底〕
(四)融合线上线下服务。
8.实现线上线下“一套服务标准、一个办理平台”。依托全省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统一线上线下办事编码,归集、关联与企业和群众相关的电子证照、申请材料、事项办理等政务服务信息并形成相应目录清单,持续提高办事材料线上线下共享复用水平,实现办理流程和评价标准统一。〔牵头单位:市政务服务中心;责任单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级各部门负责;完成时限:2019年12月底〕
9.发挥四川政务服务网总门户作用。统一网上政务服务进出口,推动政务服务事项清单、办事指南、办理状态等相关信息在政务服务平台、移动终端、实体大厅、政府网站和第三方互联网入口等政务服务渠道同源发布。各级各部门现有网上办事大厅全部关停并转,相关内容及服务统一通过四川政务服务网地方和部门站点配置和展示。〔牵头单位:市政务服务中心;责任单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级各部门;完成时限:2018年12月底〕
10.规范政务服务中心集中办理。完善市、县政务服务集中服务模式,在“两集中、两到位”的基础上,推动各类政务服务事项纳入本级政务服务大厅集中办理。除因安全等特殊原因或对场地有特殊要求外,政务服务事项进入综合性实体大厅基本实现“应进必进”,原则上不再保留各部门单独设立的服务大厅。县(市、区)人民政府必须设立分中心或必须保留部门办事大厅,需报上级人民政府同意。〔牵头单位:市政务服务中心;责任单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级各部门;完成时限:2019年12月底〕
11.建设数字化、智能化政务服务大厅。推动实体大厅受理、办理、监督等功能以及网上预约、网上申报、排队预约、现场叫号、事项受理、事项审批、自助查询、中介服务、服务评价、审批证照等功能与全省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深度融合,实现线上线下功能互补、无缝衔接、全过程留痕。〔牵头单位:市政务服务中心;责任单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级各部门;完成时限:2019年1月底〕
12.加强乡(镇、街道)便民服务中心、村(社区)服务站点建设。按照“利企便民”原则,鼓励依法按程序将涉及个人的政务服务事项下沉到乡(镇、街道)便民服务中心、村(社区)服务站点受理或办理。鼓励有条件的地区扩展到银行、邮政等企业网点,利用政务服务一体机、自助服务终端等信息化设备提高基层响应群众诉求和为民服务能力,实现企业群众办事“就近办”。〔牵头单位:市政务服务中心;责任单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级各部门;完成时限:2020年12月底〕
(五)推广移动政务服务。
13.优化完善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移动端功能。紧跟移动互联网发展趋势,充分发挥“两微一端”等新媒体和社会第三方平台拓展政务服务渠道,整合各级各部门特色移动服务,提升政务服务便利化水平,打造可复制、可推广的达州政务服务移动办事品牌。各级各部门应通过全省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开发政务服务特色移动应用,原则上不再新建政务服务移动端,已建政务服务移动端应尽快与全省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对接。(责任单位:市政务服务中心;完成时限:2018年12月底)
14.推动高频政务服务事项移动办理。以自然资源、税务、公安、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教育、卫生计生、民政、住房城乡建设、交通运输等领域为重点,积极推进覆盖范围广、应用频率高的政务服务事项的咨询、申请、支付、查询、评价等环节在移动端办理,推动更多政务服务事项“掌上办”。2018年12底前,重点领域政务服务事项移动端可办率不低于50%;2019年底前,重点领域政务服务事项移动端可办率达到100%,其他政务服务事项移动端可办率不低于50%;2020年底前所有政务服务事项移动端可办率达到80%。〔牵头单位:市政务服务中心;责任单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级各部门;完成时限:2020年12月底〕
(六)统一网络支撑。
15.加强电子政务外网建设。充分发挥电子政务外网作为全市政务服务基础网络的支撑作用,进一步提升各级电子政务外网接入贯通率,在市、县100%接入的基础上,推动乡(镇、街道)专网按需全接入,加强对政务服务相关业务系统的网络支撑保障,确保稳定对接全省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坚持“联网是原则、孤网是例外”原则,推动各级各部门非涉密业务专网与电子政务外网对接整合。〔牵头单位:市政府办公室;责任单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级各部门;完成时限:2019年6月底〕
(七)统一身份认证。
16.完善自然人、法人电子身份认证功能。对接融入国家、全省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统一身份认证系统,按照不同业务场景和渠道,提供用户注册、实名验证、身份鉴别、单点登录等服务,通过权威部门的可信认证、实名验证,确立线上政务服务主体与服务对象的法律关系,实现“一次认证、全网通办”。各级各部门政务服务办理系统要采信全省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统一身份认证结果,实现单点登录、信任传递,解决企业和群众在不同地区和部门的政务服务系统重复注册验证等问题。(责任单位:市政务服务中心、市公安局;完成时限:2018年12月底)
(八)统一电子印章。
17.制发合法有效的电子印章。按照国家政务服务领域电子印章管理办法,明确各级“互联网+政务服务”电子印章制章点,统一受理各级各部门提出的电子印章制作申请,使用国家统一的电子印章制章系统制发电子印章,明确加盖电子印章的电子材料合法有效。〔牵头单位:市政务服务中心、市公安局;责任单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级各部门;完成时限:2018年12月底〕
18.加强电子印章管理。完善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电子印章用章管理功能,按照相关规范与各级各部门政务服务业务办理系统对接,实现电子印章的有效验证、便捷使用和规范管理。〔牵头单位:市政务服务中心、市公安局;责任单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级各部门;完成时限:2019年12月底〕
(九)统一电子证照。
19.实现电子证照互信互认。按照国家电子证照业务技术规范制作和管理电子证照,通过全省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电子印章用章系统加盖电子印章或加签数字签名。基于全省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构建电子证照库,满足“互联网+政务服务”领域电子证照管理维护、共享调用、集中存储等业务需求,通过与国家政务服务平台电子证照库对接,实现电子证照在全国范围互联共享、互信互认。各级各部门应在全省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电子证照库注册电子证照目录信息、证照信息及证照文件,以实现电子证照跨地区、跨部门、跨层级共享应用。〔牵头单位:市政务服务中心;责任单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级各部门;完成时限:2019年12月底〕
(十)统一数据共享。
20.建立政务信息资源共享交换体系。发挥市级政务信息资源共享交换平台作为全省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基础设施和数据交换通道的作用,尽快建立市级政务信息资源共享交换平台,与全省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对接,实现政务服务数据国、省、市、县四级互联互通,满足全市政务服务数据共享需求。各级各部门政务服务数据共享需求,由全省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统一受理和提供服务,并通过国、省、市三级政务信息资源共享交换平台交换数据。〔牵头单位:市经信委、市政务服务中心、市政府办公室;责任单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级各部门;完成时限:2019年3月底〕
21.加强政务信息系统整合共享。充分发挥政务信息资源共享责任清单和需求清单作用,落实数据提供方责任,按照“谁主管、谁提供、谁负责”原则,保障数据供给,提高数据质量,实现人口、法人、信用、地理信息等基础资源库及本地区本部门已建政务服务办理系统与各级政务信息资源共享交换平台和全省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的有效对接。除特殊情况外,市级各部门政务信息系统不按要求共享数据的,市财政不再给予经费保障。〔牵头单位:市政府办公室、市经信委、市发展改革委、市政务服务中心、市财政局;责任单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级各部门;完成时限:2019年1月底〕
22.配合建设四川省公民全息数据包。汇聚相关政务服务数据、电子证照数据及社会化数据,推行“自然人”和“法人”身份信息电子化,优先推动教育、医疗、民政、社保、医保、养老、生育、公安、住房、纳税、信用等方面民生事项“一证通办”,实现企业群众“只凭一张证,办成所有事”。市、县分批次公布“一证通办”事项清单,2019年3月底前20%以上民生事项实现“一证通办”,2019年底前60%以上民生事项实现“一证通办”,2020年底前所有民生事项实现“一证通办”。〔牵头单位:市政务服务中心、市发展改革委、市经信委;责任单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级各部门;完成时限:2019年12月底〕
23.开展政务服务大数据服务。积极运用云计算、大数据、人工智能等新技术,开展政务服务态势分析,提供政务大数据服务。建立市级政务服务数据同步反馈机制,鼓励各级各部门积极开展数据运用,促进政务服务效能提升。〔牵头单位:市政务服务中心;责任单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级各部门;完成时限:2019年6月底并持续推进〕
(十一)健全标准规范。
24.配合建立全省“互联网+政务服务”标准规范。对标国家“互联网+政务服务”技术体系建设指南及全国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平台总体框架、数据、应用、运营、安全、管理等标准规范,配合完善全省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标准规范,形成国省引领、市县应用、整体联动、业务协同的标准规范体系。2018年年底前,配合完成全省“互联网+政务服务”领域身份认证、电子印章、电子证照、数据共享等第一批技术管理标准规范制定;2019年6月底前,配合完成全省“互联网+政务服务”领域安全保障、运营管理、数据分析等第二批技术管理标准规范制定;2019年年底前,配合建成全省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标准规范体系。(责任单位:市政务服务中心;完成时限:2019年12月底并持续推进)
(十二)加强安全保障。
25.健全安全防护体系。按照全省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及其关联系统的全方位、多层次、一致性安全风险防控体系,切实保障全省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在我市平稳高效安全运行。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和信息安全等级保护制度等信息网络安全相关法律法规和制度规定,加强我市应用全省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的安全防护,强化网络安全底线思维,落实安全管理主体责任,建立健全安全管理和保密审查制度,优先采用安全可靠软硬件产品、系统和服务,以应用促进技术创新,带动产业发展,确保安全可控。〔牵头单位:市政务服务中心、市公安局;责任单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级各部门;完成时限:2019年3月底并持续推进〕
(十三)完善运营管理。
26.加强四川政务服务网内容建设。各级各部门要明确四川政务服务网地方和部门站点(含移动端)建设管理责任主体和工作机构,落实专人负责本地区、本部门站点(含移动端)内容维护,完善机构名称、地址、联络人、宣传图片等基础信息,按照政府网站建设有关管理规范及时更新栏目资讯,配置个性化栏目、特色应用和服务专题。〔牵头单位:市政务服务中心;责任单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级各部门;完成时限:2018年12月底并持续推进〕
27.创新运营服务模式。依托市、县、乡、村四级线下政务服务体系,运用与互联网发展相适应的推广手段,积极借助社会第三方力量拓宽运营渠道,形成配备合理、稳定可持续的运营服务力量。结合各地实际情况采取多种激励措施,引导群众办事从“线下办”向“网上办”转变,广泛使用全省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和四川政务服务网办事。〔牵头单位:市政务服务中心;责任单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级各部门;完成时限:2018年12月底并持续推进〕
29.加大宣传推广力度。深入挖掘全市“互联网+政务服务”工作的典型做法、特色服务、应用成效,充分利用报刊、广播、电视、网络等媒体广泛开展常态化宣传报道,不断提高社会认知度。加强媒体和舆论监督,直接曝光各级各部门在政务服务履职过程中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现象,倒逼政务服务效能提升。〔牵头单位:市政务服务中心;责任单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级各部门;完成时限:2018年12月底并持续推进〕
(十四)强化咨询投诉。
30.融入全省统一的“12345”政务服务热线。突出“12345”政务服务“总客服”定位,整合部门政务服务热线和咨询投诉渠道,纳入国家政务服务咨询投诉体系,按照全省政务服务热线统一的管理要求,对事项上线、政务办件、证照共享、结果送达等事项服务,开展全程监督、评价,及时受理投诉并反馈结果,实现群众诉求件件有落实、事事有回应。除因专业性强、集成度高、咨询服务量大确需保留的热线外,原则上我市各级各部门非紧急政务服务热线都要纳入统一的“12345”政务服务热线,并与在线咨询、意见建议、投诉举报等政民互动平台协同联动。〔牵头单位:市政务服务中心、市长热线办;责任单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级各部门;完成时限:2018年12月底〕
(十五)加强评估监管。
31.运用省级指标体系,发挥监测评估功能。以国家和省政务服务评估指标体系为主线,完善全市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政务服务网上评估功能,建立健全事前、事中、事后的全方位服务评价体系,实时监测政务服务事项、办件、业务、用户行为等信息数据,实现评估评价数据可视化展示与多维度对比分析,对各级各部门政务服务效能进行在线评估,以评估评价强化常态化、动态化、精准化监督。按照全省网上政务服务能力第三方评估机制,开展第三方评估工作,以评促建、以评促优,推动政务服务质量全方位持续提升。〔牵头单位:市政务服务中心;责任单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级各部门;完成时限:2019年12月底并持续推进〕
32.建设“互联网+监管”系统。按照国家和省“互联网+监管”总体部署,建立部门监控与公众参与相结合的“互联网+监管”系统,并与全省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对接,逐步实现监管信息可追溯、监管结果一网通享,强化事中、事后监管,实现监管工作可视、可控、可监、可追。(责任单位:市政务服务中心、市发展改革委、市工商局、市质监局、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完成时限:2019年9月底并持续推进)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级各部门要建立健全各自的“互联网+政务服务”管理协调机制,整合运营资源,加强技术支撑和运营管理队伍建设,加强对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和实体大厅运行管理的组织协调和评估考核。各级政府办公室要统筹协调各方面力量,推动各项工作任务落实。
(二)加强分工协作。全市“互联网+政务服务”工作要与转变政府职能、深化“放管服”改革紧密结合。由市政府办公室牵头、市政务服务中心具体负责,对接全省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建设、应用工作,配合推动建设全省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标准规范体系、安全保障体系和运营管理体系;市直有关部门依托全省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办理业务,属于本部门职责范围内的政务服务业务由该部门负责办理,跨部门的政务服务业务由牵头部门负责,相关部门积极配合、协同办理,市政府办公室负责总体协调。全省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实行全省统建、分级运营,市、县要分级保障一体化平台运营所需经费。
(三)完善法规制度。各级各部门要围绕国家新要求、企业和群众新需求、技术发展新业态,密切跟踪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修订及配套制度的完善进程,同步推进“最多跑一次”改革以及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建设标准化、规范化、合法化,做好相关政策法规特别是电子印章、电子证照、电子档案等方面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立改废释工作。
(四)加强培训交流。建立常态化培训机制,围绕业务应用、技术体系、运营管理、安全保障、标准规范等定期组织开展培训,强化培训结果运用,加强专业人才队伍建设,着力提升一线窗口人员应用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能力。建立日常沟通交流机制,以简报、培训、研讨、移动端等多种形式开展交流,总结成熟经验,加强推广应用。各级各部门要对标先进地区,立足实际,响应社会公众需求,总结在改革推进中的典型做法,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先进经验。各牵头部门要充分尊重各级各部门的首创精神,鼓励各级各部门在全省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的基础上叠加特色服务,深入挖掘典型经验做法,及时推广复制,形成上下联动和多方合作机制。
(五)强化督查考核。充分发挥督查考核导向作用,建立“互联网+政务服务”工作督查考核机制,明确督查考核范围、周期和内容,实现督查考核工作制度化、规范化、标准化、常态化。市、县两级要把全省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建设管理应用纳入年度目标绩效考核范围,加大考核力度,列入重点督查事项。市政府办公室负责对各级各部门落实本实施方案情况进行跟踪了解、督促检查。 

管理机构
达州市税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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达州市科学技术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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