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区: | 黄州区 |
分类: | 政府机构 > 市场监管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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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时间: | 周一至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上午9:00-12:00、下午13:00-17:00。 |
电话: | 0713-8112999 |
地址: | 湖北省黄冈市黄州区新港二路17号 |
(一)负责市场综合监督管理。贯彻执行党和利国家有关市场监督管理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组织实施质量强市、食品安全和标准化等战略。拟订并组织实施有关规划,规范和维护市场秩序,营造诚实守信、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
(二)负责市场主体统一登记注册。组织指导各类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和从事经营活动的单位、个体工商户,以及外国(地区)企业常驻代表机构等市场主体的登记注册工作。建立市场主体信息公示和共享机制,依法公示和共享有关信息,加强信用监管,推动市场主体信用体系建设。
(三)负责组织和指导市场监管综合执法工作。指导县(市、区)市场监管综合执法队伍建设,推动实行统一的市场监管。组织查处或督办重大违法案件和有重大影响的跨区域案件。
规范市场监管行政执法行为。
(四)负责反垄断统一执法。统筹推进竞争政策实施,组织实施公平竞争审查制度。根据上级委托,对经营者集中行为和反垄断进行监督和调查工作。指导企业在国外的反垄断应诉工作。
(五)负责监督管理规范市场秩序。依法监督管理规范市场交易、网络商品交易及有关服务行为。组织指导查处价格收费违法违规、不正当竞争、违法直销、传销和制售假冒伪劣行为。组织实施合同行政监督管理。指导广告业发展,监督管理广告行为。依法查处无照生产经营和相关无证生产经营行为。指导市消费者委员会开展消费维权工作。
(六)负责宏观质量管理。拟订实施质量发展的制度措施,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重大工程设备质量监理制度,组织重大质量事故调查,贯彻实施缺陷产品召回制度,监督管理产品防伪工作。
(七)负责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负责产品、食品药品等质量监督抽查和安全风险监控工作。组织实施质量分级制度、质量安全追溯制度。实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管理,协助纤维质量监督管理工作。
(八)负责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综合管理特种设备安全监察、监督工作,监督检查高耗能特种设备节能标准和锅炉环境保护标准的执行情况。
(九)负责食品安全监督管理综合协调。统筹指导食品安全工作。负责食品安全应急体系建设,组织指导重大食品安全事件应急处置和调查处理工作。建立健全食品安全重要信息直报制度。督促落实食品安全企业主体责任,督促县(市、区)党委、政府履行党政同责责任,受市委、市政府委托组织实施食品安全责任管理考核。
(十)负责食品安全监督管理。负责全市食品生产经营企业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建立覆盖食品生产、流通、消费全过程的监督检查制度和隐患排查治理机制并组织实施,防范区域性、系统性食品安全风险。推动建立食品生产经营者落实主体责任的机制,健全食品安全追溯体系。组织开展食品安全监督抽检、风险监测、核查处置和风险预警、风险交流工作。组织实施特殊食品监督管理。
(十一)负责统一管理计量工作。推行国家法定计量单位,执行国家计量制度,管理计量器具及量值传递和比对工作。规范、监督商品量和市场计量行为。
(十二)负责统一管理标准化工作。依法协调指导和监督地方标准、团体标准的制修订工作。规范标准化行为。综合协调标准化事业发展,推进建立支撑高质量发展的标准体系。
(十三)负责统一管理检验检测工作。推进检验检测机构改革,规范检验检测市场,完善检验检测体系,指导协调检验检测行业发展。
(十四)负责统一管理、监督和综合协调认证认可工作。依法监督管理认证认可和合格评定工作。
(十五)负责市场监督管理科技和信息化建设、新闻宣传、对外交流与合作。按规定承担技术性贸易措施有关工作。
(十六)负责药品、医疗器械和化妆品安全监督管理。负责全市药品生产经营企业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贯彻执行国家药品(含中药、民族药,下同)、医疗器械和化妆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的法律法规规章。落实国家鼓励药品、医疗器械和化妆品新技术新产品的管理与服务政策。监督实施标准和分类管理制度,配合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负责监督实施药品、医疗器械和化妆品经营和使用质量管理规范。负责组织开展药品不良反应、医疗器械不良事件和化妆品不良反应的监测、评价和处置工作。负责药品零售、医疗器械经营的许可、检查和处罚,以及化妆品经营和药品、医疗器械使用环节质量的检查和处罚。负责指导县(市、区)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监督管理工作。督促落实药品、医疗器械和化妆品安全企业主体责任。督促县(市、区)党委、政府落实属地责任,履行党政同责,组织实施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安全管理考核。
(十七)负责知识产权监督管理。拟订全市知识产权战略和建设知识产权强市的政策措施。指导和组织地方知识产权规划实施并进行综合评价。负责知识产权服务业、中介服务体系发展和监管。负责组织协调全市知识产权保护,促进知识产权运用。负责建立知识产权公共服务体系,指导和推动地方和企事业单位知识产权工作。负责统筹协调全市涉外知识产权事宜。
(十八)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九)职能转变。
1.大力推进质量提升。加强全面质量管理和质量基础设施体系建设,完善质量激励制度,统筹推进标准强市、质量强市、品牌强市和知识产权强市建设。发挥标准引领作用,开展质量提升行动,广泛推行质量认证,强化知识产权创造、运用和保护,打响区域知名品牌。建立企业产品质量安全事故强制报告制度,强化生产经营者主体责任,推广先进的质量管理方法。培育发展技术先进的团体标准,对标国际提高标准整体水平,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
2.深入推进简政放权。深化商事制度改革,推进简政放权,改革市场主体准入、退出等制度,统筹推进“多证合一”“证照分离”“证照联办”等改革,推动“照后减证”,压缩企业开办时间,加快检验检测机构市场化社会化改革。减少评比达标、认定奖励、示范创建等活动,减少行政审批事项,营造宽松便利的准入环境,推进市场主体准入到退出全过程便利化,促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优化营商环境。
3.严守安全底线。遵循“最严谨的标准、最严格的监管、最严厉的处罚、最严肃的问责”要求,坚持多管齐下、综合施策、社会共治,推进全主体、全链条、全品种监管,加强食品药品安全、工业产品质量安全、特种设备安全监管,强化现场检查和隐患排查,及时有效掌握苗头性问题,消除风险隐患,严惩违法违规行为,防范化解市场监管领域区域性、系统性风险,守住安全底线。
4.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在全面推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的基础上,推进分类监管。对新产业、新业态实施包容审慎监管,对人民群众反映问题突出或者公众关注的领域实施重点监管,对涉及人民群众生命安全的食品、特种设备等特殊领域实施全过程监管。对消费者投诉、质量监督举报、食品药品投诉、知识产权投诉、价格举报,实行统一受理承办。创新监管手段,注重依据标准监管,推行“互联网+监管”、数字监管,推进监管信息共享,构建以标准为指引、以信息公示为手段、以信用监管为核心的新型市场监管体系,提升监管效能,推动监管到位。
5.提高服务水平。加快整合消费投诉、质量监督举报、食品药品投诉、知识产权投诉、价格举报专线。推进市场主体准入到退出全过程便利化,主动服务新技术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发展,运用大数据加强对市场主体服务,积极服务个体工商户、私营企业和办事群众,整合运用市场监管职能中的要素资源,主动服务新技术新业态新模式发展,积极服务市场主体。
6.强化执法监管。加大反垄断、反不正当竞争、打击假冒伪劣和侵犯知识产权行为、整治虚假违法广告等市场监管综合行政执法力度,破除阻碍市场活力发挥的各种垄断和不正当竞争行为,整治影响市场秩序的突出问题,确保全市市场秩序持续良好。推行线上线下无理由退货承诺,推进放心示范单位创建,实施“放心消费”行动,加快构建并不断巩固安全放心的市场环境和消费环境。
(二十)有关职责分工。
1.与市公安局的有关职责分工。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与市公安局建立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工作衔接机制。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发现违法行为涉嫌犯罪的,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及时移送公安机关,公安机关应当迅速进行审查,并依法做出立案或者不予立案的决定。公安机关依法提请市场监督管理部门作出检验、鉴定、认定等协助的,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应当予以协助。
2.与市农业农村局的有关职责分工。市农业农村局负责食用农产品从种植养殖环节到进入批发、零售市场或者生产加工企业前的质量安全监督管理。食用农产品进入批发、零售市场或者生产加工企业后,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监督管理。市农业农村局负责动植物疫病防控处置,负责畜禽屠宰环节、生鲜乳收购环节质量安全的监督管理。两部门要建立食品安全产地准出、市场准入和追溯机制,建立质量安全情况通报制度,加强协作配合和工作衔接,形成监管合力。
3.与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的有关职责分工。市卫生健康委员会负责食品安全风险评估工作,会同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等部门制定、实施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计划。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对通过食品安全风险监测或者接到举报发现食品可能存在安全隐患的,应当立即组织进行检验和食品安全风险评估,并及时向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通报食品安全风险评估结果,对于得出不安全结论的食品,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应当立即采取措施。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在监督管理工作中发现需要进行食品安全风险评估的,应当及时向市卫生健康委员会提出建议。
4.与黄石海关的有关职责分工。建立机制,避免对各类进出口商品和进出口食品、化妆品进行重复检验、重复收费、重复处罚,减轻企业负担。黄石海关负责进口食品安全监督管理。进口的食品以及食品相关产品应当符合我国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境外发生的食品安全事件可能对我国境内造成影响,或者在进口食品中发现严重食品安全问题的,黄石海关应当及时采取风险预警或者控制措施,并向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通报,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应当及时采取相应措施。两部门要建立进口产品缺陷信息通报和协作机制。黄石海关在口岸检验监督中发现不合格或者存在安全隐患的进口商品,依法实施技术处理、退运、销毁,并向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通报。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统一管理缺陷产品召回工作,通过消费者报告、事故调查、伤害监测等获知进口产品存在缺陷的,依法实施召回措施;对拒不履行召回义务的,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向黄石海关通报,由黄石海关依法采取相应措施。
领导信息
党组书记、局长余水兵:主持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党务、政务全面工作。
党组成员、副局长程炜:负责扶贫攻坚;地标优品;知识产权保护。承担书记、局长交办的其他工作。
副局长石玉艳:负责安全生产;污染防治。负责联系省计量院黄冈分院、省特检院黄冈分院。承担书记、局长交办的其他工作。
党组成员、副局长李秋明:负责争取支持(资金);联系省纤检局黄冈分局。承担书记、局长交办的其他工作。
党组成员、副局长朱运焱:负责野生动物保护;防范化解金融风险;“双随机一公开”;质量发展省考目标、县(市、区)考核。承担书记、局长交办的其他工作。
党组成员、副局长林慧秀:负责药品省考目标、县(市、区)乡药品考核、食药安全成员单位目标考核。承担书记、局长交办的其他工作。
党组成员、副局长江金文:负责食品药品安全省考目标、县(市、区)及乡镇食品药品安全考核、全面深化改革(涉及食品安全“双创”)、城管会战(文明城创建的)、防控指挥部交办的工作任务。承担书记、局长交办的其他工作。
党组成员、总工程师徐锦峰:负责文明城创建;信访;市直单位领导班子目标考核;综合治理;档案;政务公开;统计;“两案办理”、城管会战(社区创建)、市委市政府督查、职能工作目标;基层党建、意识形态、文明建设、党风廉政和作风建设、城管会战(文明出行、志愿服务)、项目建设。承担书记、局长交办的其他工作。
党组成员陈建军:负责招商引资、服务企业、创新创业、优化营商环境、全面深化改革(涉及一照通、一天办、一承诺)、争取支持(涉及大别山振兴)、非公党建;领导班子和干部人才队伍建设、全面深化改革(涉及综合执法改革);小个专党建。承担书记、局长交办的其他工作。
党组成员朱念中:负责扫黑除恶、“双打”。承担书记、局长交办的其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