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区: | 武江区 |
分类: | 办事大厅 > 企业办事 |
所属行业: | 工商 |
系统访问地址:http://qcdz.gdgs.gov.cn/qcdzhdj/nameapply/
系统统一采用广东省统一认证平台账号进行登录办理。
系统首页右上角的登录按钮进行登录,系统会跳转到广东省统一认证平台登录界面,使用省统一认证平台账号输入用户名、密码进行登录,登录成功后界面回到名称自主申报系统。
如果没有省统一认证平台账号需点击【立即注册】进行账号注册。
点击名称自主申报模块的【我要办理】,如果未登录也会提示用户进行系统用户登录。
一、 办理须知
首先阅读名称自主申报办理须知,阅读完成后点击按钮【我已阅读并同意上述内容】。
二、 选择业务
新设立企业选择“新设立企业名称申报”,已登记企业变更名称选择“已登记企业名称变更申报”。
已登记企业名称变更申报:需填写已登记企业名称、社会统一信用代码、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代表)/投资人的证件号码进行校验,填写校验完成后才可以进行下一步新名称的申报。
三、 名称填写
根据界面提示填写名称的行政区划、字号(商号)、行业描述、组织形式。
系统根据填写的信息组合成企业名称,选择需要的名字,后点击【提交名称查询比对】。
四、 基本信息填写
填写企业的注册资本、经营范围,公司住所自动关联无需填写。
五、 投资人信息填写
已设立企业变更名称申报不需要填写投资人信息。
填写企业投资人信息,不同企业类型对投资人信息填写要求不一样。投资人心主要填写:投资人名称、投资人类型、投资人证件类型、证件号码。
①投资人类型:自然人和非自然人。
②投资人证件类型:根据申请人选择的投资人类型提供不同的证件类型选项。
③证件号码:申请人选择投资人号码需符合校验规则,真实有效。
投资人信息填报完成后点击【下一步】
六、 申报成功
名称自主申报基本填写完成后阅读页面显示的《企业名称自主申报承诺书》,申请人必须阅读知悉后对申报名称的使用作出承诺。根据界面提示选择“我同意”和“我不同意”两个按键。
点击“打印《企业名称自主申报承诺书》”按键的,弹出窗口显示《企业名称自主申报承诺书》阅读,弹出窗口有 “打印”和“关闭”按键,点击“打印”按键即可打印《企业名称自主申报承诺书》;点击“关闭”按键则关闭窗口并返回原页面。
申请人点击“下一步”按键的,继续操作。
点击下一步
点击【确定】后,提示申报名称或者放弃申报。
1)点击申报名称即名称申报成功,
可以点击打印【企业名称自主申报告知书】
2)点击放弃申报将放弃名称的申报,根据提示是否确定放弃申报。
我的业务模块主要展示名称自主申报的业务列表。
主要分查询模块、业务列表、增加名称自主申报。
“打印文书”按键:窗口出现“打印《企业名称自主申报承诺书》”和“打印《企业名称自主申报告知书》”两个选项,选择具体文书进行下载打印。
②“撤回申报”按键:申请人点击该按键,窗口出现“您将撤回已申报成功的名称,系统将不再保留该名称,您是否确认撤回申报?”的提示信息,同时出现“是”和“否”两个按键。申请人点击“是”按键后,窗口关闭。
③“延长有效期”按键:申请人点击该按键,窗口出现“您将申请延长该名称的有效期,有效期将延期至XXXX年XX月XX日,您是否确认申请延长有效期?”的提示信息,同时出现“是”和“否”两个按键。
申请人点击“是”按键后,名称有效期在原有效期基础上延长30天。
申请人点击“否”按键后,窗口关闭并返回原页面。
④“申请登记”按键:申请人点击该按键,页面跳转至全称电子化网上登记注册系统申请企业设立登记或企业名称变更登记。
(3)对属于“已完成登记”状态的名称,申请人点击“操作”按键,页面弹出窗口显示“打印文书”功能按键。可以进行文书打印。
事项名称 |
企业名称预先核准 |
事项类型 |
行政许可 |
---|---|---|---|
基本编码 |
0184001002 |
实施编码 |
11440200006946550R30184001002 |
行使层级 |
市级 |
数量限制 |
无 |
新设立企业冠市名称预先核准:
(一)设立公司应当申请名称预先核准;
(二)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决定规定设立企业必须报经批准或者拟设企业经营范围中有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决定规定必须报经批准的项目,应当在报送审批前申请名称预先核准;
(三)设立其他企业可以申请名称预先核准。
申请材料齐全并符合法定形式。收起
1、网上申请。申请人登录广东政务服务网在线填写业务表单并提交电子材料,提出行政许可申请,登记机关对网上填报的申请文件、材料进行初审。
2、受理。申请文件、材料齐全且符合法定形式的,登记机关通过初审,告知申请人到窗口或通过邮政快递提交纸质文件及予以受理并出具《受理通知书》;申请文件、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的,登记机关当天通过广东政务服务网一次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不符合受理条件的,说明不予受理的理由,并出具《不予受理通知书》。
3、审查。登记机关自受理材料后当场作出审查决定。
4、决定。准予许可的,当场出具《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不准予许可的,当场出具《登记驳回通知书》,并说明不准予登记的理由,告知申请人享有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的权利。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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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窗口申请。申请人直接到登记窗口提交行政许可申请。
2、受理。申请文件、材料齐全且符合法定形式的,当场予以受理并出具《受理通知书》;申请文件、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的,登记机关当场一次性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不符合受理条件的,说明不予受理的理由,并出具《不予受理通知书》。
3、审查。登记机关受理材料后当场作出审查决定。
4、决定。准予许可的,登记机关当场出具《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不准予许可的,当场出具《登记驳回通知书》,并说明不准予登记的理由,并告知申请人享有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的权利。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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材料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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材料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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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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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报须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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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料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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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介服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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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称预先核准申请书》 | 原件:1 材料形式:纸质 其他要求 |
申请人 |
填报须知 |
样本 空表 |
中介办理 |
咨询电话:0751-8177213、0751-8297016
咨询窗口地址:韶关市武江区西联镇芙蓉园市行政服务中心工商窗口、韶关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工业园区分局窗口
咨询网址:http://www.sggs.gov.cn
政务微博:无
微信号:无
电子邮箱:2245985397@qq.com
信函地址:韶关市惠民南路32栋市工商行政管理局、韶关市浈江区韶南大道北98号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工业园区分局窗口
投诉电话:0751-8726203,0751-8177179
投诉窗口地址:市纪委监委派驻第九纪检监察组(韶关市武江区百旺路百旺桥西侧韶关市安监局),市行政服务中心工商局窗口
投诉网址:http://wz.sgmsw.cn
电子邮箱:sggsjdzyx@163.com
信函地址:韶关市武江区惠民南路32号市工商局 512026;市纪委监委派驻第九纪检监察组(韶关市武江区百旺路百旺桥西侧韶关市安监局)512026
韶关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工业园区分局
办理地点:韶关市浈江区韶南大道北98号
办公电话:0751-8297016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
位置指引:搭乘公交车:搭乘1路、4路、10路、13路、17路、32路公交车在金沙站下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