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区: | 福建 |
分类: | 办事大厅 > 企业办事 |
所属行业: | 知识产权 |
环节 | 步骤 | 办理人 | 办理时限 | 审查标准 | 办理结果 |
申请与受理 | 受理 | 陈雪春 吴秀瑜 林喆 庄炜萍 | 10工作日 | 1.《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实施细则》 3.《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局代办处管理规定》(国知办发办字[2013]16号) 4.《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局代办处专利申请受理工作规程》(国知办发[2013]33号) | 符合条件确定申请人,给出申请号,发出受理通知书,并报送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局。不符合条件,退回。 |
审查与决定 | 决定 | 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局 | 无限时工作日 | 1.《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实施细则》 3.《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局代办处管理规定》(国知办发办字[2013]16号) 4.《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局代办处专利申请受理工作规程》(国知办发[2013]33号 | 通过授权。不通过驳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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