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区: | 城东区 |
分类: | 办事大厅 > 企业办事 |
所属行业: | 工商 |
签名人一经电子签名,即视为其亲自提交了电子申请材料和有效的身份证明 文件,并认可电子申请材料中的内容。
经由商事登记机关签发的电子营业执照、电子版登记通知书和电子版登记驳 回通知书等电子文件,具有与纸质文件同等效力。由此形成的商事登记电子档案, 与纸质档案具有同等效力。
因提交虚假材料或者采取其他手段隐瞒事实骗取登记的,商事主体及其有关 经办人、签署人应依法承担由此产生的法律责任,商事登记机关应按信用监管的 有关规定予以惩戒。
伪造、冒用、盗用他人的电子签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给他 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