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企业名称预先核准系统入口(长沙工商行政管理局红盾网)
企业名称(CORPORATENAME)与自然人名称相对,企业名称是作为法人的公司或企业的名称,该名称属于一种法人人身权,不能转让,随法人存在而存在,随法人消亡而消亡。法人在以民事主体参与民事活动如...
服务信息
地区: 岳麓区
分类: 办事大厅 > 企业办事
所属行业: 工商
办理流程
  • 1 事项名称: 商事主体名称登记—企业名称预先核准
  • 2 事项类型: 行政许可
  • 3 审批对象:
    自然人、企业事业单位
  • 4 审批依据:
    《企业名称登记管理规定》、《企业名称登记管理实施办法》、《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三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的意见》、《工商总局等六部门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三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的意见>的通知》
  • 5 法定期限: 当场
  • 6 承诺期限: 当场
  • 7 审批条件:
    长沙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登记的企业名称预先核准登记
  • 8 申请材料:

     1、《企业名称预先核准申请书》

  • 9 审批程序:

    (一)受理及审查

    1、岗位责任人:窗口工作人员。

    2、岗位职责与权限:

    1)申请材料齐全、符合受理条件要求,报首席代表及其授权人员核准。

    2)申请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当场一次性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对做出不予受理申请决定的,告知不予受理的理由。

    3、时限:即时。

    (二)审核

    1、岗位责任人:首席代表及其授权人员。

    2、岗位职责及权限:

    1)符合法定条件的,签发同意申请的批复。

    2)不符合法定条件的,不予许可,并说明理由。

    3、时限:即时

    (三)告知

    1、岗位责任人:市政务服务中心工商局窗口工作人员。

    2、岗位职责及权限:

    1)对许可程序的合法性进行确认,出具《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

    2)及时准确告知、送达申办人员审核结果并在窗口公示,将应归档的资料复印保留。

     

    3)对未通过审批而退回的资料,出具《驳回登记通知书》,告知申请人享有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的权利。

  • 10 是否收费:
  • 11 收费依据:
  • 12 收费标准:
  • 13 办理地点: 长沙市政务服务中心二楼工商局窗口
  • 14 办理时间: 周一至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夏季作息时间(7月1日-9月30日):上午9:00-12:00,下午13:30-17:30;冬季作息时间(10月1日-次年6月30日):上午9:00-12:00,下午13:00-17:00。
  • 15 咨询电话: 0731-88665053
  • 16 投诉电话: 0731-88665078  
基本信息
企业名称(CORPORATE NAME) 与自然人名称相对,企业名称是作为法人的公司或企业的名称,该名称属于一种法人人身权,不能转让,随法人存在而存在,随法人消亡而消亡。法人在以民事主体参与民事活动如签订合同、抵押货款时需要使用企业名称。 企业名称必须经过核准登记才能取得。 民法通则将作为人身权的法人名称权与作为财产权的个体工商户名称权相提并论,并且都允许转让,恐怕是混淆了人身权与财产权的本质区别。

企业名称是一个企业区别于其他企业的文字符号,依次由企业所在地的行政区划、字号、行业或者经营特点、组织形式等四部分组成,字号是区别不同企业的主要标志。


构成企业名称的四项基本要素是行政区划、字号、行业或经营特点、组织形式。
行政区划是指企业所在地县以上行政区划的名称。企业名称中的行政区划名称可以省略“省”、“市”、“县”等字,但省略后可能造成误认的除外。县以上的市辖区行政区划名称应与市行政区划名称联用,不宜单独冠用市辖区行政区划名称。除符合《企业名称登记管理规定》特别条款外,行政区划名称应置于企业名称的最前部。
字号是构成企业名称的核心要素,应由两个以上的汉字组成。企业名称中的字号是某一企业区别于其他企业或社会组织的主要标志。除符合《企业名称登记管理规定》特别条
《德国商法典》《德国商法典》
款外,字号应置于行政区划之后,行业或经营特点之前。驰名字号是指在一定的时间和空间范围内,在某一行业或多个行业中为人们所熟知的企业字号。企业有自主选择企业名称字号的权利,但所起字号不能与国家法律、法规相悖,不能在客观上使公众产生误解和误认。企业名称字号一般不得使用行业字词。
企业名称也是一种社会文化,从一个侧面反映了社会文化健康文明程度。因此在确定企业名称字号时,应考虑符合社会精神文明的要求,抵制反对使用带有殖民奴化、封建糟粕、格调低下的字词作企业字号。
行业或经营特点应当具体反映企业的业务范围、方式或特点。确定行业或经营特点字词,可以依照国家行业分类标准划分的类别使用一个具体的行业名称,也可以使用概括性字词,但不能明示或暗示有超越其经营范围的业务。企业经营业务跨国民经济行业分类大类的,可以选择一个大类名称或使用概括性语言在名称中表述企业所从事的行业。企业应根据自身的业务情况,选择行业或经营特点字词,注意避免脱离自身实际业务情况而盲目追求“大名称”。
组织形式,即企业名称中反映企业组成结构、责任形式的字词,如公司、厂、中心、店、堂等等。目前,我国企业在组织形式的称谓上为多样化,概括起来,可分为两大类:
1. 公司类。
依照《公司法》设立的公司,其名称必须标明“有限责任公司”或“股份有限公司”字词,“有限责任公司”亦可简称为“有限公司”;
2.一般企业类。
依照《企业法人登记管理条例》设立的企业,其名称中的组织形式称谓纷繁多样,如“中心”、“店”、“场”、“城”……等等。组织形式一般不能连用或混用。对一些国际上通用的形式如“××××厂有限公司”、“××××中心股份有限公司”等,应允许使用。
代理机构
长沙乐诚财务咨询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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