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施主体 | 青岛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 承办机构 | 企业注册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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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同实施部门 | 无 | 办理情况公开范围 | 不公开 |
法定时限 | 10个工作日 | 承诺期限 | 1个工作日 |
咨询电话 | 85730813 | 投诉电话 | 85730703 |
是否收费 | 不收费 | 是否可以在线申报 | 是 |
受理地点、时间 | 受理地点: 福州南路83号 受理时间: 法定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13:30~17:10 |
如题,注册青岛公司最低注册资金是多少?
拟设立公司的经营方式不同,对注册资金的要求不一样,根据《公司法》和其它相关的法规,注册资金的要求如下,仅供参考: (1)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的最低限额为人民币三万元 (2)首次出资额不得低于注册资本的百分之二十,也不得低于法定的注册资本最低限额,其余部分由股东自公司成立之日起两年内缴足;其中,投资公司可以在五年内缴足。 (3)可以用货币出资,也可以用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等可以用货币估价并可以依法转让的非货币财产作价出资全体股东的货币出资金额不得低于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的百分之三十。 (4)以货币出资的,应当将货币出资足额存入有限责任公司在银行开设的账户.以非货币财产出资的,应当依法办理其财产权的转移手续。
青岛代理注册公司费用,需要注意什么?
以下信息由青岛代理注册公司提供: 第一、《企业名称预先核准申请书》我司提供 第二、《公司设立登记申请书》我司提供 第三、各股东的出资比例及职位分配。 第四、各股东的身份证原件,如股东非广州户籍人士,需提供“计生证明” 第五、法定代表人证件相片黑白均可,共8张(大一寸5张,小一寸3张);股东证件相片黑白均可,共3张小一寸; 第六、场地证明文件:租赁合同 A、注册公司地址(必须是写字楼或商用楼)及房产需到所属街道房管所办理租赁合同。 B、如该地址属商铺店铺,该地址有“市场登记证”,可免去房管所的备案工作。 C、租约需使用由“广州市国土资源及房地产管理局”所编印之指定租约格式。 D、因于05年5月1日所发布之新租务条例,双方签署租约后,业主需将租约提交到“国土资源及房地产管理局”办理备案盖章,如未有办理备案或被该机构“注记”为属于不得租赁的情形之租的约均属无效。 第七、房产证复印件。如产权属公司,需提供交公司营业执照,代码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房产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第八、时间:出执照(15个工作日)代码证(3个工作日)地税证(3个工作日)国税证(3个工作日)出银行帐户(10-15工作日)。
关于青岛注册公司的类别及要求问题
下面的关于青岛注册公司的类别和要求: 一、非公司企业法人: 最低注册资金 3 万元人民币基本要求: a,有符合规定的名称和章程; b,有国家授予的企业经营管理的财产或者企业所有的财产,并能够以其财产承担民事责任; c,有与生产经营规模相适应的经营管理机构、财务核算机构、劳动组织以及法律或者章程规定必须建立的其它机构; d,有必要的并与经营范围相适应的经营场所和设施; e,有与生产经营规模和业务相适应的从业人员,其中专职人员不得少于 8 人; f,有健全的财会制度,能够实行独立核算,自负盈亏,独立编制资产负债表; g,有符合规定数额并与经营范围相适应的注册资金,企业法人的注册资金不得少于 3 万元,国家对企业注册资金数额有专项规定的按专项规定执行; h,有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的经营范围。 二、有限责任公司: 是低注册资本 3 万人民币基本要求: a,股东符合法定人数即由 1 个以上 50 个以下股东共同出资设立; b,股东出资达到法定资本最低限额:以生产经营为主的公司需 50 万元人民币以上;以商品批发为主的公司需 50 万元人民币以上;以商品零售为主的公司需 30 万元人民币以上;科技开发、咨询、服务公司需 3 万元人民币以上; c,股东共同制定公司章程; d,有公司名称,建立符合有限责任公司要求的组织机构; e,有固定的生产经营场所和必要的生产经营条件。 三、股份有限责任公司: 最低注册资本 500万元基本要求: a,设立股份有限公司,应当有 5 人以上为发起人,其中须有过半数的发起人在中国境内有住所。国有企业改建为股份有限公司的,发起人可以少于 5 人,但应当采取募集设立方式; b,股份有限公司发起人,必须按照法律规定认购其应认购的股份,并承担公司筹办事务; c,股份有限公司的设立,必须经过国务院授权的部门或者省级人民政府批准; d,股份有限公司的注册资本为在公司登记机关登记的实收股本总额; e,股份有限公司注册资本的最低限额为人民币 1000 万元。股份有限公司注册资本最低限额需高于上述所定限额的,由法律、行政法规另行规定。 四、个体工商户: 对注册资金实行申报制,没有最低限额基本要求: a,有经营能力的城镇待业人员、农村村民以及国家政策允许的其他人员,可以申请从事个体工商业经营; b,申请人必须具备与经营项目相应的资金、经营场地、经营能力及业务技术。 五、私营独资企业: 对注册资金实行申报制,没有最低限额基本要求: a,投资人为一个自然人; b,有合法的企业名称; e,有投资人申报的出资; f,有固定的生产经营场所和必要的生产经营条件; d,有必要的从业人员。 六、私营合伙企业: 对注册资金实行申报制,没有最低限额基本要求: a,有二个以上合伙人,并且都是依法承担无限责任者; b,有书面合伙协议; c,有各合伙人实际缴付的出资; e,有合伙企业的名称; f,有经营场所和从事合伙经营的必要条件; g,合伙人应当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人; h,法律、行政法规禁止从事营利性活动的人,不得成为合伙企业的合伙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