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部服务分类
一、机构设置
根据国务院《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规定,2003年底成立了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委员由政府有关部门代表、专家代表、职工代表等组成,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是我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决策组织。2004年3月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正式成立(撤销原市住房资金管理中心),该机构是从原市房改办、住房资金管理中心合署机构调整分离出来,直属于市人民政府独立的正县级事业单位。中心内设办公室、党建工作科、资金核算科、归集执法科、内审稽核科、信息技术科、综合业务部和郑蒲港办事处,下辖当涂管理部、含山管理部、和县管理部,设置分支机构马钢分中心,根据市管理中心授权,分中心和管理部分别管理马钢系统和各县住房公积金的归集、提取、贷款等具体工作。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负责对全市公积金实行"统一管理、统一制度、统一核算"。
二、机构职责
1、贯彻执行并组织实施国家和省住房公积金管理的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负责落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决策和决定;
2、负责编制全市住房公积金的归集、使用计划和计划执行情况报告,编制住房公积金年度预算、决算报告,编制住房公积金增值收益分配方案,并对执行情况进行检查;
3、负责记载职工住房公积金的缴存、提取、使用、转移、封存等业务,审批核准职工住房公积金的提取与使用;
4、负责住房公积金的财务核算,负责对住房公积金会计资料真实性、准确性、可靠性的稽核,并向社会公布住房公积金财务报告;
5、负责住房公积金的安全保值与增值,发放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建立个人住房贷款信用系统,保证贷款本息按月回收;
6、负责全市住房公积金的行政执法。对住房公积金缴存、支取、个人住房贷款的发放、偿还等行为实施监督检查,依法对各种违法违规行为进行行政处罚;
7、承办市人民政府及上级业务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马鞍山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和县管理部职能目录:负责和县行政区域内住房公积金归集缴存、提取、贷款及核算等业务的办理及管理工作;完成中心下达的住房公积金年度归集和使用计划,
马鞍山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含山管理部职能目录:负责含山县行政区域内住房公积金归集缴存、提取、贷款及核算等业务的办理及管理工作;完成中心下达的住房公积金年度归集和使用计划,负责资金安全与保值增值;
马鞍山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信息技术科职能目录:负责全市公积金信息化系统和网络安全的建设、管理、运行与维护工作。包括公积金信息化系统的发展规划、对接工作;拟订公积金信息化管理的规范化文件;
马鞍山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内审稽核科职能目录:负责全市执行公积金政策规定和资金管理情况等内部业务稽核内审与监督检查。包括对归集、提取、贷款、划转等业务及资金核算、资金账户安全、业务档案管理的稽核和内审,
马鞍山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综合业务部职能目录:负责研究拟订住房公积金贷款、提取政策及市区公积金业务的具体办理及服务工作。负责公积金贷款的楼盘管理与审查、发布;负责二手房贷款定价协调工作;
马鞍山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当涂管理部职能目录:负责当涂县行政区域内住房公积金归集缴存、提取、贷款及核算等业务的办理及管理工作;完成中心下达的住房公积金年度归集和使用计划,
马鞍山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马钢分中心职能目录:在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授权范围内,办理职工住房公积金的缴存、提取和相应的业务管理等工作。
马鞍山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党建工作科职能目录:负责机关党支部的日常工作和群团工作。负责机关党支部的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和制度建设、党风廉政建设;负责对党员进行教育、管理和监督、发展党员工作;
马鞍山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归集执法科职能目录:1、负责全市住房公积金归集、行政执法工作;2、负责拟订公积金归集扩面、普法宣传、归集缴存业务培训计划;3、牵头组织实施中心培训工作,
马鞍山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公室职能:负责中心机关行政管理和日常工作运转以及管委会日常事务工作。负责纪检、组织人事、宣传思想教育、意识形态工作;中心组理论学习、党组及主任办公会议会务;
马鞍山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信息技术科。负责全市公积金信息化系统和网络安全的建设、管理、运行与维护工作。包括公积金信息化系统的发展规划、对接工作;拟订公积金信息化管理的规范化文件;
4503人浏览过
3347人浏览过
231人浏览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