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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峪关市医疗保障局

嘉峪关市医疗保障局

发布时间:2025-11-17

English website::https://www.chinaservicesnet.com/shop/1042.html

官网:https://zwfw.gansu.gov.cn/szgs/sxcx/deptitem/showIndex.do?deptCode=11620200MB158575XP&areaCode=620200000000

办公时间:工作日:8:30-12:00、14:30-18:00(法定节假日除外)

办公地址:嘉峪关市人社局综合楼5楼

联系电话:0937-6789707,6306286(办公室),政务服务大厅窗口:0937-6789728、6789727、6789766(个人业务),6301327 6789711(综合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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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峪关市医疗保障局职能信息

嘉峪关市医保局贯彻落实党中央和省委、市委关于医疗保障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医疗保障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执行国家和全省关于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医疗救助等医疗保障制度的法律法规、政策、规划和标准;拟订全市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医疗救助的规范性文件草案,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

(二)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市医疗保障基金监督管理办法,建立健全医疗保障基金安全防控机制,推进医疗保障基金支付方式改革,保障医疗保障基金安全运行。

(三)组织制定全市城镇职工、城乡居民参保筹资和保障待遇政策,完善动态调整和平衡机制,建立健全与筹资水平相适应的待遇调整机制。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市长期护理保险制度改革方案。

(四)贯彻落实全省城乡统一的药品、医用耗材、医疗服务项目、医疗服务设施等医保目录和支付标准,建立动态调整机制。

(五)贯彻落实全省药品、医用耗材价格和医疗服务项目、医疗服务设施收费等政策,建立医保支付医药服务价格合理确定和动态调整机制,推动建立市场主导的社会医药服务价格形成机制,建立价格监测和信息发布制度。

(六)贯彻落实全省药品、医用耗材招标采购政策并做好公立医院带量采购工作,建立完善全市药品、医用耗材招标采购平台。

(七)制定全市定点医药机构协议和支付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建立健全医疗保障信用评价体系和信息披露制度,监督管理纳入医保范围内的医疗服务行为、医疗费用和医药价格,依法查处医疗保障领域违法违规行为。

(八)负责医疗保障经办管理、公共服务和信息化建设。贯彻落实和完善异地就医管理和费用结算政策。建立完善医疗保障关系转移接续制度。开展医疗保障领域合作交流。

(九)完成市委、市政府和省医疗保障局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职能转变。市医保局应完善统一的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和大病保险制度,建立健全覆盖全民、城乡统筹的多层次医疗保障体系,不断提高医疗保障水平,确保医保资金合理使用、安全可控,推进医疗、医保、医药“三医联动”改革,更好保障人民群众就医需求,减轻医药费用负担。

(十一)与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的有关职责分工。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市医保局等部门在医疗、医保、医药等方面加强制度、政策衔接,建立沟通协商机制,协同推进改革,提高医疗资源使用效益和医疗保障水平。


嘉峪关市医疗保障局是市政府组成部门,2019年新成立的单位,市医保局设办公室、规划财务和政策法规科、待遇保障科、医药服务管理和价格招标采购科、基金管理科5个行政科室和医疗保险服务中心。

一、办公室。负责组织协调局机关日常工作,承办党务、政务工作,负责会议组织、各类信息的上传下达,做好来文来电收发、登记、传递、交办、督办、建档和存查等工作;负责干部人事、劳动工资、干部教育、后勤保障服务管理工作;负责党建工作、意识形态工作、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负责综合性材料和工作计划、总结的起草、拟订工作,负责信息统计工作,承担医疗保障新闻宣传工作;负责工会、共青团、妇联等群团组织工作;负责信访工作;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规划财务和政策法规科。负责拟订全市医疗保险、生育保险等医疗保障政策、规划和标准并组织实施;组织开展医疗保障政策研究;负责全市定点医疗机构和定点零售药店服务协议管理、服务质量考核及稽核工作,参与公立医疗机构绩效考评;负责医疗保险基金征缴稽核、基金拨付稽核和补充医疗保险稽核;承担机关和医疗保险服务中心预决算、机关财务、资产管理、内部审计工作,推进医疗保障公共服务体系和信息化建设;承担规范性文件审查工作,承担行政复议、行政应诉等工作。

三、待遇保障科。负责拟订全市医疗保障筹资和待遇政策规定,统筹全市公务员医疗保险、职工医疗保险、城乡居民医疗保险等医疗保障待遇标准并组织监督实施;统筹推进多层次医疗保障体系建设;健全完善医疗保障关系转移接续制度;拟订并组织实施长期护理保险制度改革实施方案;负责拟订全市医疗救助政策规定并组织实施。

四、医药服务管理和价格招标采购科。负责拟订全市医保目录和支付标准,建立动态调整机制;负责制定医保目录准入谈判规则并组织实施;负责拟订全市定点医药机构医保协议和支付管理、异地就医管理办法和结算政策;组织推进医保支付方式改革;组织开展药品、医用耗材、医疗技术的经济性评价。负责拟订全市药品、医用耗材价格、医疗服务项目、医疗服务设施收费等政策,合理制定和调整医疗服务价格,理顺诊疗、护理、手术、康复、中医等医疗服务和床位价格在医疗服务中的比价关系,建立分类管理、动态调整、多方参与的医药价格形成机制及价格监测、信息发布制度;负责拟订全市药品、医用耗材的招标采购、配送及结算管理政策并监督实施;负责药品、医用耗材招标采购平台建设。

五、基金管理科。负责拟订全市医疗保障基金监督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建立健全医疗保障基金安全防控机制,建立健全医疗保障信用评价体系和信息披露制度;监督管理纳入医保支付范围的医疗服务行为和医疗费用,规范医保经办业务,依法查处医疗保障领域违法违规行为。

热线电话:6789707

办公地址及电话:

1.局办公室  办公地址:嘉峪关市人社局综合楼5楼

房间号:5024     座机:0937-6306286

2.个人业务办理   办公地址:政务服务大厅1楼柜台

座机:6789728、6789727、6789766

3.综合后台业务  办公地址:市人社局综合楼6楼

房间号:6016 6018  座机:6301327 67897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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