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部服务分类
兰州市安宁区科学技术局设下列内设机构
一、党政办
二、科技股
三、财务股
负责人:靳发森 7676086
一、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有关科学技术工作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拟订全区创新驱动发展战略以及科技发展、引进国外智力规划和政策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起草有关科技领域地方性法规。
二、统筹推进全区创新体系建设,会同有关部门健全技术创新激励机制,并牵头组织实施。推动新型研发机构发展。推动企业科技创新能力建设,承担推进科技军民融合发展相关工作。推进科技发展和科技决策咨询制度建设。
三、牵头建立科技管理平台和科研项目资金协调、评估、监管机制。会同有关部门提出优化配置科技资源的政策措施建议,组织拟订多元化增加科技投入的政策措施,负责管理区级财政科技计划(专项、基金等)并监督实施。负责本部门经费预决算。
四、牵头拟订全区科技创新中长期发展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拟订全区各类孵化器(众创空间)、公共技术平台等科技创新基地和创新创业服务载体建设的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组织推荐申报省、市级各类相关创新基地、平台。推动科研条件保障能力建设和科技资源开放共享。
五、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区经济社会发展领域的科技创新规划和政策,推动科学技术攻关与成果应用示范。
六、拟订科技促进农业农村发展的规划和政策,推动农业科学技术攻关,指导农村科技进步,促进农村科技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
七、承担技术转移工作,拟订科技成果转化和促进产学研结合的相关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建立驻区高等院校、科研院所联席会议制度,推动高等院校、科研机构成果转移转化工作。负责全区科技成果管理。协调推动科技知识产权创造。
八、协调推动区域创新发展、科技资源合理布局和协同创新能力建设,推进科技园区建设。
九、统筹科研诚信建设。协调推动实施科技创新调查和科技报告制度。
十、负责全区国际、区域科技合作与交流工作,开展科技宣传、科技信息、科技统计、科技会展等工作。
十一、负责管理全区引进国(境)外人才和智力工作,拟订全区引进外国专家规划,推动建立引进外国专家、团队机制。
十二、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全区科技人才队伍建设规划。拟订激励科技人才创新创业的政策措施,组织实施人才创新创业计划。
十三、拟订科学技术普及和科学传播规划、政策,推动实施科普活动、科普创作和科普示范基地建设。
十四、承办区委、区政府和市科技局交办的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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