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部服务分类
职责调整
(一)取消的职责
取消已由国务院和省、市人民政府公布取消的行政审批事项。
(二)划出的职责
1、将原区住房制度改革办公室职责划入区住房和城乡建设交通局。
2、将库区移民工作职责划入区水务局。
(三)加强的职责
1、加强拟订和组织实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战略、总体规 划、年度计划的职责。
2、加强投资宏观管理,调控社会投资总规模的职责。
3、加强对宏观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增强全区经济协调可持续发展能力的职责。
4、加强经济体制改革、区域协调发展和城乡一体化的职责。
5、加强能源宏观管理和资源综合利用的职责。
主要职责
(一)负责组织编制全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衔接、平衡各主要行业规划。受区政府委托向区人大提交全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报告。
(二)负责全区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预测、监测和发展趋势分析。研究本区经济运行,提出相关政策和建议。
(三)贯彻落实国家产业政策,组织有关部门研究和拟订全区经济体制改革方案,引导和促进全区经济结构的合理化。
(四)负责全区固定资产投资总规模、投资结构和投资方向。安排区政府财政性建设资金,负责申报政府投资建设项目。
(五)负责建设项目初步设计、概算审核、竣工验收工作。负责项目的前期储备及管理工作,协调解决项目建设中的问题。
(六)负责协调第一、二、三产业发展的问题,协调农业和农村经济社会发展的问题,组织拟订服务业发展战略和相关政策、现代物流业发展战略和规划、高新技术产业发展、产业技术进步的战略、规划和政策。
(七)负责科学技术、教育、卫生、文化、广电、旅游、体育、民政等社会事业与国民经济发展的衔接平衡和相互促进工作。
(八)负责西固地区建设资金、项目资金、社会发展资金的协调使用。
(九)负责全区党政系统目标管理的组织牵头和日常管理工作。
(十)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物价方面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组织实施国家、省、市政府的价格改革方案。
(十一)按照管理权限,审核报批部分商品和服务价格,并依法进行监督管理。
(十二)负责对辖区涉及民生的重要商品和服务价格变动情况的监测,预测预警信息引导和价格信息网络建设。
(十三)负责组织开展全区价格和收费的监督检查工作,查处价格违法和乱收费案件。
(十四)负责全区行政事业性收费和经营性收费项目及标准的审核,并颁发行政事业性《收费许可证》和《经营性收费许可证》。
(十五)按照管理权限,负责对本区餐饮业、娱乐业、家电维修业等行业发放登记认可证及审核换证工作。
(十六)负责全区农产品、工业品、公用事业、垄断行业和公 益性服务价格及行政事业性收费的成本调查、监审信息报送工作。
(十七)负责辖区涉案财产的价格鉴定、认证、评估、咨询等价格服务管理工作。
(十八)承办区委、区政府及上级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兰州市西固区发展和改革局下设行政单位1个:
兰州市西固区物价检查所
兰州市西固区发展和改革局下设事业单位4个:
(一)兰州市西固区目标管理办公室
(二)兰州市西固区工程咨询办公室
(三)兰州市西固区重大项目办公室
(四)兰州市西固区价格认证中心
本规定由兰州市西固区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负责解释,其调整由兰州市西固区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按规定程序办理。
联系电话:0931-754099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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