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州站

全部服务分类

选择您所在的城市

扫一扫,进入手机站 ”95商服网移动站“
兰州市西固区卫生健康局

兰州市西固区卫生健康局

网站地址:进入网上办事大厅

English website:数据未录入

办公地址:兰州市西固区山丹街539号

办公时间:星期一至星期五 9:00-12:00 13:00—17:00

联系电话:0931-7545858

温馨提示

---如果你发现该内容不正确或者不全面,你可以动手改正它, 点击【我要纠错】补充要修改的内容。如果发现95商服网没有收录你关心的内容,你可以发布新内容,通过审核后即可推送给大家。

 

---------------------------------------

  • 机构概况
  • 网上办事
  • 办事机构
  • 办事指南
  • 交通指引

兰州市西固区卫生健康局职能信息

兰州市西固区卫生健康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

第一条  根据《中共甘肃省委办公厅、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兰州市及所辖县区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甘办字〔201923)和《中共兰州市西固区委办公室、兰州市西固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关于贯彻落实《兰州市西固区机构改革方案》的实施意见〉的通知》(区委办发〔20195),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兰州市西固区卫生健康局(以下简称区卫生健康局)是区政府工作部门,为正科级,加挂兰州市西固区中医药管理局牌子。

第三条  区卫生健康局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区委关于卫生健康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卫生健康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主要职责是:

()贯彻落实党和国家卫生健康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统筹规划全区卫生健康资源配置,拟订区域卫生健康规划并组织实施。拟定并组织实施推进卫生健康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普惠化、便捷化和公共资源向基层延伸等政策措施。

()协调深化全区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研究提出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政策、措施的建议。加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力度,推进管办分离,落实现代化医院管理制度,推动卫生健康公共服务提供主体多元化、提供方式多样化,提出医疗服务和药品价格政策的建议。

()制定并组织落实全区疾病预防控制规划、免疫规划以及严重危害人民健康公共卫生问题的干预措施。依据国家和省市检疫传染病和监测传染病目录,制定全区卫生应急和紧急医疗救援预案、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监测和风险评估方案,负责卫生应急工作,组织和指导全区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预防控制和医疗卫生救援,报告法定传染病疫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信息。

()组织拟订并协调落实应对人口老龄化政策措施,负责推进全区老年健康服务体系和医养结合工作。

()贯彻落实国家、省药物政策和基本药物制度,开展药品使用监测、临床综合评价和短缺药品预警。组织开展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负责国家和省食品安全标准的宣传贯彻。

()负责职责范围内的职业卫生、放射卫生、环境卫生、学校卫生、公共场所卫生、饮用水卫生等公共卫生的监测、调查和监督,负责传染病防治监督,建立健全卫生健康综合监督体系,牵头《烟草控制框架公约》履约工作。

()负责全区医疗机构、医疗服务的全行业监督管理,贯彻执行医疗机构医疗服务、医疗技术和医疗质量的政策、规范、标准,建立并实施医疗机构医疗服务评价和监督管理体系。会同有关部门贯彻执行国家、省卫生健康专业技术人员资格标准。组织实施医疗机构服务、标准和卫生健康专业人员执业规则、服务规范。

()负责全区计划生育管理和服务工作,开展人口监测预警,研究提出人口与家庭发展相关政策建议,完善计划生育地方性政策。

()拟订并实施全区基层卫生、妇幼健康发展规划和政策措施,指导全区基层卫生、妇幼健康服务体系和全科医生队伍建设。拟订全区卫生健康科技发展规划,组织实施相关科研项目。推进卫生健康科技创新发展。

()负责全区卫生健康宣传教育、健康促进和信息化建设等工作,依法组织实施卫生健康统计调查。

(十一)制定并组织实施全区中医药中长期发展规划,完善中医药发展政策措施,加强基层、医疗机构和公共卫生领域的中医药建设,加大中医药人才培养力度,配合推进中医药相关产业建设。

(十二)负责全区保健对象的医疗保障工作,承担全区重大会议和重大活动的医疗卫生保障工作。

(十三)负责公众健康权益保障工作,维护患者在就医过程中的基本权益和老年人合法权益。

(十四)承担区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日常工作。

(十五)承担区老龄委员会日常工作。

(十六)指导兰州市西固区计划生育协会的业务工作。

(十七)承办区委、区政府和上级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十八)职能转变。区卫生健康局应当牢固树立大卫生、大健康理念,推动实施健康西固战略,以改革创新为动力,以促健康、转模式、强基层、重保障为着力点,把以治病为中心转变到以人民健康为中心,为人民群众提供全方位全周期健康服务。一是更加注重预防为主和健康促进,加强预防控制重大疾病工作,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健全健康服务体系。二是更加注重工作中心下移和资源下沉,推进卫生健康公共资源向基层延伸、向农村覆盖、向边远地区和生活困难群众倾斜。三是更加注重提高服务质量水平,推进卫生健康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普惠化、便捷化。四是协调推进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加大公立医院改革力度,推进管办分离,推动健康公共服务提供主体多元化、提供方式多样化。

(十九)有关职责分工。

1.与区发展和改革局的有关职责分工。

区卫生健康局负责开展人口监测预警工作,完善地方生育政策,研究提出与生育相关的人口数量、素质、结构、分布方面的政策建议,促进生育政策和相关经济社会政策配套衔接,参与制定人口发展规划和政策,落实国家和省市区人口发展规划中的有关任务。区发展和改革局负责组织监测和评估人口变动情况及趋势影响,完善人口预测预报制度,开展重大决策人口影响评估,完善重大人口政策咨询机制,落实国家人口发展战略,拟订人口发展规划和人口政策,研究提出人口与经济、社会、资源、环境协调可持续发展,以及统筹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的政策建议。

2.与区民政局的有关职责分工。

    区卫生健康局负责拟定应对人口老龄化、医养结合政策措施,综合协调、督促指导、组织推进老龄事业发展,承担老年疾病防治、老年人医疗照护、老年人心理健康与关怀服务等老年健康工作。区民政局负责统筹推进督促指导、监督管理养老服务工作,拟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规划、政策、标准并组织实施,承担老年人福利和特殊困难老年人救助工作。

3.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的有关职责分工。

(1)区卫生健康局负责食品安全风险监测,会同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等部门制定、实施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计划。区卫生健康局对通过食品安全风险监测或者接到举报发现食品可能存在安全隐患的,应当立即组织进行检验和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并及时向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等部门通报安全风险监测结果。对得出不安全结论的食品,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等部门应当立即采取措施。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等部门在监督管理中发现需要进行安全风险监测的,应当及时向区卫生健康局提出建议。

(2)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会同区卫生健康局建立重大药品不良反应和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相互通报机制和联合处置机制。

    4.与区医疗保障局的有关职责分工。

    区卫生健康局、区医疗保障局等部门在医疗、医保、医药等方面加强制度、政策衔接,建立沟通协商机制,协同推进改革,提高医疗资源使用效率和医疗保障水平。

第四条  区卫生健康局机关行政编制15名。设局长1名、副局长2名。

第五条  区卫生健康局所属事业单位的设置、职责和编制事项另行规定。

第六条  本规定具体解释工作由区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承担,其调整由区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按规定程序办理。

    第七条 本规定自2019325日起施行。


    联系电话:0931-7545858

    办公地址:兰州市西固区山丹街539号

   办公时间:星期一至星期五  9:00-12:00   13:00—17:00

站内搜索

热点文章

相关机构

标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