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部服务分类
发布时间:2025-11-04
官网:https://zwfw.gansu.gov.cn/szgs/sxcx/deptitem/showIndex.do?deptCode=11620104MB18399245&areaCode=620104000000
办公时间:星期一至星期五 9:00-12:00 13:00—17:00
办公地址:甘肃省兰州市西固区玉门街321号
联系电话:0931-7213955
---如果你发现该内容不正确或者不全面,你可以动手改正它, 点击【我要纠错】补充要修改的内容。如果发现95商服网没有收录你关心的内容,你可以发布新内容,通过审核后即可推送给大家。
兰州市西固区医疗保障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
第一条 根据《中共甘肃省委办公厅、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兰州市及所辖县区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甘办字〔2019〕23号)和《中共兰州市西固区委办公室、兰州市西固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关于贯彻落实《兰州市西固区机构改革方案》的实施意见〉的通知》(区委办发〔2019〕5号),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兰州市西固区医疗保障局(以下简称区医保局)是区政府工作部门,为正科级。
第三条 区医保局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区委关于医疗保障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医疗保障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关于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医疗救助等医疗保障制度的法律法规、政策、规划和标准。
(二)组织实施全区医疗保障基金监督管理办法,建立健全医疗保障基金安全防控机制,负责全区医疗保障基金的监督管理,规范医保经办业务,推进医疗保障基金支付方式改革。
(三)组织落实医疗保障筹资和待遇办法,落实城乡医疗保障待遇标准,组织实施全区退休人员医疗费用统筹和待遇调整。
(四)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城乡统一的药品、医用耗材、医疗服务项目、医疗服务设施等医保目录和支付标准,建立动态调整机制,承担医保目录准入相关工作。
(五)贯彻实施国家、省、市药品、医用耗材价格和医疗服务项目、医疗服务设施收费等政策,推动建立市场主导的社会医药服务价格形成机制。
(六)按照国家、省、市药品、医用耗材招标采购的政策要求,承担并组织实施相关工作,监督检查医疗机构贯彻执行情况。
(七)组织实施定点医药机构协议和支付管理办法,建立健全医疗保障信息统计机制、信用评价体系和信息披露制度,监督管理纳入医保范围内的医药服务行为和医疗费用,依法查处医疗保障领域违法违规行为。
(八)负责医疗保障经办管理、公共服务体系和信息化建设,组织实施异地就医管理和费用结算政策,健全完善医疗保障关系转移接续制度,开展医疗保障领域对外合作交流。
(九)完成区委、区政府及上级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十)职能转变。区医保局应完善统一的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和大病保险制度,建立健全覆盖全民、城乡统筹的多层次医疗保障体系,不断提高医疗保障水平,确保医保资金合理使用、安全可控,推进医疗、医保、医药“三医联动”改革,更好保障人民群众就医需求、减轻医药费用负担。
(十一)职责分工
1.与区卫生健康局的有关职责分工。区卫生健康局、区医保局等部门在医疗、医保、医药等方面加强制度、政策衔接,建立沟通协商机制,协同推进改革,提高医疗资源使用效率和医疗保障水平。
2.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有关职责分工。区医保局继续依托兰州市“五险合一”信息系统开展医疗保障领域相关工作,制卡等医保方面的职责继续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承担。
第四条 区医保局机关行政编制6名。设局长1名、副局长2名。
第五条 区医保局所属事业单位的设置、职责和编制事项另行规定。
第六条 本规定具体解释工作由区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承担,其调整由区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按规定程序办理。
第七条 本规定自2019年3月25日起施行。
联系电话:0931-7213955
办公地址:西固区玉门街321号
办公时间:星期一至星期五 9:00-12:00 13:00—17:00
4386人浏览过
235人浏览过
237人浏览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