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册亨县生态移民局主要职责
1.贯彻执行易地扶贫搬迁移民、水利水电工程移民工作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
2.协调指导易地扶贫搬迁移民、水利水电工程移民工作。配合发展改革部门做好易地扶贫搬迁规划编制和资金计划的上报下达;配合发展改革部门、自然资源部门、林业部门等做好乡村振兴生态宜居移民、自然保护地移民和地质灾害移民相关工作。
3.负责水利水电工程移民安置规划大纲的审查和移民安置规划的审核上报,指导和监督移民规划的实施工作;组织实施移民安置验收和监督评估工作。
4.负责组织全县生态移民后期扶持发展工作;对实施情况进行检查和监测评估。
5.提出生态移民搬迁投资安排建议并组织实施;负责安排全县水利水电工程移民后期扶持项目,按照分级管理的有关规定负责审查、上报、验收和项目实施的监督管理。对后期扶持项目资金的使用情况和政策实施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和评估。
6.监督检查生态移民工作有关法规、规章和政策的贯彻执行情况,对违反法规、规章和政策的行为提出处罚意见。
7.结合部门职责,做好军民融合、扶贫开发等相关工作;负责本部门、本行业领域的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工作。
8.承县委、县政府和州生态移民局交办的其他事项。
9.职责调整。
(1)将原县水库和生态移民局的职责划入县生态移民局;
(2)将所属事业单位承担的行政职能收回机关。
10.职能转变。加快推进易地扶贫搬迁项目建设,会同相关部门优化安置地移民住房、供水供电、道路交通、教育卫生、生态环保、文化体育设施等功能规划;加快推进“新市民计划”,会同相关部门推动技能培训、就业创业、教育医疗、养老保险等后续保障更快更好发展;持续推进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工作,优化后期扶持发展项目,拓宽增收渠道,确保水库移民和生态移民“搬得出、稳得住、有发展、能致富”,同步全面小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