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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定县林业局

贵定县林业局

发布时间:2025-09-14

官网:https://zwfw.guizhou.gov.cn/eptemp.aspx?t=Znzw.APage.page.bmqjdpage&istest=1&ocode=009810560&orgcode=40248&areacode=522723

办公时间:工作日:8:30-12:00、14:30-18:00(法定节假日除外)

办公地址:贵州省黔南州贵定县宝山街道红旗路73号(贵州银行旁) , 邮编:551300

联系电话:0854-52216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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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定县林业局职能信息

一、基本信息

单位名称:贵定县林业局

办公地点:贵定县宝山街道红旗路73号(贵州银行旁)

办公时间:工作日:8:30-12:00、14:30-18:00(法定节假日除外)

邮编:551300

联系电话:0854-5221625

负责人:赵兴群

二、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

负责机关日常运转,承担负责机关日常运转工作。承担机关和所属单位党群工作;拟订和监督执行机关工作制度;承担机关文电、会务、档案、宣传、信息、督办、保密、政务公开、思想政治、精神文明,意识形态、政工人事、林业项目资金的筹集使用和管理、后勤等工作;编制部门预算并组织实施。承担离退休干部的管理和服务工作;办理人大,政协有关议案和提案。拟订林业技术人才培训和教育规划并组织实施,调查和预测林业人才资源,指导林业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和林业教育工作;管理林业统计工作;参与拟订林业经济调节政策措施,监督管理国有林业资产和局机关、下属单位的国有资产;承担政务数据资源管理相关工作;承担规范性文件的审查工作,指导林业信息化建设工作,协调推进军民融合相关工作。

(二)森林资源与林政管理科(行政许可服务科)

拟定森林资源保护发展的政策措施,组织编制森林采伐限额及其森林经营规划、方案并监督实施。承担全县林地管理工作;承担权限内临时占用林地审批、征占用林地审核工作;承担森林资源、石漠化、湿地资源等监测与评价工作;组织实施湿地保护,监督管理湿地的开发利用;监督管理各类自然保护地,组织实施各类自然保护地生态修复工作;监督管理公益林;负责林业生态建设的生态补偿和补助制度的建立并监督实施;承担林木采伐.木材运输、等审批工作,承担濒危野生动物和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养殖、捕捉的审核工作;承担非重点陆生野生动物驯养、繁殖审批;承担陆生野生动植物的监管工作,督促、指导林政案件的查处;指导镇(街)林业工作;监督管理古树名木保护工作。
承担起草有关涉林规范性文件和合法性审查;承担行政执法、应诉、复议、信访、听证工作;承担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国有林场等改革相关工作;组织拟订农村林业发展的政策措施,指导农村林地林木承包经营、流转管理;拟订资源优化配置政策和林业产业发展规划并监督实施;指导林业行政许可工作。
负责全县森工行业管理,指导林业企业改革工作;组织林产品加工企业申报、评审、年审工作;指导战备林(材)管理和林产品质量的监督检验工作;组织,指导、管理森林认证工作。

(三)造林绿化管理科(县绿化委员会办公室)

综合管理重点生态保护修复工程,组织开展植树造林、封山育林的检查验收及其造林实绩核查;指导育苗、造林、营林质量管理工作,承担林木种子、草种管理工作,组织种质资源普查、收集、评价利用;监督管理林木种苗、草种质量和生产经营行为;指导、监督全民义务植树、城乡村绿化、部门绿化和石漠化治理植被恢复工作;编制全县林业发展和天然林保护工程、退耕还林工程等林业生态工程规划及年度计划,指导并组织实施;指导各类公益林和商品林的培育、花卉的建设生产和国有林场(苗圃)、种苗基地、森林公园的申报和建设管理工作;承担森林城市建设和管理工作。拟订林业产业及其生态建设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组织开展林业科学研究及其成果的转化和技术推广工作;组织申报重点林业项目;负责林业建设项目的审核、审批工作;指导全县森林资源资产评估、山区综合开发和林业扶贫工作。承担县绿化委员会的日常工作。

(四)林政执法科

履行行政执法职能,承担森林、林地、湿地、野生动植物资源等林政案件的查处,保护生态安全;承担全县森林(林木)采伐、木材运输和木材经营(加工)等实施林业行政执法和监督管理;指导乡镇林政执法工作;负责森林资源法律、法规和政策的宣传教育和普法工作。

三、下属事业单位

(一)贵定县国有甘溪林场(贵定县甘溪国家森林公园管理处)

保护培育森林资源、维护国家生态安全。承担国有森林资源保护和培育、种质资源收集和保存、生物多样性和野生动植物保护、林木良种选育、林业科研、新技术推广、林业科技服务及科普教育、木材战略储备林基地建设、森林公园规划建设与开发利用管理等生态公益事业。

(二)贵定县摆龙河国家湿地公园管理处

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湿地保护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方针政策;协助做好对湿地公园规划控制区内的建设、规划、开发、经营活动的监管、审批和处罚;承担实施湿地公园总体规划,制定湿地公园的管理计划和各项规章制度并组织实施;协调湿地公园与周边的关系。争取、筹措湿地保护、修复、建设和管理资金,对授权的相关资产进行经营、管理、合理开发和综合利用;组织实施湿地公园生态保护修复工程、基础设施配套、生态旅游开发及其它项目,并予以管理;承担湿地资源的普查、评价工作,保管湿地保护、管理和研究工作中获得的各项成果、数据和资料,并按照规定向上级主管单位报送调查和监测报告;承担对外宣传、推广、交流与湿地科学知识普及、教育、参与国际国内湿地保护与利用的交流与合作;配合有关部门做好湿地公园内的林业林政、渔业渔政、环境保护、市政市容、园林绿化等工作;负责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三)贵定县林业生态工程建设中心

协助主管部门贯彻执行林业(草原)生态建设相关法律法规、标准、规程、规划、计划及管理办法,围绕退耕还林、林木种质保护利用等开展项目申报、建设等事务性工作;协助主管部门开展林木种子、苗木质量的抽检工作和林木种苗行政执法;参与林木种苗选育、引种、检验、加工、贮藏等技术指导服务;负责组织拟订全县退耕还林总体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监督实施;负责退耕还林质量、效益监测评价工作;承担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四)贵定县林业资源保护中心

承担全县林地、林木( 公益林、天然林、湿地)资源保护利用的事务性工作;指导森林资源消长动态监测和数据库建设,森林碳汇、森林采伐限额编制、执行造林实绩核查的事务性工作;开展古树名木保护工作,承担野生动植物资源的保护、救护、繁育等事务性工作;承担集体林权制度改革,为维护森林、林木经营者的合法权益提供咨询和服务;承担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

(五)贵定县林业灾害防治中心

开展林业有害生物检疫防治和森林防火的法律法规宣传,指导全县林业有害生物监测、调查、防治,做好中、长期趋势预报,提出防治方案;开展林业有害生物防治、疫情调查分析、风险评估、检验鉴定和技术培训;承担森林植物检疫(产地和调运检疫)技术性工作;承担林业有害生物普查工作;协助主管部门开展林业有害生物检疫防治和森林防火的行政执法任务;开展森林、草原的日常防火巡护、火源管理、防火设施、体系建设、宣传教育、监测预警、督促指导等事务性工作;负责全县林业安全生产工作。承担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

(六)贵定县林业科技推广中心

承担林业技术推广、科技服务咨询等相关事务性、技术性工作;参与编制林业产业发展、林下经济、科技推广规划和项目编制、申报相关工作;组织开展林业和草原科技成果转化、推广工作,开展林业技术、人才培训,为林业产业、林下经济发展提供科技支撑;承担森林康养相关事务性工作;承担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

(七)贵定县林业调查规划设计队

承担全县森林资源规划调查、监测的指导、质检及林业专项资源核查等公益性技术服务;对林业重点工程实施检查与监督、验收,为林业专项咨询、规划及天然林保护、公益林建设提供技术服务;编制项目实施方案,营造林规划设计,开展林业地方标准编制等服务工作;承担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

(八)贵定县风景名胜和自然保护区服务中心

负责协助管理风景名胜和自然保护区内生物保护、生态安全、生态文明等相关事务;配合贯彻国家有关风景名胜和自然保护区的法律、法规和政策的实施;开展风景名胜区和自然保护区资源的调查、保护、监测等工作;开展范围内自然保护地规划;承担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相关的事务性工作;负责自然资源的保护管理、科研监测、经营活动等重大事项的管理。承担上级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九)贵定县林业产业发展中心

拟订林业产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全县林业产业、林下经济等项目申报与实施;负责林业产业有关信息、数据等资料收集、统计上报和档案管理工作;负责全县涉林产业招商引资工作;承担上级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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