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雷山县医疗保障局

雷山县医疗保障局

发布时间:2025-08-27

官网:https://zwfw.guizhou.gov.cn/eptemp.aspx?t=Znzw.APage.page.bmqjdpage&istest=1&ocode=680197563&orgcode=37183&areacode=522634

办公时间:星期一至星期五;早上8:30至12:00;下午14:00至17:30 其他时间及周末:各部门安排人员轮流24小时值班

办公地址:贵州省黔东南州雷山县丹江镇犀牛塘100号 , 邮政编码:557199

联系电话:0855-33356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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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机构概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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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办事指南
  • 交通指引

雷山县医疗保障局职能信息

一、贯彻执行国家医疗保障法律、法规,认真执行基本医疗、大病保险、医疗救助等相关政策制度。

二、认真执行医疗保障基金监督管理办法,建立健全医疗保障基金安全防控机制。

三、组织实施医疗保障筹资和待遇政策,统筹城乡医疗保障待遇标准,配合建立医保支付医药服务价格合理确定和动态调整机制。

四、制定全县定点医药机构协议和支付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建立健全医疗保障信用评价体系和信息披露制度,监督管理纳入医保范围内的医疗服务行为和医疗费用,依法查处医疗保障领域违法违规行为。

五、负责医疗保障经办管理、公共服务体系和信息化建设。组织制定和完善异地就医管理和费用结算政策。建立健全医疗保障关系转移接续制度。

六、结合部门职责,做好军民融合、扶贫开发等相关工作;加大科技投入,提高科技创新能力,为推进创新驱动发展提供保障;负责本部门、本行业领域的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工作;按规定做好大数据发展应用和政务数据资源管理相关工作,依法促进部门政务数据资源规范管理、共享和开放。

七、完成县委、县政府和省、州医疗保障局交办的其他任务。

八、职责调整。将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城镇职工和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生育保险职责,原县卫生和计生局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职责,县发展和改革局的药品和医疗服务价格管理职责,县民政局的医疗救助职责等划入县医保局。

九、职责分工。与县卫生健康局的有关职责分工。县卫生健康局、县医保局等部门在医疗、医保、医药等方面加强制度、政策衔接,建立沟通协商机制,协同推进改革,提高医疗资源使用效率和医疗保障水平。

十、职能转变。完善统一的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和大病保险制度,建立健全覆盖全民、城乡统筹的多层次医疗保障体系,不断提高医疗保障水平,确保医保资金合理使用、安全可控,推进医疗、医保、医药“三医联动”改革,更好地保障全县人民群众就医需求,减轻医药费用负担。

雷山县医疗保障局各部门负责人及联系电话
雷山县医疗保障局各部门负责人及联系电话
雷山县医疗保障局 2025年08月27日

雷山县医疗保障局坚持旗帜鲜明讲政治,坚持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方略,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始终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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