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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5-08-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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剑河县工业信息化和商务局(县科技局)负责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工业信息化、商务、科技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以及省委、州委和县委有关工作安排,把坚持和加强党对工业信息化、商务、科技工作的全面领导落实到履行职责过程中。主要职责是:
(一)承担推进新型工业化的职责,拟订新型工业化发展战略和政策,研究并协调解决新型工业化进程中的重大问题;拟订并组织实施工业发展规划,推进产业结构调整和优化升级,推进高新技术与传统工业改造结合。
(二)承担推进工业化与信息化融合发展的职责,协调建设中的重大问题;拟订工业化与信息化融合发展规划、计划和政策并组织实施;推动工业领域信息资源的开发、利用、共享及互联互通;指导协调工业企业信息化发展和信息化应用,运用新一代信息技术改造和提升传统产业。
(三)拟订工业行业规划、计划和产业政策并组织实施,提出优化产业布局、结构的政策建议;起草相关性法规、规章草案,拟订地方性行业技术规范和标准并组织实施;组织开展工业、工业化和信息化融合的对外交流与合作。
(四)监测分析工业经济运行态势并发布相关信息,进行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协调解决行业运行发展中的有关问题并提出政策建议;承担全县工业企业煤、电、油、运要素平衡和协调工作;承担工业企业煤炭生产运输协调、保障重点行业、企业用煤需求;协调电力调度工作;负责工业应急管理、产业安全和国防动员有关工作。
(五)负责提出工业、信息化固定资产投资规模及方向(含利用外资和境外投资)和中央、省、州财政性建设资金安排的建议,按照规定权限承担工业和信息化项目的审批、核准和备案等;承担全县技术改造管理和资金安排工作;承担指导工业、信息化企业限额内固定资产投资减免税工作;协调、服务和指导本县企业申报贵州省工业和信息化专项资金,加强项目资金使用和管理;拟订县级财政工业产业发展专项资金(基金)使用办法。
(六)拟订高技术产业中涉及生物医药、新材料、电子信息制造业等的规划、政策和标准并组织实施,组织开展国家、省、州和县重大技术攻关项目及有关国家科技重大专项,组织开展工业、信息化新产品、新技术鉴定工作;拟订县级财政技术创新资金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指导行业技术创新和技术进步,推进产学研结合,促进科研成果产业化;承担企业技术中心、制造业创新中心和技术创新示范企业等技术创新体系培育工作。
(七)负责工业行业管理;承担振兴装备制造业组织协调的职责,推进重大技术装备国产化,指导引进重大技术装备的消化创新;推进工业领域生产性服务业的发展;参与军民两用技术成果推广、相互转化和产业化以及配合做好工业领域军民融合重大项目建设工作;负责盐业行业管理工作,指导协调烟草工业和专卖管理工作;协调解决原材料工业生产要素的供应保障;指导行业质量管理和品牌建设工作;指导工业领域行业协会工作;指导全县煤炭行业管理工作;依法开展民爆物品生产销售(仓储)安全的监管;指导工业相关行业加强安全生产管理,推进相关行业安全生产规程、标准的贯彻落实。
(八)组织拟订工业园区发展规划及政策措施;负责工业园区规划布局;监测分析工业园区规上企业发展情况,指导推进工业园区产业定位和工业园区发展;协助解决工业园区发展中的重大问题并提出政策建议。
(九)负责研究拟定全县信息化建设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统筹县级信息化项目建设,研究提出投资规模及方向,提出项目审批、备案和核准的建议。负责承担全县信息化领域对外交流合作;指导信息化领域行业协会、学会、联盟机构工作。
(十)拟订促进大中小企业融通发展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负责中小企业、非公有制经济和城镇集体经济的指导、综合协调工作,会同有关部门拟订促进中小企业发展、非公有制经济发展和城镇集体经济发展的相关政策和措施,协调解决重大问题;按规定管理(指导)用于支持民营经济(中小企业)发展的各类财政性资金。
(十一)拟订工业和信息化年度节能计划、资源综合利用和清洁生产的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工业绿色发展;监督管理相关行业资源综合利用工作;组织协调工业和信息化领域节能和综合利用新产品、新技术、新设备、新材料的推广应用;拟订工业、信息化节能监察标准及计划并组织实施;协调散装水泥生产发展和推广应用工作。
(十二)指导以银饰、刺绣、蜡染为主的民族民间传统手工艺品加工发展,推进民族工艺品产业与旅游业、文化产业、生产性服务业及其他相关产业融合发展。
(十三)贯彻执行国家国内外贸易、国际经济合作和外商投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拟订相关措施和管理办法并监督实施;研究区域经济合作、现代流通方式的发展趋势和流通体制改革并提出建议。
(十四)推进全县流通产业结构调整,指导流通企业改革、商贸服务业和社区商业发展,提出促进商贸中小企业发展的政策建议;推动流通标准化和连锁经营、商业特许经营、物流配送、电子商务等现代流通方式的发展;贯彻落实国家运用电子商务开拓国内外市场的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措施;推动电子商务健康发展;按照国家法律法规或上级部门委托的权限,负责成品油、拍卖、报废汽车回收拆解、汽车燃气加气站经营等事项的申报备案工作;负责二手车交易市场、二手车经销企业、对外贸易经营者等经营主体的申报备案工作,并按有关规定对相关行业进行监督管理。
(十五)拟订全县国内贸易发展规划,促进城乡市场发展;提出引导国内外资金投向市场体系建设的建议;拟订和指导全县大宗产品批发市场规划和城市商业网点规划、商业体系建设工作;推进农村市场体系建设,组织实施农村现代流通网络工程;负责拟订和组织实施全县物资行业发展规划;提出规范物资市场体系的政策措施;承担全县生产资料市场管理职能。
(十六)牵头协调全县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工作,拟订规范市场运行、流通秩序的政策措施;推动商务领域信用建设,指导商业信用销售,建立市场诚信公共服务平台;组织实施全县重要消费品市场调控和重要生产资料流通管理工作;拟定全县药品流通发展规划和政策;负责建立健全生活必需品市场供应应急管理机制,监测分析市场运行、商品供求状况,调查分析商品价格信息,进行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按分工负责重要消费品储备管理和市场调控工作;负责鲜茧收购资格认定和茧丝协调工作。
(十七)贯彻执行国家进出口商品、加工贸易管理办法和进出口管理商品、技术目录;拟定全县促进外贸发展方式转变的政策措施;组织实施全县重要工业品、原材料和重要农产品进出口总量计划,会同有关部门协调大宗进出口商品,指导贸易促进活动和外贸促进体系建设;对进出口企业进行指导和管理。
(十八)负责执行对外技术贸易、进出口管制以及鼓励技术和成套设备进出口的贸易政策;推进进出口贸易标准化工作;依法监督技术引进、设备进口、国家限制出口技术的工作。
(十九)牵头拟订全县服务贸易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会同有关部门拟订促进服务出口和服务外包发展的政策、规划并组织实施,推动服务外包平台建设。
(二十)指导协调全县外商投资工作,研究拟订吸收利用外资的政策措施;依照授权,进行外商投资企业的设立及变更备案;指导开展依法监督检查外商投资企业执行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合同章程情况工作,并协调解决有关问题。
(二十一)负责全县对外经济合作工作,执行对外经济合作政策;依法管理和监督对外承包工程、对外劳务合作等;负责牵头外派劳务和境外就业人员的权益保护工作;执行境外投资的管理办法和具体政策,负责境内企业对外投资开办企业(金融企业除外)的申报工作。
(二十二)贯彻执行国家、省、州人民政府有关口岸工作的方针、政策;负责管理协调全县口岸工作;统筹规划口岸管理信息化建设。
(二十三)协调、督促、检查、推动有关方面贯彻落实中央科技委员会、中央科技委员会办公室、省委科技委员会、省委科技委员会办公室、州科技局工作部署,归口办理各乡镇(街道)、各部门报送的有关事项,研究提出需要由县委、县政府研究的重大事项建议。
(二十四)组织拟订县科技发展重大战略、重大规划并督促实施统筹重点行业、领域、区域科技发展规划的街接协同。组织研究重大科技问题,研判科技发展态势并提出应对措施建议。统筹推进县重大科技决策咨询制度建设。
(二十五)研究提出统筹推进创新体系建设、深化科技体制改革的政策建议,组织拟订全县科技发展重大政策并监督落实。统筹推进区域科技创新体系建设。统筹协调部门、行业、领域科技政策制定,组织提出科技与教育、人才协调发展的重大政策建议;统筹拟订科研机构布局规划和改革发展政策。参与起草科技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和规范性文件。
(二十六)研究提出科技资源统筹配置方案,会同有关部门研究拟订县级财政科技经费预算总需求及方向结构比例,统筹负责县级财政科技计划(专项、基金等)立项及管理,统筹县级财政科技计划(专项、基金等)的组织实施,衔接国家、省、州科技计划(专项、基金等)。组织推动科技金融等多元化科技投入体系建设。组织建立统一的科技计划(专项、基金等)管理制度规范和科技管理运行体系,指导监督科研管理专业机构的运行管理。
(二十七)组织凝练事关国家、省、州和全县战略全局的重大科技任务,统筹有关部门资源组织实施重大科技项目并跟踪督促。指导推动社会事业、农业农村、高新技术、卫生健康等行业(产业)科技进步。协调组织推进关键核心技术攻关。
(二十八)组织提出促进科技安全和统筹军民科技融合发展体制机制、政策措施和重大任务的建议并督促落实。指导全县科技保密工作和国防动员领域科技工作。
(二十九)牵头技术转移体系建设,组织拟订促进科技知识产权创造、科技成果转移转化和产学研结合的政策,指导和监督有关部门落实。协调推动重大科研成果的示范应用。推动企业科技创新能力建设。推进科技服务业、技术市场和科技中介组织发展。
(三十)负责国家和省科学技术奖的登记管理工作。
(三十一)统筹推进全县战略科技力量建设。拟订全县战略科技力量发展规划布局、政策措施,并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统筹科技创新平台建设,衔接国家、省、州、县战略科技力量建设。推动科研基础条件保障能力建设和科技资源开放共享。
(三十二)会同有关部门拟订科技人才队伍建设的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建立健全科技人才培养、引进、使用、评价、激励等机制。拟订科学普及和科学传播规划、政策。
(三十三)统筹科技监督评价体系建设、科技评价机制改革和科研诚信建设,组织拟订科技伦理重要规范和制度,统筹推进科研学风作风建设。统筹负责科技计划项目实施情况监督检查和科研成果评估问效。
(三十四)拟订科技对外交往与创新能力开放合作规划、政策和措施,组织开展科技合作与交流。会同有关部门研究衔接“一带一路”对外科技合作措施并组织实施。
(三十五)结合部门职责,负责本部门、本行业领域的安全生产工作。
(三十六)完成县委、县政府、州工业和信息化局、州商务局和州科技局交办的其他任务。
(三十七) 职能转变。结合部门职责,要坚持面向世界科技前沿、面向经济主战场、面向国家重大需求、面向人民向经济主战场、面向国家重大需求、面向人民生命健康,紧紧国绕科教兴国战略、人才强国战略、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和州主战略、主定位,完善科技创新组织体系、优化科技创新全链条管理、推动科技和经济社会发展相结合,加强统筹,形成科技力量在关键核心技术上攻坚克难的合力,为全县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科技支撑。
1.优化调整职能职责,把更多精力和力量转到科技战略规划、科技政策、科技资源配置、科技成果转化、协调组织重大科技项目并跟踪督促、推进科技力量建设、科技监督评价等职责上来,提升科技管理效能。
2.科学研判科技发展态势、影响全县发展安全重大科技趋势,从经济社会发展和产业技术进步急迫需要和长远需求出发,加强组织凝练提出科技领域战略性、方向性、全局性重大问题和应对措施,加快提升创新体系整体效能。
3.深化财政科技经费分配使用机制改革,完善县级财政科技计划(专项、基金等)执行和管理体制,突出建制度、搭平台、抓监督,坚持围绕需求定任务、围绕任务配资源的原则,加强对科研项目实施情况的督促检查和科研成果的评估问效。
4.加强各类科技创新平台、创新基地等统筹管理,优化规划布局,解决科技资源配置分散、重复、低效问题,发挥科技平台基地凝聚人才的作用。
(三十八)与其他部门的职责分工:
1)与公安、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的职责分工。县工业信息化和商务局(县科技局)负责拍卖企业和分支机构、二手车鉴定评估机构、报废汽车回收拆解企业、加油站(点)、汽车加气站和现货商品交易市场设立申报备案工作;二手车交易市场经营者和二手车经营主体备案;制定行业发展规划、准入管理、日常监管和信息统计;申报实施中央、省级财政支持的商务项目,引导行业发展;负责酒类流通规划工作;负责拟订全县药品流通发展规划和政策。县公安部门负责维护拍卖、二手车、报废汽车回收拆解、成品油、汽车加气站和现货商品交易市场等行业治安秩序,依法查处扰乱市场秩序、危害公共安全,侵害公民人身财产安全等违法犯罪行为;依法办理二手车转移过户手续和报废汽车注销手续;监督报废营运车辆的拆解,查处报废汽车及拼装车上路行驶;追查非法油品来源,取缔非法售油点。依法查处非法运输成品油的车辆和流动加油车;依法查处商业贿赂、商业欺诈等违法行为。县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负责办理拍卖、二手车、报废汽车回收拆解、成品油、汽车加气站和现货商品交易市场等企业工商登记,依法查处无证经营、超范围经营、经销劣质商品违禁品等违法违规行为;为二手车交易主体提供各类交易合同;会同商务主管部门建立二手车交易市场和二手车经营主体信用档案;对拍卖活动进行备案监督;审查加油加气站标牌、标识有无侵权情形;负责酒类流通环节安全监管,酒类流通销售许可;负责药品流通的监督管理,配合执行药品流通发展规划和政策。
2)与县财政局有关职责分工。1.县工业信息化和商务局(县科技局)按照县委、县政府有关工作安排,研究提出年度科技任务和经费需求。2.县工业信息化和商务局(县科技局)会同县财政局研究提出县级财政年度科技经费预算规模及方向结构比例等安排建议,形成总体经费安排方案,报县委、县政府研究后按程序审批执行。
3)与其他行业部门职责分工。1.县工业信息化和商务局(县科技局)负责统筹衔接各行业、领域科技发展规划、政策并督促实施,行业部门在县工业信息化和商务局(县科技局)统筹下拟订本行业科技规划、政策。2.县工业信息化和商务局(县科技局)负责科技资源统筹配置工作,组织制定县级财政科技计划(专项、基金等)管理制度规范,会同行业部门凝练县级科技项目,制定项目实施计划,负责项目全过程管理,监督行业部门组织实施,推动科研管理专业机构的运行管理,统筹负责科研项目实施情况的监督检查和科研成果评估问效;行业部门负责组织实施本行业科技计划项目,指导受托科研管理专业机构开展具体项目管理工作。3.县工业信息化和商务局(县科技局)统筹县级财政科技经费的应用管理,接受有关部门监督检查。4.行业部门在行业科技管理工作中,接受县工业信息化和商务局(县科技局)的统筹协调,遵循县级财政科技计划(专项、基金等)管理制度规范。
剑河县工业信息化和商务局行政审批股负责局机关日常事务工作;承担政务公开、新闻发布、机关目标纲要绩效管理和行政后勤服务工作;承办机关及所属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工作事项;推进依法行政;负责法制、监督、减负和信访维稳工作;推进依法行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