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锦屏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锦屏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发布时间:2025-08-16

官网:https://zwfw.guizhou.gov.cn/eptemp.aspx?t=Znzw.APage.page.bmqjdpage&istest=1&ocode=00977031-9&orgcode=49576&areacode=522628

办公时间:上午:8:30-12:00(节假日除外),下午:14:00-17:30(节假日除外)

办公地址:贵州省锦屏县三江镇飞山社区26号县住房城乡建设局大楼4楼     邮政编码:556799

联系电话:0855-722168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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锦屏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职能信息

锦屏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以下简称县住房城乡建设局)是县人民政府工作部门,为正科级。其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执行住房保障、城乡建设行政管理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

(二)承担保障城镇中、低收入家庭住房和推进住房制度改革的责任。贯彻落实国家、省、州住房保障相关政策并指导实施;会同有关部门拟定公共租赁住房、城市棚户改造规划、年度计划并指导实施;会同有关部门做好国家、省、州级下达保障性住房资金安排并指导实施;贯彻落实国家、省、州有关住房改革政策,拟订适合县情的住房改革制度;指导全县住房建设和住房制度改革。

(三)承担规范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秩序的职责。负责起草和贯彻执行住房和城乡建设相关政策并组织实施;负责全县住房和城乡建设系统的法制建设、普法、行政执法监督及应诉工作;负责办理相关行政许可事项;指导实施行业体制改革工作。

(四)贯彻实施国家、省、州相关工程建设行业技术标准。组织实施和推广工程建设标准通用设计图集;组织实施工程建设全省统一工程计价定额和计价办法;指导并监督各类工程建设、规范、标准、定额的实施;实行工程造价管理制度并指导全县工程造价管理工作;负责对建筑市场工程造价计价行为的监督检查,组织发布工程造价信息,负责调解工程计价争议;监督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信息;监督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控制价、合同价、竣工结算价等备案制度的实施。

(五)承担规范房地产市场秩序、监督管理房地产市场的责任。贯彻落实房地产市场监管政策;拟订本县房地产业的行业发展规划;组织实施房地产市场建设、房地产开发、房屋租赁、房屋面积管理、房地产估价与经济管理、物业管理、房屋征收、住宅产业化、城市危险房屋安全管理的规章制度;负责房地产行业相关资质的审核;负责贯彻落实和拟订房屋交易政策、规划制度并监督执行,指导监督房屋产权管理等工作;协同县自然资源局指导房屋登记工作;负责建设个人住房信息系统。

(六)负责全县建筑行业的监督管理。拟订全县工程建设、勘察设计、建筑业(含室内外建筑装饰装修,下同)及建设工程服务业的行业发展规划并依据相关法律法规组织实施;对工程勘察设计咨询机构、建筑业企业参与工程承包、建筑劳务合作进行监督管理。

(七)监督管理建筑市场、规范市场各方主体行为。指导并监督全县建筑活动,负责全县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项目招标投标活动的监督管理;组织实施规范建筑市场各方主体行为、房屋和市政工程项目招标投标、有形建筑市场、勘察设计、建设监理、施工许可、合同管理、工程项目管理、工程担保和工程风险等规章制度;负责全县建筑市场诚信体系建设;负责建筑工程施工图行政审查。

(八)承担房屋和市政工程质量安全的监督管理责任。贯彻执行建筑工程质量、安全生产和竣工验收备案的规章制度;负责全县房屋和市政工程施工生产安全事故应急管理工作,组织和参与建筑工程质量、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组织实施建筑业、工程勘察设计咨询业的技术规范。

(九)承担指导城乡建设管理的相关责任。指导城镇市政公用设施建设、安全和应急管理;指导和监督城镇地下管廊设施的建设管理;贯彻落实村镇建设的政策;指导村镇基础设施项目的建设。

(十)承担推进行业建筑节能、墙体材料革新和城镇减排的责任。组织实施住房和城乡建设的科技发展规划和政策;拟订建设领域科技项目计划并组织实施;组织实施重点建筑节能项目;负责建设领域科技成果转化和新技术的推广应用;负责新型墙体材料的初审及推广应用工作;指导全县建筑节能工作;负责县人民政府指定重点项目的勘察、设计合同登记。

(十一)会同有关部门负责编制全县住房和城乡基础设施近期建设规划和年度计划;负责住房和城乡建设系统统计管理工作;监督县级住房和城乡建设专项资金的使用和管理;开展住房和城乡建设方面的对外交流与合作。

(十二)综合管理建设行业教育培训工作;拟订建设行业教育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组织实施行业职业(从业、执业)标准,负责建设工程类专业技术职务资格的申报工作;指导和组织建设行业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职业(从业、执业)资格培训等工作;指导县住房和城乡建设行业社团工作。

(十三)负责住房和城乡建设相关信息的收集利用和技术咨询服务工作;负责住房和城乡建设系统电子政务、城建档案工作.

(十四)负责农村危房改造工作、负责中国传统村落、中国历史文化名村的保护、发展。

(十五)负责住房城乡建设领域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日常监管工作。

(十六)结合部门职责,做好军民融合、扶贫开发、大数据等相关工作。负责本部门、本领域的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工作。

(十七)承办县委、县人民政府和上级住房城乡建设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提出住房城乡建设重大问题的政策建议。

(十八)职责调整

1.将原锦屏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锦屏县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的“锦屏县城市管理和城市综合执法”“锦屏县城乡规划执法”职责划入锦屏县综合行政执法局(锦屏县城市管理局)。

2.将锦屏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承担的“风景名胜区管理”职责划入锦屏县林业局。

3.将锦屏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的“城乡规划管理”职责划入锦屏县自然资源局。

4.将锦屏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牵头负责的“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工作职责划入锦屏县农业农村局。

5.将锦屏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承担的“燃气管理、燃气经营点审批”职责划入锦屏县综合行政执法局(锦屏县城市管理局)。

6.将公安消防部门的“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职责划入锦屏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承担。

7.将县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办公室(锦屏县村寨保护建设中心)职责划入锦屏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机关。不再保留县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办公室(锦屏县村寨保护建设中心)。

8.将锦屏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所属事业单位县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县建筑施工管理站、县建筑安全生产监督站、县建筑工程质量监督站(县建筑节能减排管理办公室)承担的行政职能划入局机关,涉及更名等其他机构编制事项另行规定。

主要负责人:龙晓凯(县住房城乡建设局局长;办公地址:锦屏县三江镇飞山社区26号;办公电话:0855-7221682;传真号码:0855-7221682;电子邮箱:jpxzfhcxjsj@163.com;通讯地址:锦屏县三江镇飞山社区26号;邮政编码:556799:办公时间:上午:8:30-12:00  下午:14:00-17:30)


锦屏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各部门负责人及联系电话
锦屏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各部门负责人及联系电话

锦屏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通信地址:贵州省锦屏县三江镇飞山社区26号县住房城乡建设局大楼4楼邮政编码:5567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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