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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穗县文体广电旅游局

三穗县文体广电旅游局

发布时间:2025-08-13

官网:https://zwfw.guizhou.gov.cn/eptemp.aspx?t=Znzw.APage.page.bmqjdpage&istest=1&ocode=522624009762044&orgcode=51345&areacode=522624

办公时间: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30,节假日和周末除外

办公地址:贵州省黔东南州三穗县八弓镇东门南路7号, 邮政编制:556500

联系电话:0855-45235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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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穗县文体广电旅游局职能信息

三穗县文体广电旅游局

贵州省黔东南州三穗县八弓镇东门南路7号,

邮政编制:556500

内设股室:

三穗县旅游服务中心、三穗县文物事业发展中心、三穗县体育中心、三穗县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大队、三穗县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心、三穗县文化馆、三穗县图书馆、三穗县杨至成故居纪念馆、三穗县广播电视发射台、三穗县旅游发展中心

工作职责:拟订全县社会文化、体育、广播电视、旅游和文化市场发展规划,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推进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指导文化、体育、广播电视、旅游的体制机制改革;负责监督检查文化、体育、广播电视、旅游等市场和产业的准入、行政审批、年检、经营活动;指导文化、文物博物、图书、体育、广播电视、旅游工作,负责监管从事演艺活动、体育、广播电视、旅游的民办机构;拟订全县文物和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规划,加强文物和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和利用,普及传承优秀民族文化。

主要职责:

一、研究拟定文化、体育、广电和旅游政策措施、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起草文体广电旅游地方性规范性文 件,推进文化、体育、广电和旅游体制机制改革。

二、管理重大文化、体育、广电和旅游活动,指导重点文 化、体育、广电和旅游设施建设,组织文化旅游整体形象宣传, 组织指导文化、体育、广电和旅游对外交流活动,促进文体广电 旅游产业对外合作和国际国内市场推广,制定文体广电旅游市场 开发战略并组织实施,统筹推进文体广电旅游事业和产业全面发展。

三、指导、管理文艺事业,指导艺术创作生产,扶持体现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具有导向性代表性示范性的文艺作品,推 动各门类艺术、各艺术品种发展。

四、指导、管理文化、体育、广电和旅游事业,推进公共文化、体育、广电和旅游服务体系建设,深入实施文体广电旅游 惠民工程,统筹推进基本公共文化服务标准化、均等化。

五、统筹推进文化、体育、广电和旅游创新发展,推进文化、体育、广电和旅游行业信息化、标准化建设。

六、负责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推动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传 承、普及、弘扬、利用和振兴。

七、统筹规划文化、体育、广电和旅游产业,组织实施文 化、体育、广电和旅游资源普查、挖掘、保护和利用工作,促进 文化、体育、广电和旅游产业发展。

八、统筹推动文化旅游、体育旅游、生态旅游、红色旅游、 乡村旅游和“旅游+”发展,推进文体广电旅游扶贫开发工作,推 动乡村振兴战略实施。

九、培育文化、体育、广电和旅游市场,对文化、体育、 广电和旅游市场经营进行行业监管,推进文化、体育、广电和旅 游行业信用体系建设,依法规范文化、体育、广电和旅游市场。

十、负责全县文体广电旅游市场综合执法,查处全县性文化、文物、体育、广播电视、旅游等市场的违法违规行为,督查 督办大案要案,维护市场秩序。

十一、拟定文物和博物馆事业发展规划,推进文物和博物 馆公共服务体系建设。推进文物和博物馆信息化、标准化建设和 文物保护利用科技成果转化。

十二、结合部门职责,做好军民融合、扶贫开发、乡村振兴等相关工作;加大科技投入,提高科技创新能力,为推进创新驱动发展提供保障;负责本部门、本行业领域的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工作;按规定做好大数据发展应用和政务数据资源管理相关工作,依法促进部门政务数据资源规范管理、共享和开放。

十三、指导重点旅游区域、旅游目的地和旅游产品规划开发,引导休闲度假;负责旅游统计、信息发布和旅游信息化工作;协调、指导假日旅游和红色旅游工作。组织旅游整体形象推广,指导旅游产品开发;负责旅游从业人员的教育和培训工作,受理和处理旅游投诉、违规事件,组织实施旅游景区景点、度假区及旅游住宿、旅行社、旅游车船和特种旅游项目的设施标准和服务标准;指导并审核申报旅游区(点)的等级评定工作;负责旅游安全的综合协调和监督管理,指导应急救援工作;指导创建优秀旅游城市(镇),促进旅游行业精神文明建设。

十四、管理旅游涉外事务和旅游对外交流与合作,管理旅游行业派驻县外的机构和外省、市及港澳台地区在我县开设的旅游机构;负责三星及以下旅游星级饭店评定、管理。负责旅行社分社、网点的审批、日常管理、质保金管理。负责旅游定点单位的审批、日常管理和复核;负责旅游定点单位诚信企业的评定。负责旅游景区(点)上解说员的审批、管理。负责旅游景区(点)的质量等级评定和管理。负责乡村旅舍的评定、复核。负责县辖区范围内的旅游“六要素”的安全监管,制定旅游市场开发战略并 组织实施,统筹推进全域旅游。

十五、负责全县性文化、体育、广电、旅游社团组织的资 格审查工作。

十六、会同有关部门拟定文化、体育、广电、旅游人才建 设规划;贯彻实施国家对文博、体育、广电、旅游从业人员的职 业资格标准和等级标准。

十七、完成县委、县政府和上级业务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十八、职能转变。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工作部署,负责 本部门及行业安全生产管理及“放管服”工作,大力弘扬民族精 神,传承发展提升农村优秀传统文化,健全乡村公共文化、体育、 广电和旅游服务体系,提升服务质量,打造文化旅游品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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