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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公地址:贵州省毕节市行政办公中心C栋西715 邮政编码:551700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8:30—12:00,14:30—18:00(法定节假日除外)
联系电话:0857-863897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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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毕节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机构概况
毕节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为市政府工作部门,设有办公室,人事科、财务科、法规与综合规划科、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考核调配科、人才管理科、专业技术人员管理科、工资福利与退休科、职业技能培训和就业促进科、劳动关系科、养老保险科、失业保险科、工伤保险科、城乡社会保险科、社会保险基金监督科、调解仲裁管理科、奖励表彰科、人力资源市场科等19个内设机构及机关党委,下属有毕节市社会保险事业局、毕节市就业局、毕节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毕节市人力资源开发中心等4个副县级单位。
二、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和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法律、法规、政策和发展规划;拟订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规划和相应的实施办法,组织实施和进行监督检查。
(二)拟订人力资源市场发展规划和人力资源流动办法,建立统一规范的人力资源市场,促进人力资源合理流动、有效配置。
(三)负责促进就业工作,拟订统筹城乡的就业发展规划和实施办法,完善公共就业服务体系,落实就业援助制度;完善职业资格制度,统筹建立面向城乡劳动者的职业培训制度;贯彻执行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就业政策;会同有关部门拟订高技能人才、农村实用人才的培养和激励措施;负责人才引进中国外、境外人员在我区就业的管理工作。
(四)统筹建立覆盖城乡的社会保障体系。贯彻执行城乡社会保险及其补充保险的政策和标准,拟定有关措施,贯彻执行社会保险关系转续政策和机关企事业单位及其他社会组织、社会成员的基本养老保险和基本医疗保险政策,拟定有关措施;会同有关部门拟订社会保险及其补充保险基金管理和监督制度;组织编制全市社会保险基金预决算草案,负责全市社会保障基金投资管理工作;按规定做好社会保险基金保值增值的监督管理工作。
(五)负责就业、失业、社会保险基金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拟订应对预案,实施预防、调节和控制,保持就业形势稳定和社会保险基金总体收支平衡。
(六)贯彻执行事业单位人员工作收入分配制度的相关政策,建立企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收入政策增长和支付保障机制;贯彻执行企事业单位人员福利和退休政策,拟订有关补充措施;贯彻执行企业职工工资收入的相关调控政策,完善最低工资制度和工资支付保障机制;参与劳动模范评定工作。
(七)会同有关部门指导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拟订事业单位人员和机关工勤人员管理办法;参与人才管理工作,贯彻执行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和继续教育政策并组织实施;不断推进深化职称制度改革工作,负责全市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选拔、培养和引进工作。
(八)贯彻执行农民工工作法律、法规、政策,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农民工工作规划,推动农民工相关政策的落实,协调解决重点难点问题,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
(九)统筹实施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制度;贯彻执行劳动关系政策,完善劳动关系协调机制;督促落实消除非法使用童工政策和女工、未成年工的特殊劳动保护政策;组织实施劳动监察,协调劳动者维权工作,依法查处重大案件。
(十)负责拟订工伤保险管理办法,协调管理全市工伤认定工作。
(十一)受理涉及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的信访事项,会同有关部门协调处理有关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方面的重大信访事件和突发事件。
(十二)负责政府奖励、表彰工作,为人力资源开发提供服务。
(十三)承办市政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交办的其他事项。
毕节市就业局研究制定全市就业工作发展重要政策措施,研究解决就业工作改革发展过程中重大问题,研究全市就业重点领域改革和项目建设工作。
毕节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文电、会务、文书档案、信访、政务公开、督办检查、目标管理、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后勤保障等机关日常运转工作。
毕节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专业技术人员管理科负责权限内相应系列级别职称评审委员会的组建或备案;牵头负责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工作;指导辖区内组建评审委员会单位开展职称评审工作。
毕节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劳动关系科负责市属企业实行特殊工时工作制及劳务派遣行政许可的审批工作;指导和监督市属企业落实职工工资收入分配政策;
毕节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工资福利与退休科承担市直机关工勤、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退休、退职手续办理工作,承担机关、事业单位工勤技能等级考评备案工作。
毕节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养老保险科拟订养老保险基金预测预警制度;贯彻执行和完善企业职工退休政策;办理市直企业职工退休审批手续,审批全市企业职工提前退休。
毕节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失业保险科贯彻执行失业保险法律、法规、政策、规划、标准和失业保险基金管理办法,拟订地级失业保险调剂金使用办法,指导经办机构的工作;
毕节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工伤保险科贯彻执行工伤保险法律、法规和政策;拟定全市工伤保险措施办法、规划和标准;完善全市工伤预防、认定和康复措施;负责全市机关企事业单位工伤认定工作。
毕节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调解仲裁管理科 贯彻执行劳动、人事争议仲裁的法律、法规、规章、制度;拟订全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制度的实施规范,负责市直有关单位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工作,
毕节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负责市直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工作,具体负责市直事业单位专业技术岗位结构比例备案、岗位设置备案工作;负责市直事业单位人员聘任和岗位变动备案办理工作;
毕节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城乡社会保险科贯彻执行全国、全省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政策法规,拟定全市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规划和管理办法,拟定全市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规划和实施方案,
毕节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事科负责局机关、局属事业单位机构编制和人员考核、任免、奖惩、调配、工资、福利等干部人事管理工作;负责局机关、局属事业单位干部职工的教育培训、退休干部管理和服务工作;
毕节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力资源市场科拟订人力资源市场发展政策和规划;负责权限内人力资源服务机构的设立审批、管理和监督检查等,完成其他人力资源市场有关工作。
毕节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社会保险基金监督科贯彻执行人社部门管理的社会保险及其补充保险基金监督制度;监督执行人社部门管理的社会保险基金运营政策和运营机构资格标准;
毕节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职业能力培训和就业促进科实施农民工培养培训;参与拟订就业补助资金使用管理办法并督促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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