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贯彻落实党中央、省委、市委、区委关于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坚持在市局党组的领导下依法履行职责。主要职责是:
(一)全面贯彻落实生态环境基本制度。
(二)负责辖区生态环境问题监督管理。
(三)负责实施管理辖区减排目标的落实。
(四)负责提出生态环境领域固定资产投资规模和方向,配合有关部门做好组织实施和监督工作。
(五)负责环境污染防治的监督管理。
(六)协调和监督生态保护修复工作。
(七)负责核与辐射安全的监督管理。
(八)负责生态环境准入的监督管理。
(九)配合管理生态环境监测工作。
(十)负责应对气候变化工作。
(十一)负责贯彻落实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制度。
(十二)组织指导和协调生态环境宣传教育工作。
(十三)结合部门职责,负责本部门、本行业领域的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工作。
(十四)完成区委、区政府和市生态环境局交办的其他任务。
遵义市生态环境局汇川分局办公地址:遵义市汇川区汇川大道城投大厦北塔12楼,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 上午9:00—12:00 下午14:00—17:00(节假日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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