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部服务分类
一、机构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省、市司法行政法规、规章和司法行政工作的中长期规划,研究制定本县司法行政工作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
(二)承担研究全面依法治国、全面依法治省、全面依法治市决策部署在我县的贯彻落实措施。
(三)承担统筹规划拟定县政府年度规范性文件,制定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和督促检查。
(四)承担统筹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责任。指导、监督各级各部门依法行政工作。
(五)负责县人民政府法律顾问工作。
(六)承担统筹规划法治社会建设责任。
(七)指导、监督管理全县社区矫正工作,指导全县对刑满释放人员的帮教工作,协调安置工作。
(八)负责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实施工作。
(九)负责全县司法行政机关队伍建设和思想政治工作,管理全县司法行政系统机构编制、干部人事、劳动工资工作;按照干部管理权限管理本局干部职工。
(十)承办县委、县政府和上级业务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行政负责人
周登围(党组书记、局长)
修文县司法局普法依法治理科。负责处理县委依法治县办日常事务。拟订全县法治宣传教育规划,组织、指导、监督和检查全县法治宣传教育工作;指导、督促各部门“谁执法谁普法”的普法责任制落实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