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阳经济技术开发区生态环境局职能信息
贵阳经济技术开发区生态环境局工作职责
(一)贯彻落实党中央、省委、市委、经开区党工委关于生态环境保护、水务和林业工作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生态环境保护、水务和林业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
(二)全面贯彻落实生态环境基本制度,负责经开区生态环境保护相关工作。
(三)负责拟定并组织实施经开区内环境保护工作计划。
(四)负责经开区林业管理工作。
(五)负责经开区应对气候变化和温室气体减排工作。
(六)依法负责环境污染防治、节能减排等工作。
(七)配合做好环境监测与监察工作。
(八)依法负责水土保持、水资源管理和利用。
(九)承办经开区党工委、管委会交办的其他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