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部服务分类
区住建局的主要职责:
(1)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及省、市有关城乡规划、建设、住房保障、建筑市场及人民防空建设工作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规章;依法拟定并组织实施村镇建设规划、市政工程建设、市政公用实施建设、保障性住房建设和人民防空建设的发展规划与年度计划。
(2)负责本区(除主城区外)村镇规划编制和规划项目审批;对村镇规划建设实施情况进行监督管理;核发”项目用地选址意见书”、“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乡村建设许可证”。
(3)负责辖区20米以下道路的市政基础实施建设计划编制、申报、建设管理;负责市区20米规划路以下道路实施的维护管养。
(4)负责核发辖区内建制镇(除主城区外)除涉及公共安全和市级重点项目以外的住宅和公共建筑项目的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核发区管市政工程施工许可证。
(5)监督指导辖区建制镇市政实施的维护管养;编制区管市政实施的大修维护计划;负责区管市政实施中涉及的路网、管线、拆迁、征地等事项的统筹、协调工作。
(6)负责辖区主城区私人宅基地上建设的500平方米以下并6层以下的私宅项目、20米规划路以下道路两侧500平方米以下的建设工程项目的建设施工许可证。
(7)负责统筹协调本区棚户区改造的搬迁安置、房屋搬迁数据统计和搬迁档案管理工作;负责对房屋拆迁单位和评估单位进行资质审查、公示、颁发房屋拆迁资质证书;负责颁发拆迁资质证,对拆迁补偿安置资金进行监督;负责拆迁补偿安置纠纷的调解和行政复议。
(8)负责辖区内在建建筑工地施工现场的质量安全检查监督管理和事故处理机综合整治、计划生育和文明施工等管理事项。
(9)组织、指导、监督本区保障性住房建设。
(10)负责本区保障性住房住户对象和住房困难住户补贴的审批。
(11)配合有关部门做好私房、侨房落实政策工作。
(12)负责本区人民防空宣传教育和疏散演练的组织实施,配合市人民防空办公室做好人民防空其他各项工作,负责人民防空工程管理工作。
(13)负责乡道和村道的建设管理、养护管理工作。
(14)负责建设项目招标备案工作。
(15)建工程施工报批及竣工验收备案工作。
5401人浏览过
4979人浏览过
2876人浏览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