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口市龙华区教育局职能信息
根据海口市龙华区委办公室、海口市龙华区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海口市龙华区人民政府职能转变和机构改革》的通知》(龙委办[2015]76号),设置海口市龙华区教育局,为海口市龙华区主管全区教育工作的区政府工作部门。
一、主要职责
(-)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及省、市有关教育管理工作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规章;依法拟订并组织实施本区教育工作的发展规划、计划。
(二)管理本级教育经费和基本建设;监督本区学校教育经费的执行和使用,管理上级核拨的教育经费
(三)负责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和促进教育公平;推进城乡教育统筹工作
(四)负责本区教育督导、评估与检查工作;负责区人民政府的教育工作以及对学校的工作进行监督、检查、评估、指导
(五)检查指导区属各类教育机构的教育教学工作;管理全区学前教育、基础教育工作;指导教育改革工作
(六)负责辖区初中、小学和幼儿园等民办教育机构和非学历教育机构的审批管理。
(七)负责辖区初级中学(含区职教中心).小学、幼儿园的管理;负责学籍管理和教育管理信息统计工作
(八)负责教育系统科研规划,协调和指导学校开展教学研究工作
(九)指导区属各类学校的思想政治工作、德育工作、体育卫生与艺术教育工作及国防教育工作
(十)负责全区教师队伍管理,组织实施教师资格制度,负责全区教育系统干部队伍建设。
(+一)制定、实施区属学校的招生计划。
(+二)承担全区语言文字的管理工作;负责指导推广普通话工作
(+三)规划并指导学校的党群、统战、双拥和宣传工作
(十四)指导辖区各学校治安保卫和综合治理,督促落实各项安全管理工作
(十五)负责对所属事业单位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规章的情况进行检查监督,协同有关部门监管其非经营性国有资产。
(十六)承办区委、区政府和上级教育行政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
三、内设机构
根据上述主要职责和《中共海口市龙华区委办公室、海口市龙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海口市龙华区人民政府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龙办发〔2015〕〕号),海口市龙华区教育局不设内设职能机构
四、人员编制和领导职数
(一)人员编制
核定海口市龙华区教育局行政编制10名。
(二)领导职数
局领导4名,其中:局长书记1名,副局长3名。
非领导职数按《公务员法》有关规定核定
五、其他事项
所属事业单位的设置、职责和编制事项另行核定
六、附则
本规定由海口市龙华区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负责解释,其调整由海口市龙华区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按规定程序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