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口市气象局是2003年5月经海南省机构编制委员会批准成立的正处级事业单位,实行省气象局和海口市人民政府双重领导,以省气象局领导为主的管理体制。设内设机构3个,直属单位5个,编制36人。该局自成立以来,在省气象局党组和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始终把为海口经济建设和农业生产服务放在首位,把防灾减灾、保护人民生命财产安全作为工作重点,全力做好气象监测、预报、预警和服务工作;努力履行法律法规赋予气象部门的社会管理职能,切实加强对人工影响天气、防雷减灾和施放气球活动的管理,取得了显著的社会和经济效益。先后被授予“全国气象部门局务公开先进单位”、“全国气象部门局务公开示范点”、“全国重大气象服务先进集体”、“全省气象部门重大气象服务先进集体”、“全省气象部门目标管理特别优秀达标单位”、“海口市防风救灾先进单位”、“实施人工增雨作业为我市抗旱工作做出突出贡献奖”等光荣称号,并荣获世界气象组织颁发的高质量观测数据证书。
一、主要职能
(一)负责本行政区域内气象事业发展规划、计划的制定及气象业务建设的组织实施;
(二)负责气象行业管理,依法保护气象探测环境,管理本行政区域内的涉外气象活动,指导、监督各类气象活动;负责气象资料共享的管理工作,组织管理气象探测资料的汇总、分发和交换;
(三)负责重要气象设施建设项目的技术审查和气象设备计量检查;
(四)负责管理气象灾害防御工作,开展防御技术研发和推广应用、调查鉴定、隐患整治督查、防御科普宣传、防御技术培训和指导、防雷减灾管理事中事后监督等工作;
(五)负责参与农业气象服务和农村气象灾害防御体系建设;参与应对气候变化工作;管理公益性气象预报、灾害性天气警报以及与城市环境、自然生态有关的专业气象预报和公共气象服务,承担应急气象保障服务工作,管理气象信息传播;
(六)负责气候资源的管理和利用工作,负责对城市规划、国家重点建设项目、重大区域性经济开发项目和大型气候资源开发利用项目进行气候可行性论证;
(七)负责发布公益性气象信息、气象预报、灾害性天气警报、气象灾害预警信号和城市环境气象预报、火险气象预报等专项预报;
(八)负责制订人工影响局部天气作业方案,管理、指导和组织实施人工影响局部天气作业;负责组织雷电灾害防御及升放气球管理工作;
(九)组织宣传、普及气象知识,提高气象防灾减灾和气候资源意识;开展气象科技合作与交流工作;监督有关气象法规的实施,依法查处违反气象法规的行为。
(十)承担上级气象主管机构和本级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咨询电话:0898-12345
办公地址:海南省海口市龙华区世纪公园路1号市民游客中心, 邮编:570105
官方网址:点击进入网上办事大厅
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 8:30-12:00,下午14:00-17:30(周末及法定节假日除外)(海南无季节时令区分)
咨询电话:0898-68725184, 0898-68725099
办公地址:海口市秀英区滨海大道长滨路第二行政办公区 邮政编码:5701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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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正常上班时间(8:30-12:00 14:00-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
海口市气象局业务科主要承担综合气象观测业务、气象站网、天气预报、公益服务、信息网络、气候及气象资料、气象装备、气象现代化建设等气象业务的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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