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贯彻执行国家、自治区、崇左市有关城市建设、城市管理、村镇建设、工程建设、建筑业、房地产业、市政公用事业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
(二)依法实施住房和城乡建设各项行政审批。
(三)承担规范全市房地产市场秩序,监督管理房地产市场的职责。
(四)监督管理建筑市场、规范市场各方主体行为。
(五)指导全市城乡建设、城市园林绿化、城市勘察和工程测量工作;指导和管理城市市政公用事业、园林绿化、供水、排水、生活污水处理、生活垃圾处理、市政设施、市容环卫和建设档案等方面的工作;指导城市市政公用设施建设、安全和应急管理;管理城市计划用水、节约水资源工作;会同文物等有关主管部门负责历史文化名城(镇、村)的审查报批和监督管理工作;指导和管理城市规划区内的园林、绿化及生物多样性工作。
(六)对市容市貌及环境卫生进行保洁管理。
(七)承担规范和指导全市村镇建设的职责。
(八)承担全市建筑工程质量安全监管的责任,负责对全市建设工程的安全生产及工程质量实施监督管理。
(九)承担推进全市建筑节能、城镇减排的职责。
(十)承担墙体材料革新的职责。
(十一)监督管理建安劳保费收缴、调拨、使用。
(十二)承担保障全市城镇低收入家庭住房的职责。
咨询电话:0771-12345
办公地址:广西壮族自治区崇左市凭祥市友谊关大道40号凭祥市政务中心1~3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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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时间: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14:30-17:30(节假日除外)
凭祥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路灯管理所负责本市大街小巷的道路照明设施的维修、养护、管理和路灯安装工程;负责城市大中型建(构)筑物外泛光灯、轮廓灯、霓虹灯、市区道路、桥梁、广场、花坛、绿地及其他公共场所的照明灯光启闭的监督管理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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