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部服务分类
一、主要职责
(一)负责办理国务院、国务院办公厅、自治区人民政府、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来宾市人民政府及来宾市人民政府办公室下发的文电。
(二)负责县人民政府会议的准备工作,协助县人民政府领导同志组织会议决定事项的实施;协助县人民政府领导同志组织起草或审核以县人民政府、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名义发布的公文。
(三)研究各乡(镇)人民政府和县直各部门请示县人民政府的事项,提出审核处理意见,报县人民政府领导同志审批;根据县人民政府领导同志的指示或办理文件的需要,组织协调有关部门,对有关问题提出处理意见报县人民政府领导同志决定。
(四)督促检查县直各部门和各乡(镇)人民政府对国务院、国务院办公厅、自治区人民政府、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和来宾市人民政府、来宾市人民政府办公室以及县人民政府各项决议、决定、重要工作部署和领导同志重要批示的贯彻执行情况并跟踪调研,及时向县人民政府领导同志报告。
(五)协助县人民政府领导同志组织处理需由县人民政府直接处理的突发事件和重大事故;收集、编辑、报送县人民政府领导同志参阅的信息资料。
(六)负责县人民政府值班工作,及时向县人民政府领导同志报告重要情况,传达和督促落实县人民政府领导同志的指示,协助处理县直各部门和各乡(镇)人民政府反映的重要问题。
(七)组织办理涉及县人民政府工作范围内的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做好接待和行政事务工作,为县人民政府领导同志服务。
(八)负责地方志工作督查、表彰、奖励等行政检查、行政奖励工作。
(九)负责机关事务管理和公共机构节能的监督检查工作。
(十)完成县委、县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忻城县人民政府办公室综合股(值班室)负责县人民政府办公室领导班子会议的会务和记录工作。负责地方志工作督查、表彰、奖励等行政检查、行政奖励工作。负责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工会、共青团、妇女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