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部服务分类
一、机构职能
百林乡人民政府是本级人民代表大会的执行机关,是本级国家行政机关,依法行使行政职权,主要职责是:
1.执行本级人民代表大会的决议和上级国家行政机关的决定和命令,发布决定和命令。
2.执行本行政区域内的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预算,管理本行政区域内的经济、教育、科学、文化、卫生、体育、旅游等事业和生态环境保护、财政、民政、社会保障、公安、司法行政、应急、人口与计划生育等工作。
3.保护各种经济组织的合法权益。
4.保护社会主义的全民所有的财产和劳动群众集体所有的财产,保护公民私人所有的合法财产,维护社会秩序,保障公民的人身权利、民主权利和其他权利。
5.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促进各民族广泛交往交流交融,保障少数民族的合法权利和利益,保障少数民族保持或者改变自己风俗习惯的自由。
6.保障宪法和法律赋予妇女的男女平等、同工同酬和婚姻自由等各项权利。
7.办理上级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内设机构及职责
百林乡设下列5个内设机构。
(一)党政办公室
负责乡党政机关日常事务、综合协调、文秘、会务、机要保密、档案、政务服务、督查绩效、后勤保障等工作;负责建立应急管理工作协调机制,承担应急管理工作的综合协调和值班工作;完成乡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党建工作办公室
负责党的建设,指导基层党建、纪检监察、党风廉政建设、宣传思想、意识形态、精神文明建设、统一战线、民族宗教、武装等工作;负责机构编制、组织人事、干部队伍建设等工作;组织协调辖区内群团组织开展工作。负责权责清单动态调整工作;完成乡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三)财政经济办公室
负责乡本级财政收支预决算编制和执行、财政性资金监管、惠农补贴政策落实、乡本级预算部门财务代管和服务、国有资产、财务、工资福利等工作;负责编制实施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和村镇规划;负责经济发展、财政、工业、贸易、科技、招商引资、项目建设、产业发展等工作;负责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调查、统计工作;负责农业农村、乡村振兴、林业、水利、交通运输、田长制、林长制、河长制、路长制等工作,推动农业农村经济发展;负责自然资源、生态环境保护、安全生产、防火防汛、减灾救灾等工作;负责村镇规划建设管理,承担乡村道路修建及养护,推进农村能源建设,实施农村清洁工程,不断改善农村卫生条件和人居环境;承担农村宅基地管理、土地承包、农民负担监督、农村集体资产财务管理工作;完成乡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四)社会事务办公室(加挂新时代文明实践所牌子)
负责教育、文化、旅游、体育、广播电视、卫生健康、人口、民政、老龄、残疾、就业和社会保障、医疗保障、退役军人服务、12345热线服务、移风易俗、新时代文明实践、社区等社会事务管理工作;完成乡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五)平安法治办公室
负责基层社会治理统筹协调工作;负责政法、社会治理防控体系建设、法治建设、维护社会稳定、平安创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信访等工作;负责协调辖区内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负责综合行政执法统筹协调和监督指导工作,建立综合行政执法指挥平台,组织开展辖区内综合行政执法和协调区域内派驻执法机构的工作力量,开展联合执法工作;负责网格化管理、网络信息技术平台建设,指导辖区内网格化综合管理等工作;承办应急管理、消防安全、安置帮教、社区戒毒、社区康复、社区矫正等工作;完成乡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三、下属机构及职责
百林乡设置4个所属事业单位。
(一)百林乡乡村建设综合保障中心
宣传并贯彻执行有关自然资源、村镇建设、农村宅基地管理、生态环境保护、环境卫生、应急管理、交通运输等领域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承担国土空间规划、土地调查、耕地保护、地质灾害防治、农村公路养护、物业等事务性工作;负责推进田长制、路长制等有关事务性工作;协助承办农村宅基地、农房建设相关审批管理业务工作。协助做好上述领域管理工作和相关信访、纠纷、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完成乡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百林乡农业服务中心
负责农业、农机、水利、林业、水产畜牧兽医、土地承包经营、农民减负、农村集体经济发展、农业基础设施、粮食生产、农产品质量安全等技术服务及事务性工作,负责农业统计相关工作,负责推进乡村振兴、林长制、河长制有关事务性工作;协助上级部门开展动物产地检疫、屠宰检疫等有关工作;协助做好上述领域管理工作和相关信访、纠纷、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完成乡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三)百林乡便民服务中心(加挂退役军人服务站牌子)
负责集中办理行政审批和公共服务事项;负责为办事企业和群众提供业务引导、政策咨询、帮办代办服务;负责政务服务体系建设,做好“互联网+政务服务”的技术保障工作;协助各行政村做好政务服务工作。
负责卫生健康、计划生育、教育、社会保障、劳动就业、医疗保障、民政、扶残助残、低保、工伤、失业、民族、宗教等技术服务及事务性工作,协助做好企业招工服务工作。
负责经济发展、工业、第三产业、招商引资、项目建设、企业服务、经济数据统计等技术服务及事务性工作;贯彻落实工业、商贸、统计、项目建设、招商引资等方面的法律法规和政策;协助做好全乡经济发展规划制定和实施工作;协助做好招商引资和项目建设工作,做好招商引资企业服务与联络工作,对项目落地做好服务工作;协助做好经济产业发展工作,培育、发展各类新兴产业;负责农业经济、工业经济、第三产业、固定资产投资等统计报表的编制,运行情况以及统计资料的汇总和上报工作。
负责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就业创业扶持、优抚帮扶、走访慰问、送立功喜报、褒扬激励、信访接待、权益保障、服务管理等事务性工作。协调做好辖区内退役军人相关关系转接和档案移交,退役军人信息采集统计等工作;协助做好拥军优属和征兵工作。
负责文化、体育、广播电视、旅游等技术服务及事务性工作;负责文物保护和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负责为群众文体生活提供服务,组织开展群众文体活动;协助做好新时代文明实践阵地建设和统筹使用、资源整合、项目实施、骨干培训、经验推广等工作。协助做好精神文明、意识形态、新闻出版等有关工作。
负责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反馈问题的接收、协调、办理等工作。
协助做好上述领域管理工作和相关信访、纠纷、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完成乡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四)百林乡综合行政执法队
履行法律法规规章赋予或者上级机关单位根据权责清单下放乡镇的执法职责,负责整合辖区内基层力量、派驻机构执法力量和资源,统一组织和指挥协调开展综合行政执法工作。负责行使辖区内城乡建设、市场监管、文化、应急、农业农村、生态环境、交通运输、劳动保障、医疗卫生、水利、林业等部门依法委托授权的行政执法权限,发现问题及时处置或按管理权限及时上报。负责平安建设、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信访、维稳、网格化管理等技术服务及事务性工作。协助上级部门开展应急救援、消防及其他相关工作。协助做好法治政府建设、重点人员防控和思想转化、矛盾纠纷排查调处等相关工作;协助开展安置帮教、社区戒毒、社区康复、社区矫正等工作;协助做好上述领域管理工作和相关信访、纠纷、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完成乡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四、联系方式
单位负责人:李光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