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花香乡人民政府党政办公室工作职责:
1、协助党政领导审核和组织起草乡党委政府发布的文件。
2、研究乡直各部门及各派出机构向乡党委政府的请示问题,报党政领导审批。
3、负责乡党委政府会议筹备、组织工作及党政主要领导公务活动安排,协助党政领导组织会议决定事项的实施。
4、督促检查乡直各部门和各派出机构对党中央、国务院的方针政策,跟踪总结全乡落实自治区、市、县、乡各级文件、会议决定事项、领导重要指示的执行落实情况,及时向乡党政主要领导报告。
5、督促、检查、指导乡直各部门和各行政村的党务、政务、财务公开工作;审核各乡直各部门、办事处报送的材料,并提出处理意见,报乡党政领导审定。
6、协助乡党政领导组织处理需由乡党委政府直接处理的突发事件和重大事故。
7、起草《政府工作报告》和乡党政领导的重要讲话。
8、根据乡党政领导的指示和党委政府的工作部署,对涉及全经济建设和各项社会事业发展等全局性工作的重大课题进行调查研究,及时反映情况,提出建议,为领导决策服务。
9、收集、整理、传递党务政务信息,为乡党政领导决策和指导工作提供信息服务;负责全乡办公自动化建设的规划及业务指导工作。
10、协助人大办公室组织办理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督促检查各部门、各行政村贯彻落实全乡人民代表大会决定、决议的情况。
11、负责机关值班工作,上级各种文电的收发、传递,及时向乡党政领导报告重要情况,协助处理各部门和各办事处反映的重要问题。
12、负责全乡机要文件和档案的保管、整理、归档以及乡党委政府印章的管理工作;指导全乡的文秘工作。
13、负责机关大院行政事务、安全保卫和有关接待工作,为乡党政领导服务。
14、办理乡党委政府领导交办及决定的其他事项。
东兰县花香乡人民政府民政办对因病、因残、因灾等各种特殊原因造成基本生活出现暂时困难的家庭,给予非定期、非定量的临时救助,着力缓解城乡困难群众突发性、临时性生活困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