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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池市金城江区气象局

河池市金城江区气象局

发布时间:2025-02-16

官网:http://zwfw.gxzf.gov.cn/gxzwfw/bmft/bmftList.do?deptCode=124512024995998911&webId=111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 上午8:00-12:00、下午15:00-18:00(法定节假日除外)

办公地址:广西壮族自治区河池市金城江区水洞村第五屯(向阳坡) 邮编:547000

联系电话:0778- 22847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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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机构概况
  • 网上办事
  • 办事机构
  • 办事指南
  • 交通指引

河池市金城江区气象局职能信息

一、机构职能

(一)制定地方气象事业发展规划、计划,并负责本行政区域内气象事业发展规划、计划及气象业务建设的组织实施;对本行政区域内的气象活动进行指导、监督和行业管理。

(二)组织管理本行政区域内气象探测资料的汇总、分发;依法保护气象探测环境。

(三)在本行政区域内组织对重大灾害性天气跨地区、跨部门的联合监测、预报工作,及时提出气象灾害防御措施,并对重大气象灾害作出评估,为本级人民政府组织防御气象灾害提供决策依据;组织开展气象防灾减灾科普宣传教育,提高气象防灾减灾知识科学普及率;管理本行政区域内公众气象预报、灾害性天气警报以及公益性专业气象预报的发布。

(四)制定人工影响天气作业方案,并在本级人民政府的领导和协调下,管理、指导和组织实施人工影响天气作业。

(五)组织管理雷电灾害防御工作,做好雷电监测、预报预警、雷电灾害调查鉴定和防雷科普宣传,划分和公布雷电易发区域及其防范等级;负责本行政区域的升空气球活动审批及监管范围内防雷装置许可工作。

(六)负责向本级人民政府和同级有关部门提出利用、保护气候资源和推广应用气候资源区划等成果的建议。

(七)组织开展气象法治宣传教育,负责监督有关气象法规的实施,对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气象法》有关规定的行为依法进行处罚,承担有关行政诉讼。

(八)统一领导和管理本行政区域内的科研、培训和业务建设等工作;协助地方党委和人民政府做好当地气象部门的精神文明建设和思想政治工作。

(九)承担河池市气象局和河池市金城江区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内设机构及职责

(一)办公室:组织协调机关工作和会议安排;负责政务信息、文秘、机要保密、目标管理、宣传、科普、文书档案、信访、外事、办公自动化、安全生产管理和应急安全指挥调度;草拟综合性文件、报告、总结、计划、规章制度并负责监督、检查、催办等工作;负责公务用车、公务接待、基建项目、政务公开、行政审批等工作

(二)河池市金城江区气象台:负责根据上级的指导产品,补充、订正和制作天气预报产品;负责灾害性天气预警信号发布和区域联防工作;负责决策气象服务和公众气象服务产品的加工及发布;负责气象灾害及相关灾害的收集上报、灾害评估业务;气候影响评价产品制作、气候事件、灾害影响调查;负责依据上级指导产品开展相应的气候应用服务。承担气象灾害应急业务和突发公共事件应急气象保障业务。负责区域自动气象站运行保障,组织设备巡检、维护、传感器的校准等工作。负责气象预警大喇叭信息发布、运行维护。

(三)人工影响天气指挥部办公室:制定人影工作计划和规划,组织实施火箭人工影响天气作业,开展人影作业效果评估业务,收集人影作业信息并上报有关领导部门;负责人影作业人员管理,人影作业装备存储、维护和常见故障排除。

(负责人:局长 何振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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