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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领导:
何炜,男,瑶族,1982年10月生,籍贯广西富川,2003年7月参加工作,群众,大学本科学历。现任职务:富川瑶族自治县财政局局长、富川瑶族自治县金融工作办公室主任(兼)。
主要职责:
富川自治县财政局贯彻落实中央、自治区、贺州市和自治县党委关于财政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财政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国家财政、税收的方针政策及其他有关政策;加强对重大财税改革、宏观经济政策的研究,协调推进深化财税体制改革。研究中央与地方的税权划分和税务体系,推动税收管理体制改革。拟订财税发展战略、规划、政策和改革方案并组织实施,参与制定各项宏观经济政策及财政分配政策,完善转移支付制度,提出运用财税政策实施宏观调控的建议。
(二)负责政府非税收入管理。编制政府性基金预决算草案。管理财政票据,负责彩票市场监管。
(三)承担各项财政收支管理的责任。负责编制年度自治县本级预决算草案并组织执行。受自治县人民政府委托,向自治县人民代表大会报告全县和县本级预算草案及预算执行情况,向自治县人大常委会报告决算。组织制订经费开支标准、定额,负责审核批复部门(单位)的年度预决算。
(四)组织制定国库管理制度,按规定开展国库现金管理工作。负责制定政府采购制度并监督管理。
(五)深化财政和金融改革创新,创新财政资金支持经济发展方式,拓宽投融资渠道,加强政府资源、财政资金与市场机制、金融资金、社会资本等有机结合,加大自治县政府投资引导基金、在公共服务领域大力推广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模式等管理力度。
(六)拟订地方政府性债务管理制度和政策,依法制定政府债务管理制度和办法。编制地方政府债余额限额计划。统一管理政府外债,制定基本管理制度。防范财政风险。管理自治县政府外债。负责行政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的非贸易外汇管理。负责对外财经交流工作。
(七)推进国有资产管理体制改革,建立健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管理制度。编制国有资本经营预决算草案,参与制定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的制度和办法,负责县本级企业国有资本及收益收支管理,组织实施企业财务制度,按规定管理地方金融类企业国有资产,参与拟订企业国有资产管理相关制度。
(八)负责管理县直财政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负责社会保险基金财政监管工作,参与拟订社会保障资金(基金)的财务管理制度和办法,编制社会保险基金预决算草案。
(九)负责会计管理工作,监督和规范会计行为,组织实施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和准则。
(十)负责管理和监督自治县政府性投资项目资金,参与拟订自治县基本建设投资的有关政策,负责有关政策性补贴和专项储备资金财政管理工作。
(十一)加强财政资金监督管理职责。监督检查财税法规、政策的执行,依法查处违法行为。
(十二)承担地方金融监督管理的责任。拟订全县多层次资本市场培育发展规划和政策措施,加强与驻富金融监管部门和金融机构的联系、协调、服务工作,对辖区内小额贷款公司、融资担保公司的实施监管,防范化解地方金融风险,推进全县金融改革发展工作,指导、协调、推进农村金融改革工作。
(十三)完成自治县党委、自治县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咨询电话:0774-7895730,0774-7882669;7888881;
办公地址:广西壮族自治区杭州市富川县富阳镇迎宾大道1号园区大厦政务服务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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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时间: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13:30-16:30(法定节假日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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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时间:8:00-12:00 15: 00-18:00(国家法定工作日)
富川瑶族自治县财政局教科文股拟订事业单位通用的财务管理制度,承担相关财政资金的监督管理工作;承担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的具体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