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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领导:
刘彩云,女,汉族,1984年10月生,广西贺州人,2008年10月参加工作,2008年01月加入中国共产党,河池学院中文系汉语言文学专业毕业。现任职务:富川瑶族自治县医疗保障局党组书记、局长。
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和自治区有关医疗保障及医药价格的法律法规、方针、政策和标准,制定全县医疗保障事业发展规划、政策和标准,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
(二)组织制定并实施全县医疗保障基金监督管理办法,建立健全医疗保障基金风险防控机制。
(三)组织实施全县医疗保障待遇政策,组织实施医疗救助,组织实施长期护理保险制度及工作机制。
(四)组织执行全县药品、医用耗材、医疗服务项目、医疗服务设施等支付标准,建立动态调整机制。
(五)组织执行全县药品、医用耗材价格和医疗服务项目及价格、医疗服务设施收费等政策,建立医保支付医药服务价格合理确定和动态调整机制,推动建立市场主导的社会医药服务价格形成机制,依法对服务价格定调价实行成本调查和监审,建立价格监测、监管和信息发布制度并组织实施。
(六)组织实施药品、医用耗材的招标采购政策并加强监督,做好药品、医用耗材招标采购数据采集等基础性工作。
(七)组织实施广西定点医疗机构、定点药店协议管理办法。推进医疗保障基金支付制度改革,组织实施自治区统一的支付管理办法。建立健全定点医药机构服务评价考核体系和信息发布制度。监督管理纳入医保范围内的医疗服务行为和医疗费用,依法查处医疗保障领域违法违规行为。制定长期护理保险定点护理机构协议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
(八)负责全县医疗保障经办管理、公共服务体系和信息化建设。组织实施自治区统一的异地就医管理和费用结算政策。建立健全医疗保障关系转移接续制度。开展医疗保障领域合作交流。
(九)完成自治县党委、自治县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职能转变。自治县医疗保障局应完善统一的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和大病医疗保险制度,建立健全覆盖全民、城乡统筹的多层次医疗保障体系,不断提高医疗保障水平,确保医疗保障资金合理使用、安全可控,推进医疗、医保、医药“三医联动”改革,更好保障人民群众就医需求,减轻医药费用负担。
(十一)有关职责分工。自治县卫生健康局、自治县医疗保障局等部门在医疗、医保、医药等方面加强制度、政策衔接,建立沟通协商机制,协同推进改革,提高医疗资源使用效率和医疗保障水平。
咨询电话:0774-7895730,0774-7882669;7888881;
办公地址:广西壮族自治区杭州市富川县富阳镇迎宾大道1号园区大厦政务服务中心
官方网址:点击进入网上办事大厅
工作时间: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13:30-16:30(法定节假日除外)
富川瑶族自治县医疗保障局基金监督股拟订全县医疗保障基金监督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建立健全医疗保障基金安全防控机制,建立健全医疗保障信用评价体系和信息披露制度。监督管理纳入医保支付范围的医疗服务行为和医疗费用,规范医保经办业务,依法查处医疗保障领域违法违规行为,牵头负责相关审计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