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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领导:
冯国洋,男,1974年3月生,汉族,昭平县人,2003年7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99年参加工作,广西大学机械工程学院载运工具运用工程师资专业,大学学历。现任昭平县水利局党组书记、局长。
主要职责:
昭平县水利局贯彻落实中央、自治区、贺州市和昭平县关于水利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水利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
一、拟定全县水利发展中长期规划,组织编制重要江河的流域综合规划、参与编制防洪规划等重大水利规划。根据县人民政府委托,起草有关水利的政府规范性文件草案。
二、负责提出水利固定资产投资规模和方向、国家和自治区、市及县财政性资金安排的建议,按规定权限审批、核准规划内和年度计划规模内水利建设固定资产投资项目,提出水利建设投资安排建议并组织实施;负责县级水利资金使用和水利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工作。
三、统筹兼顾生活、生产经营和生态环境用水,组织实施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实施全县水资源(含空中水、地表水、地下水)的统一监督管理;组织拟定全县水中长期供求规划、水量分配方案和调度计划并监督实施;负责跨乡镇的水资源调度;组织实施取水许可、水资源论证、防洪论证等制度;指导开展水资源有偿使用。实施和指导水利行政规费征收管理工作。指导水利行业供水工作和乡镇供水工作。
四、负责全县节约用水工作。组织、指导全县计划用水,节约用水和水源建设规划;组织实施全县用水总量控制等管理制度。指导和推动全县节水型社会建设工作。
五、指导全县水资源保护工作。组织编制水资源保护规划。指导饮用水水源保护工作,指导地下水开发利用和城市规划区地下水资源管理保护工作。
六、组织指导全县水政监察和水行政执法工作;组织指导较大涉水违法案件的查处;调处乡镇间的水事纠纷。实施水利行政许可。
七、按照管理权限审核河道管理范围内建设项目、工程建设方案;审核小型水利建设项目的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和初步设计。
八、组织指导全县水利设施、水域及其岸线的管理与保护,组织指导全县江河、水库、滩涂、河堤的治理和综合开发。指导全县河湖生态保护与修复、河湖生态流量水量管理以及河湖水系连通工作。
九、指导监督全县水利工程建设与运行管理。指导具有控制性的和跨乡镇的重要水利工程建设与运行管理。负责监督病险水库、水闸、江河堤防的除险加固。组织开展全县水利行业质量监督工作,依法负责水利行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组织、指导水库、农村水电站的安全监管。参与水利建设市场的监督管理和水利建设市场信用体系建设。组织实施水利工程建设的监督。
十、指导全县农村水利工作。组织开展大中型灌排工程建设与改造。负责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管理工作。指导节水灌溉有关工作。指导农村水利改革创新和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
十一、负责全县水能资源开发利用规划、管理和保护,拟定全县水能开发利用总体规划、水电站增效扩容改造等专项规划。指导全县水电开发建设和改造等建设管理工作;在权限范围内负责全县水电开发建设和改造项目的初步设计审查审批,施工许可证核发及验收。
十二、负责全县水土保持工作。拟定全县水土保持规划并监督实施,组织实施水土流失的综合防治、监测预报并定期公告。负责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督管理工作,指导国家、自治区和市级、县级水土保持建设项目的实施。
十三、指导全县农村水电工作。指导农村水能资源开发利用与管理。组织拟订农村水电政策和发展规划。指导小水电改造、水电农村电气化、小水电代燃料及绿色水电建设工作。指导农村水电扶贫工作。指导农村水电工程蓄水安全鉴定和验收工作。
十四、承担全县全面推行河长制相关工作。承担昭平县河长制办公室的日常工作事务,组织对全县河长制实施情况进行监督考核。督促落实昭平县河长会议议决事项和昭平县总河长、河长交办的其他工作。
十五、组织编制全县洪水干旱防治规划和防护标准、主要江河和重要水工程的防御洪水抗御旱灾调度以及应急水量调度方案,并组织实施。承担水库水情旱情监测预报预警工作。协调指导防洪保护区管理工作。配合水文部门做好江河水情旱情监测预报预警工作。
十六、负责水利科技项目的申报和水利科技成果推广应用;指导全县水利系统业务教育培训。
十七、完成县委、县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八、职能转变。县水利局应切实加强水资源合理利用、优化配置和节约保护。坚持节水优先,从增加供给转向更加重视需求管理,严格控制用水总量和提高用水效率。坚持保护优先,加强水资源、水域和水利工程的管理保护,维护河湖健康美丽。坚持统筹兼顾,保障合理用水需求和水资源的可持续利用,为全县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水安全保障。
十九、有关职责分工。
(一)与昭平县自然资源局的有关职责分工。根据《水利部关于河道采砂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水河湖〔2019〕58号),全县各级河长对本行政区域内河湖管理和保护负总责,各河段河长是相应河湖管理保护的第一责任人,负责牵头专职对非法采砂等突出问题进行清理整治。河道采砂规划由县水利局组织编制,经市级水行政主管部门审查同意,由县人民政府审批。在河道内采砂的由县水利局办理河道采砂许可证。矿泉水及地热水管理的职责分工:由县水利局负责办理开采矿泉水、地热水《取水许可证》。
(二)与昭平县应急管理局的有关职责分工。县水利局负责组织编制全县洪水干旱防治规划和防护标准、主要江河和重要水利工程的防御洪水抗御旱灾调度以及应急水量调度方案,并组织实施。承担水库水情旱情监测预报预警工作。组织协调指导防洪保护区管理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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昭平县水利局办公室负责局机关及局所属单位的组织人事管理、机构编制、出国(境)管理和党员干部培训等工作;指导水利行业人才队伍建设;负责局机关并指导局所属单位的离退休人员管理服务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