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昭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有关住房保障、城乡住房制度改革、城乡建设、工程建设、建筑业、勘察设计、房地产开发等行业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规章。负责辖区内工程勘察设计咨询业、建筑业、工程建设监理、建筑制品行业和建设工程等中介服务机构的资质、资格初审和动态管理。
(二)负责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的办理和监督管理工作;负责全县城乡建设档案的管理和利用工作。
(三)负责城市有机更新、城市“双修”(生态修复城市修补)、城市地下空间开发利用和城市雕塑。
(四)贯彻落实国家有关建设工程消防安全规定及消防设计规范,监督检查建设项目是否符合消防设计要求,负责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等相关工作。
(五)拟订本县保障性住房规划及政策并组织实施;会同有关部门做好保障性住房资金使用工作;组织实施全县住房建设和住房制度改革工作;负责本县保障性住房的开发建设及日常管理工作。
(六)负责历史文化名镇名村、历史文化街区、历史建筑的保护和监督管理工作。
(七)承担规范村镇建设、指导全县村镇建设的责任。拟订全县村庄和小城镇建设政策并指导实施;指导农村住房建设及危房改造;指导小城镇和村庄人居生态环境的改善工作,指导做好重点镇和示范乡村的建设工作。
(八)贯彻执行国家建筑工程质量、建筑安全生产和竣工验收备案的政策、规章制度;承担建筑工程质量以及施工安全的监督执法;负责建筑行业管理,指导和监督建筑市场准入和工程招投标的审批及核准,规范建筑市场行为,参与监督县内建筑竣工验收工作;负责全县工程建设的抗震设防工作;组织或参与建设工程施工器械的核验和建筑工程重大质量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指导实施建筑业、工程勘察设计咨询业的技术政策。
(九)承担推进建筑节能的责任。组织实施重大建筑节能项目,指导房屋新型墙体材料改革工作。负责组织协调辖区内新型墙体材料、节能材料等新产品、新材料、新工艺、新方法推广工作。负责对辖区建筑安装工程劳动保险拨付、调剂申请进行审查并监督管理。
(十)负责规范全县房地产市场秩序、监督管理房地产市场的责任。负责商品房预(销)售、房产交易、白蚁防治管理等工作;承担危旧房管理工作;加强对新建住宅小区的管理;负责对全县房地产测绘、估价等中介资质审核和管理;负责新建商品房和二手房的网签备案、房屋租赁合同网签备案、房屋抵押合同备案;负责新建商品房预售资金、物业专项维修资金和存量房交易资金的监督和管理。
(十一)依法对建筑行业的违法违规行为进行稽查和处罚。
(十二)负责对所属事业单位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规章的监督检查,协同有关部门监管其非经营性国有资产。
(十三)负责本系统的人才和教育培训工作,指导和管理机关及系统的人事、劳资、机构编制工作。
(十四)完成县委、县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咨询电话:(0774)6682321
办公地址:广西壮族自治区贺州市昭平县北秀街7号
官方网址:点击进入网上办事大厅
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 上午8:00-12:00;下午15:00-18:00(法定节假日除外)
咨询电话:0774-6695112、6695117
办公地址:广西贺州市昭平县昭平镇人民路81号昭平县政府服务中心
官方网址:点击进入网上办事大厅
工作时间:除法定节假日外,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9:00-12:00 下午13:30-16:30,
昭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房地产管理股拟定全县住房建设和房地产业的发展规划、房地产市场监管和产业的政策并指导实施;指导和管理房地产市场,规范房地产市场各方主体行为;会同有关部门管理和发布房地产开发、交易信息;指导和管理房地产开发、房地产交易、房地产估价、房地产经纪管理、物业管理、白蚁防治、房屋租赁、危房管理、房屋面积管理;